10.19 陳嘉映:中國人沒有苦行傳統,卻為什麼不快樂?

陳嘉映:中國人沒有苦行傳統,卻為什麼不快樂?| 文化縱橫

《文化縱橫》2019年10月新刊上市

✪ 陳嘉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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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快樂”是日常生活中經常提到的詞。然而細究下來,會發現這個詞其實內涵了豐富的層次與張力:美食的快樂與思考的快樂是不是一個東西?追求快樂是不是人生的目的?快樂是不是一種善好?將自身的快樂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是善的嗎?本文中,哲學家陳嘉映剖析了“快樂”的心理、倫理、人生意義等多重意涵,最後總結:“

若說各種正常的快樂有什麼共同之處,那恐怕是一種相當‘抽象’的共同之處——快樂是一種上揚的態勢”;而“

德行的快樂則完全來自所行之事的上升。”本文原載《書城》2014年第10期

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髮,供諸君思考。

快樂與至樂

快樂,不論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還是在思想史的思考中,一直都是一個很重要的題目。在西方哲學中,就有一個“快樂主義”的哲學流派。這個哲學流派經過種種變形,一直到今天都非常有影響。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等重要的思想家,無一不對“快樂”進行過廣泛而深入的思考。中國也有這樣關於“快樂”的類似學說。在近代,大家可能最瞭解的是倫理學中的功利主義學派,他們把人生的目的定義為追求快樂。這是一個非常普遍的看法。又比如在心理學中,弗洛伊德對人性進行研究,他就把它叫作“快樂原則”。把快樂和人生追求的總目的等同起來,這在哲學史上,叫作“快樂主義”。

的確,快樂似乎天然是好事。我們似乎都在追求快樂,但不是把它作為手段而是作為其自身來追求。過節時,我們祝親友節日快樂,沒有祝他不快樂的。我們自己也願意快樂而不願沮喪,碰到沮喪的時候,我們希望它趕緊過去,快樂當然也會過去,但我們不會盼它消失。

不過,把快樂等同於善好,也有很多困難的地方。我曾經詢問過別人《西遊記》裡誰最快樂?有人回答說是“豬八戒”。感覺他似乎顯得要比唐僧、孫悟空快樂。不管豬八戒這個形象是不是最善好的,但的確給人印象深刻。我們這把年紀已經認識了好多人了,都會感覺豬八戒是比較典型的男人的寫照:好吃、有點好色、有時也有點小勇敢。有些人可能覺得他的這種性格還挺可愛,但我們很難把他的這種性格和善好看作是一樣的。《石頭記》裡誰最快樂?想來想去,也許是薛蟠。

還有在現實生活裡,聽說雷政富在被抓之前,挺快樂的。反過來,屈原憂國憂民,不怎麼快樂。《復活》裡的聶赫留道夫,懺悔之前過得挺快活的,後來跟著瑪斯洛娃去流放,就不那麼快活了,但那時他才成為善好之人。有人嗑藥,以此獲得快樂,這快樂是好的嗎?且不說有人幸災樂禍,有人強姦,有人虐殺動物甚至虐殺人類並以此為快樂,以此求樂。想到虐殺者和強姦者也能獲得的快樂,我們似乎很難再堅持快樂總是善好的。

我之所以會翻來覆去地思考這個問題,是因為它形成了挺大的張力。一方面,快樂這個詞似乎生來就帶著某種正面的意味。比如,你愛誰,你就會希望他快樂。如果你愛你自己,在某種意義上,你也會希望自己快樂,不會願意自己總保持在痛苦的狀態之中;但另一方面,我們又不得不承認有一些不與善好聯繫起來的快樂。

那麼到底有沒有一種一貫的看法,使得這種看似矛盾的現象不再那麼矛盾呢?古希臘時期的“快樂主義者”,比如伊壁鳩魯,他說的快樂首先不是那個聲色犬馬、吃喝玩樂的快樂。他說:“我們說快樂是主要的善,並不指肉體享受的快樂,使生活愉快的乃是清醒的靜觀。”這種哲學主張讀書、求知、理智才是真快樂;雖然我很贊同他們,但另外一方面,你也很難否認那些聲色犬馬不是快樂。

通常在討論倫理道德時,會有兩種談法。一種談法就是告訴我們,我們應當怎樣做,這種談法像是老師對小學生的教育。這並不難,困難的是我們後來遇見了不同的思想、觀念、想法、習俗,這時候我們會生出這樣的問題,為什麼我們應當這樣快樂?

