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1 师生恋:为人师表的你们就莫再祸害年轻学生了!

师生恋:为人师表的你们就莫再祸害年轻学生了!

在朋友圈看到一篇关于“禁止师生恋”的文章,觉得感触颇深。本来自由恋爱发展到今天不容易,可过度的自由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比比皆是。

不得不承认,如今所谓的“师生恋”,很多仅仅是名字罢了,已经很少是真正的恋爱了,更多的是偷情,或者权色交易,或者性骚扰。可谓到了“名不符实”的地步。

曾经,许多师生恋在文艺作品中,往往被描写得感人肺腑,最典型的莫过于琼瑶的小说《窗外》。这部小说主要反映了台湾高三女生与语文老师刻骨铭心的爱情。同大学师生恋相比,中学师生恋显然更难以被人接受。

不过,凡是看过《窗外》的读者,无不为作品里的师生相爱却无法相守的无果之恋而扼腕长叹。

据说,小说《窗外》里的师生恋并非完全虚构的,前半部正是作家琼瑶的真实生活倒影。正因为它的写实性,电影《窗外》拍完后,曾引起琼瑶母亲的强烈不满,进而间接导致这部电影在长达35年内无法在台湾上映。

事实上,在文艺作品之外,亦有不少被广为传诵的师生恋故事,最典型的要数鲁迅与许广平,沈从文和张兆和,他们都是真真实实的师生关系,都在教学之中彼此相爱进而走向婚姻殿堂的。尤其是鲁迅先生与许广平之间的师生情书,后来还被出版家郑重出版,直今成为大众捧读至今的《两地书》,可谓成为“师生恋”情书的典范了。

可悲可叹的是,同样是师生恋,在过去算真情,在现在则属犯规。

师生恋:为人师表的你们就莫再祸害年轻学生了!

或许在于时间可以为师生的感情镀金,抑或许是文艺作品总是让世俗的感情诗意化了。

有个网站曾经做过一个专题讲座:师生恋该不该禁止?正方观点是“自由恋爱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力”,而反方观点是“‘师生恋’会对学生产生潜在的伤害”。

当然,在争论的过程中,还有一些其他客观的观点,最终得出的结论无非是三种:一是“师生恋应该被禁止”,二是“爱情不分年龄层次环境”,三是“师生恋要视情况而定”。

不过,在许多国家师生恋都是禁忌,毕竟教师握有考评学生的权力,师生恋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公。就像知青上山下乡的年代,有些女知识分子为了获得回城的机会,就会用性贿赂某些主管,这时候他们之间的感情是无法用恋爱来确定的。当下的不少师生恋也是如此,有些女大学生为了获得学历的考分或者论文的通过,可能会借师生恋之名进行打通关系。

说白了,如今的许多所谓的师生恋,如同当下的许多婚外情一样,既无“情”,也无“恋”,多半寻求的不过“婚外性”、“师生性”的刺激罢了。

有些作者或评论者总爱拿一些个别案例的成功来说事,以此来证明“师生恋”的可取之处,或者自由恋爱的伟大之处。实则,那些只是沧海一粟,用小概率事件来以偏概全是很不科学也很不道德的。为什么会有主旋律之说呢?那就得看什么是主流,婚姻法为什么规定男女结婚年龄呢?就是在讲究一个普遍性,在社会上绝大多数的都是二十多岁后、年龄相当的男女结合最为靠谱,这样的婚姻是占主流的。

师生恋:为人师表的你们就莫再祸害年轻学生了!

确实,什么老少恋,什么师生恋,像杨振宁那样的,鲁迅先生那样的,也有成功的例子,但毕竟那只是极个别的案例,甚至连现象都称不上。

很多的大学老师,打着师生恋的旗号,说白了其实就是在寻找一种婚外性或者师生性而已。

因此,对于“禁止师生恋”,或许是一条不得已而为之的作法。别说什么恋爱自由了,其他方面的自由,也都是有限度的,也不是百无禁忌、任你为所欲为的。

为人师表,这话应该重新提及,应该加大力度了,做老师就应该有做老师的样子,起到好的带头作用。老师有老师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学生有学生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不在一层次,何必非要扯到一起呢?别拿什么爱情说事了,那就是你内心阴暗面的表露罢了。

爱情是重要的,可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爱是伟大的,可不能为了爱就不顾一切。一个成年人,是懂得克制的。希望那些怀有不规之心的老师们,好好想想吧,别再祸害年轻的学生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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