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海东市:做足“以案促改”加法 实现“违纪违法”减法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那些逢年过节给我送礼的项目经理们,他们的小恩小惠就是糖衣炮弹。现在,这些炮弹终于炸了我。”这是海东市纪委监委开展以案促改,对乐都区交通局原局长杨某某忏悔录部分内容的通报。

今年以来,海东市委、市纪委监委以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为镜,做足“以案促改”加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查找风险漏洞,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达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实现了“违纪违法”减法,构建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以案警示

强化宣传教育

“我们村上一届村两委在危房改造上以权谋私,被县纪委查处后,依法追究了责任,今天乡纪委到我村召开群众大会进行通报,对我和乡亲们震动很大……”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峡门镇深巴村党支部书记非常感慨,表示“我们这届村两委班子将引以为戒,公平公正干好村里的每一件工作。”

海东市纪检监察机关在以案促改工作中,聚焦脱贫攻坚、作风建设、扫黑除恶、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以案明纪、以案警示,强化宣传教育。2018年以来,全市共筛选典型案例33件,开展警示教育25场,接受警示教育12365人次,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努力把执纪监督成果转化为警示整改效果。

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市县乡三级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下乡调研,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印发《青海省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启示录》500张,组织召开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大会243场次,1.9万人次党员干部接受党纪法规教育。

通报乐都区交通局腐败案,市法院、民和县、乐都区分别以发生在本地区、本系统的典型案例为戒,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进法庭”活动,组织办案人员和党员干部到腐败案件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和底线思维。

以案为鉴

深化标本兼治

海东市纪检监察机关在以案促改中不断深化标本兼治,把监督挺在前面,让监督带电,增强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和基层监督效能,实现抓早抓小,让以案促改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有机统一。

在互助土族自治县召开县级派驻监督工作观摩会,交流推广“1+8+2”制度体系和“一统二联三书四谈五必查”工作法,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有效发挥。全面深化乡镇纪委“三转”,推广联合办案、交叉检查等经验和做法,全市乡镇纪委办案率从2016年的69%提升到2018年的94%,监督执纪能力不断提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效解决在了群众身边。在民和县召开实践“四种形态”推进会,有效促进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实践运用“四种形态”。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248人次,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3.1%、19%、4.7%、3.1%,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市县乡纪委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及轻微问题的1056名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全市卫生系统医药“回扣”案和乐都区交通局腐败案中近百名党员干部主动上交了收受的礼金和违纪款项,相关党员干部得到了教育和挽救。

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2018年以来,启动容错纠错机制14次,涉及干部21人次,其中县处级干部13人。同时,制定下发《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及时消除不实反映对被举报党员干部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心理负担,使其卸下包袱,消除顾虑,积极工作,释放保护干事者、支持担当者的强烈信号。

以案促改

推动建章立制

“我们精心筛选案例,找出发案规律,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海东市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说。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筛选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突出案件的典型性,把案件高发和窝案、串案、重复发案单位作为重中之重,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2018年以来剖析案例125起,下发整改建议书124份,制定整改措施360条,建立完善相关制度84项。在深化以案促改过程中,有针对性地督促乐都、互助等县区和市交通局、海东医院等部门建章立制,整改问题。深刻汲取乐都区交通局系列贪腐案教训,在全市范围内交流调整重要岗位负责人35人。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市纪委监委向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注重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

今年以来,结合“基层建设年”活动,市纪委监委推动“1+X”制度体系建设,已建立健全和修改完善各项工作制度33项。在对查处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一案三查”和“三报告一建议一机制”制度。通过“一案三查”,让违纪者受到惩处,使党组织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倒逼监督部门履行监督责任。落实“三报告一建议一机制”制度,督促发案单位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权力清单,绘制权力运行图,全面规范权力运行,形成一套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

以案明纪

开展关爱帮扶

开展以案明纪,严防违纪违法行为重复发生。针对受处分人员,同步开展关心关爱和帮扶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用。

海东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对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回访教育的实施办法》,建立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常态化机制,认真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

“组织给予我党内警告处分,对我来说是及时的警醒,不仅挽救了我个人,也挽救了我的家庭,我将引以为戒,绝不再次‘跌倒’。”日前,民和县纪委监委对受到警告处分的张某某回访时,当事人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并诚恳表态。

通过回访教育对受处理人员情感上交心、工作上关心、生活上用心,唤醒入党初心,使其放下包袱、轻装前进,以积极健康的心态投入新的工作和生活当中。坚持对违纪干部不抛弃、不放弃,不一处了之、弃之不管、弃之不用,对认真总结教训、思想转变明显、工作态度端正的干部,在充分征求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积极与组织部门协调考察,促其再上岗或安排到新的岗位进行锻炼。2018年以来,市县两级共对85名受处分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9名干部处分期满后因工作成绩突出得到了提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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