我剛才講到了,功利主義者把人追求快樂看作是人最天然的目標。這個功利主義是與康德的道義論相對而言的。康德講的是我們應該按照某種道德律令去行動,和追求快樂是沒有關係的。當然,功利主義的提倡者邊沁、密爾等都會承認,聲色犬馬之樂能夠樂於一時,長久上看來,卻並不快樂。我們人類是有遠見的動物,並不是禽獸,會考慮到後果的不利,因為一時的快樂,比不上長遠的痛苦。計算下來,如果不快樂超過了一時的快樂,還是會決定不要這種快樂。不過,買春的慾望、貪婪的慾望,這不是一個計算的問題,而是一個誘惑有多近的問題。誘惑離我們很遠時,的確是可以比較冷靜地去計算的,但是如果到了跟前就很難抵禦。

再說,“快樂”,除了“樂”之外,還有一個“快”字。喝個痛快,快意恩仇,引刀成一快,快哉此風,差不多都是因為快才樂。引刀或可大笑對之,凌遲就怎麼都樂不起來。

有不少思想家從來就不贊成快樂和善好是一回事。我不準備在這裡把所有學說都過一遍,只挑兩三種說一說。

一種是斯多葛主義,該學說高度推崇自制。如果大家讀過馬可奧勒留的《沉思錄》,就一定會看到這位古羅馬皇帝的自制。而自制在日常生活的層面上,和追求快樂是會有衝突的,至少不是一回事。斯多葛哲學家一般會認為人生中重要的就是德性。而快樂和痛苦與有德和無德無關。這個論證很簡單,有德者有可能快樂,也有可能痛苦;缺德者有可能快樂,也有可能痛苦。

還有一種苦行學派,如犬儒學派就比斯多葛學派多走了一步。他們認為快樂不僅不是人生的目標.而且認為追求快樂就是一種墮落。真正能夠使人高尚起來的東西,不是追求快樂。而且正好相反,是要讓人過上一種有痛苦的生活,這就是大家都知道的苦行主義。

我們都知道中國的文化博大精深,思想源遠流長,特別是現在經濟發達了,西方有的,我們也都有了。但其實各個民族是有各自的特點的,其中我覺得中國文化有一個比較重要的特點就是缺乏苦行傳統。甚至有人說我們中國是一種樂感文化。中國在春秋諸子時期,真的是什麼都有。到了秦漢大一統之後,春秋中有些東西被繼承和發揚了,有些東西被邊緣化、消失了,或者是接近消失。在春秋諸子中墨子是帶有苦行主義的,但之後的兩千多年裡中國都不談墨子。在諸子眾家中,墨子比較突出的特點就是在學問上是重邏輯學的,在倫理上是重苦行的。但這兩點在中國的傳統中不怎麼被傳播。

苦行主義、斯多葛哲學認為快樂不快樂和善好不善好沒有關係,甚至認為痛苦才是真正與善好和德性連在一起的。而快樂不但不能與德性和善好連在一起,而且它還會有傷於德性和善好。這樣的傳統一直到當代平民社會興起之前,始終都是非常有市場的。

中國的莊子和德國的尼采,雖然他們中間相隔兩千年,但我喜歡把他們稱為高人,他們和一般的哲學家不一樣,他們的看法永遠高出一籌。但這兩個人都認為善好是超出苦樂之外的。功利主義認為“追求快樂是人的天性”,而尼采嗤之以鼻:追求快樂不是人的天性,那只是英國人的天性。他認為快樂和痛苦沒有道德意義,以快樂和痛苦來評定事物價值的學說是幼稚可笑的。但在尼采這裡,你也能找到像孔顏之樂一樣的句子。“世界深深,深於白日所知曉。是它的傷痛深深——,快樂——卻更深於刺心的苦痛;傷痛說:消失吧!而快樂,快樂無不意願永恆——深深的、深深的永恆!”這當中有將快樂和永恆相聯繫的東西,有一種求永恆的意志。

