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社旗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对受贿犯罪嫌疑人李某提审讯问。
经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自2011年担任某县级医疗机构副院长以来,利用分管人事、财务工作等职务之便,多次受人请托,为他人在一些建筑项目承揽、内部装修项目对接、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谋取利益,累计收受他人贿赂近75万元。该案由上级监察委指定社旗县监察委调查终结,并移送社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1月20日,经检察机关决定,李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受贿罪依法逮捕。
在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启用远程视频提讯程序,并配套相应保障方案,制定了详细的操作流程。同时,明确业务部门、检务保障部门在远程提审中的各项职责,以及对远程提审室的申请、使用,办案场所消毒的流程进行细化。
整个远程提审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犯罪嫌疑人李某对移送审查起诉的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李某在忏悔书里写道:“随着工作面的不断拓宽、岗位的不断升迁,我与外界接触越来越多,物质诱惑迎面扑来,各色人等接踵而至,各种宴请杯盏交错,各种清浊潮流汹涌翻滚。渐渐地,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生活和工作……这些变化让我更喜欢广交朋友、外出应酬了,更喜欢听恭维的话、接受溜须拍马了。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便如洪水猛兽。只要是对自己有好处的,我便有求必应;只要是能满足个人欲望的,一定帮忙,我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满足私欲的筹码。”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吴一帆认为,李某沦为阶下囚的教训是沉痛的,不仅给他个人和家庭带来伤害,也对单位、社会造成伤害。他提醒每个党员干部都应当从此案中认真吸取教训,不让这样的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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