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要為誠信創業失敗者鬆綁,不能這樣一味地懲戒,得不償失

一個經濟體的繁榮昌盛,一定是一大批創業者的拼搏努力,創業者是經濟發展的動力引擎。目前,由於社會上一些高利貸,套路貸,網貸這些老鼠屎攪和,把很多創業者都貼上了“老賴”的標籤,這等於就是捆綁挾持了創業者走向末路窮途,這樣下去肯定不行。要為誠信創業失敗者鬆綁,不能一味地懲戒,這樣不利於經濟體的振興與發展。

要為誠信創業失敗者鬆綁,不能這樣一味地懲戒,得不償失

被執行人

這個沒有異議,不論是創業失敗還是生意破產者,只要是你不能按時履行法律文書判決的還款義務,只要是債權人申請執行,那麼,債務人就是被執行人。所以,現在有很多創業失敗者基本都是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有履行還款的義務,並承擔違約後果和責任,不論你是什麼情況,這一點都確定無疑。至於暫時無力還債或者不具備還款條件的債務人,可以和債權人協商,協商不成的就按照法律規定承擔相應後果。

要為誠信創業失敗者鬆綁,不能這樣一味地懲戒,得不償失

失信被執行人

目前司法實踐主要懲戒對象就是這一群體,他們就是俗稱的“老賴”。現在全國1500多萬失信被執行人群體,其中大部分都是創業失敗者,在他們中間,有很多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老賴,不是具備還款能力和還款條件但拒不履行法律文書判決的還款義務的人。他們為了還債,企業破產,一個個傾家蕩產,流離失所,甚至是妻離子散,這能說他們不想還債嗎?能說他們有還款能力而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嗎?能說他們不誠信嗎?這沒有道理。大部分創業失敗者,他們是被執行人,但不是失信被執行人,這一點必須搞清楚。

要為誠信創業失敗者鬆綁,不能這樣一味地懲戒,得不償失

懲戒

我一直建議對那些真正的老賴,真正的社會上一些借錢不還,欠債不付的無賴給予重擊,可以直接判刑入獄,不存在懲戒,直接刑罰。那麼對於那些講誠信的,但是確實是暫時無力還債或者暫時不具備還款條件的創業者,要給時間和空間,不能一棒子打死。這樣可以有效避免一些“殭屍人”“殭屍案件”和“殭屍企業”的出現,一味地對創業者進行懲戒,這樣做缺乏客觀,有失偏頗。

要為誠信創業失敗者鬆綁,不能這樣一味地懲戒,得不償失

針對每月每天都在不斷增加的失信被執行人群體,我們不能坐視不管,要理性對待。對於有誠信,有能力,有發展的創業失敗者,要鬆綁,要讓他們從頭再來,東山再起,這樣做,利民利企利國。

要為誠信創業失敗者鬆綁,不能這樣一味地懲戒,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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