我們剛才已經講了快樂和德性有著這樣一種正反的張力,再回到這種張力,往前強調一步,就到了“志意之樂”。因為不管是苦行主義還是斯多葛主義,不管歷經多少痛苦,最後達到的頂點永遠都是快樂,而不把它叫作痛苦。這是一個大的話題,我就不一一展開這裡面的概念結構了。只提一點,快樂和痛苦是一組對子。此外,有或無、精神和肉體、善與惡、真與假等等也是一些對子。我們會用一種相對性的概念來看待這些個對子。它們看起來是一組組對子,其實卻不是完全相對的。它們有時候是對子,但在一些特定的意義上,是一個高於另一個或一個支持另外一個。在某種意義上,快樂高於痛苦,而不單單與痛苦相對。

比如說,一個母親因為兒子含冤入獄而不斷上訪、找律師、找法官,要把兒子營救出來。其間還經歷傾家蕩產、百般痛苦。但你能說她是為了能把兒子從牢獄中營救出來的那種快樂去做這些嗎?當把兒子救出來,母親當然會非常快樂,可她仍然不是為了那一刻的快樂而經歷這所有的痛苦。那你說她是為了什麼呢?她是為了把她兒子營救出獄。

這裡我們需要區分“為了某種目的去做一件事情”和“做成這件事情會帶來的快樂”。這不是我的原創,亞里士多德對於快樂的分析,大致是這樣的:我們為了正面或負面的、高尚或低俗的種種目標而做事情。而這些事情一旦有成,會給我們帶來快樂。因此,快樂不是人生的目的。尼采也說過類似的話,快樂本身不發動任何事情,快樂是伴隨著你的活動而來的。用亞里士多德的話來說就是“附隨”的。

“樂”這個字,我們通常會在快樂的意義上使用它。但它還有一個最基本的、和快樂的概念相聯繫的意義,那就是“樂於”。我們樂於去做一些事情,並不是指著做這件事最後能帶來快樂,而是你只要做了,就已經快樂了。當然,你要是做得特別好,你會在這過程中獲得更多的快樂。

我們稱其為在生活中的附隨的快樂,不過,我倒覺得“附隨”這個詞不是最好,其實就是融化在活動中的這些快樂。因此,快樂本身並不是行動的目標,是附隨和融化在行動之中的。因此,快樂本身無所謂好不好。高尚的活動帶來高尚的快樂,鄙俗的活動帶來鄙俗的快樂。

我們沿著亞里士多德的這條思路,一方面要澄清快樂和行為目的之間的關係,一方面要理解快樂和德性之間的關係。實際上快樂不是直接和德性系在一起的,而是和帶來快樂的活動系在一起。這條思路也有助於我們思考其他的問題。比如我們會討論“審美快感”。豔俗的cover girls,給人感官上的快感;而當你去看那些古希臘的悲劇時,你有什麼可快樂的暱?但是,我們仍舊在另外的意義上,可以談論它帶來的審美的愉悅。這種愉悅和我們看cover girls的那種愉悅根本不是一種愉悅。現在,大家可能稍微有點明白了,所謂的“審美愉悅”,根本就不是一看覺得真開心啊!它可能是你看後會覺得震撼,或者是痛苦,甚至是絕望的那種東西。

亞里士多德的思路對我們來說,非常富有解釋力。但我也不想否認,我們的確有時候會單純因為快樂而去做一些事情。有的時候,幾個人窮極無聊了喝酒,只是因為有這麼一個痛快勁兒,此外沒有什麼其他更多的內容。等而下之,還弄點搖頭丸或者什麼藥嗑一嗑。有些人還覺得挺快樂的。這種行為,我把它叫作求樂、找樂子。

找樂子和一般正常的快樂是不能同日而語的。我們大多數人在做大多數事情上,並不是在求樂。儘管我們知道做任何事情裡面都包含了辛苦,甚至是痛苦,但我們做這些事情,並不是為了計算快樂,並不是說付出多大的痛苦就可以獲得多少快樂。

比如,據王朔觀察,成年男人喜好的東西多半帶點兒苦味:菸草、茶、咖啡、老白乾、探險、極限運動。在味道上如此,做的事情上也是如此。要是一個大男人總是隻幹一些很輕鬆的事情,你不覺得這個人有點毛病嗎?沒有難度就沒有意思,因為這個樂不僅是和苦相對著摺合出來的,這個樂是樂於之樂,而不是最後得到的那個樂。人的天性真不是都是避苦求樂的。我們有的時候,的確是會避苦求樂的,那有可能是因為那個苦來得有點重了,實在是想歇一下、樂一下了。但這在一定意義上,並不是我們的天性。

只有苦難讓人成為英雄。沒有經歷苦難的人,我們可以用各種詞彙來形容他,但我們沒有辦法把他視作英雄。乃至於我們有時圍在那裡聽過來人講他苦難的經歷,一臉崇敬。細較起來,讓人成為英雄的不是苦難,而是對苦難的擔當,是戰勝苦難,是雖經了苦難仍腰桿挺直,甚至樂在其中。當然,就像我們不是為了快樂生活,迎難而上並不是去選擇苦難;有志者投身一項事業,哪怕它會帶來苦難。我們崇敬英雄,因為苦難沒有壓倒他。單單苦難與快樂毫無關係,被重大的苦難壓垮,會讓人憐憫,但不會令人崇敬。

那麼,苦行主義呢?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話題,好像和我們日常生活的觀念不太吻合似的,所以特別值得去思考。苦行主義者眼界比較高,有些你覺得是值得一做的事情,他們會覺得不值得去做,無論它帶來什麼快樂。我們無法用塵世的目的來問苦行主義者要達到什麼,因為他要的東西超出所有塵世的目的。苦行主義總與某種超越性相聯繫,這種東西無法用具體的目標來描述,而只能用樂於受苦來表徵。苦行主義的那種快樂、絕對不是苦行完了以後達到快樂,這裡,快樂是超越的,不可見的,完完全全由樂於苦難來宣示。

我們瞭解了那麼多快樂的用法,有惡劣的快樂、鄙俗的快樂、普通的快樂,高尚的快樂,一直到苦行的快樂。那可能有人會覺得“快樂”這個詞的用法是不是有點太混亂了?在這裡我想說說,我大致是怎麼想這個問題。

第一,人們也許會想,既然在各種各樣的場合中都用“快樂”,那孔顏之樂、英雄之樂、苦行者之樂與找樂子一定有什麼共同之處。我想說這種看法是一種比較流俗的看法,大家可能聽說過一個詞叫“家族相似”,比如甲和乙有點共同之處,乙和丙有點共同之處,丙和丁又有點相似之處,但把它們合在一起,從甲到丁並不是都有相似之處的。

不過,這種思路仍不適於用來思考像快樂這樣的概念。我們在講快樂時,常常是把它當作一種心情來講的。但是,快樂這個詞遠遠不止是用在心情和情緒上,比如也可以說一種活動、一個場景、一個場面是快樂的。這些快樂要比一種情緒上波動的快樂廣泛得多。因為快樂的心情和情緒只是一種快樂場景中的一個部分,快樂的心情和情緒是和一定的環境適配的。若說各種正常的快樂有什麼共同之處,那恐怕是一種相當“抽象”的共同之處——快樂是一種上揚的態勢,我們說喜氣洋洋,不說喜氣沉沉,說cheer up,不說cheer d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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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快樂本身是好的,這個“本身”說的是快樂處在它“本然的位置”之中——當快樂由向上的活動所引發,當它融合在上揚的情勢之中,快樂是好的。當我們祝一個朋友快樂時,的確不止是祝他擁有一個良好的心情,還希望他擁有一份和他所處的環境、情境相配合的快樂,而不是那份被隔離出來的、簡單心情上的快樂。

現在我們可以明白了,為什麼我們要把虐待小動物、他人的快樂叫作變態的快樂。這裡用“變態”不止是表達道德義憤,虐待和殘殺是向下的活動,是對積極洋溢的生命的一種抑制和殘害。快樂在一定的環境中配合一定的活動,它有它自然的位置,如果把快樂從它本來的上揚趣向抽離出來,把它放到和快樂的天然活動所不相適配乃至相反的環境之中,這時候我們傾向於不說“快樂”,我們不說施虐的快樂,而說施虐快感,以便多多少少提示出這裡說到的只是一種情緒,與快樂的自然環境脫節的情緒。

如果說施虐的快感把快樂從它本來的上揚趣向抽離出來,扭結到墮落的活動之中,那麼,德行的快樂則完全來自所行之事的上升。從善是向上的,古人說,從善如登,德行是上揚的。古人說,生生大德。德行之樂無須伴有情緒快樂,毋寧說,這裡的快樂是萬物生生的自得之樂。德行者伴萬物之欣欣生長,在他生存的根底上通於生生之大樂,是為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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