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出現一則奇葩事件,短時間內湧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近60歲的吳某在花都區某山村景區河道旁的楊梅樹上採摘楊梅時,由於樹枝枯爛斷裂,導致吳某從樹上跌落,經送醫院救治無效死亡。最讓人大跌眼鏡的是,吳某的親屬居然認為,這是由於楊梅樹嫁接處較低,容易攀爬,且景區從未採取安全疏導或管理等安全風險防範措施所致,因此向景區索賠60萬元。
“60萬,60萬,他們是不是想錢想瘋了,怎麼什麼理由都敢想,如此沒有道德底線的行為,真是太讓人噁心了。”好久不見的老康,一見面就是如此得氣勢洶洶。
“這是怎麼了?是誰惹著你了?平日裡沒見你這樣生氣過。”老李問。
“我給你們說吧,這肯定和最近網上流傳的一則新聞有關,一位60歲的老人在某景區爬上樹採摘楊梅時,不幸從樹上跌落,最後死亡,結果家屬向景區索要60萬元的賠償。”小高說。
“我覺得,死者為大,而且人家才60歲。”彭奶奶說。
“可是你知道理由是什麼嗎?居然是埋怨人家景區的楊梅樹太好爬了。說到這兒,我特別想笑,總覺得這是一種匪夷所思的行為,這樣的思想觀念也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而且還索要賠償60萬元,這不僅是信口開河,更是沒有原則的胡思亂想,也不好好想想,這可能實現嗎?”可以聽得出,老李很不贊成這樣的行為。
“理由確實有點牽強,不過好在法院的最後判決還算公平,沒有支持,酌情認定被告承擔5%的責任,某山村村委會向老人的親屬賠償45096.17元。想想,這也是出於人情考慮的結果。畢竟整個過程,景區除了對這一危險行為沒有作出警示,及時告知外,其他地方並沒有做錯什麼。像老人家屬所說的嫁接問題,根本就是無稽之談。關鍵是老人及其家屬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能這樣毫無根據地推卸責任。”聽了許久大家的議論後,老刁終於忍不住了。
“老李,你也不用氣,氣也解決不了問題,咱們議論議論就好。這主要還是需要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的。”小高沒有忘記安撫老李的情緒。
“關於此事,網上有太多太多的議論,大多數都是對老人家屬行為的不解,甚至是氣憤。其實,發生這樣的事情,是包括景區、村委會在內的所有人都不願意看到結果,既然已經發生了,追究責任的目的就是為了避免此類問題的再次發生。但是什麼事都不要做得太過,就像老人,都60歲了,是否在爬樹前考慮過自己身體的原因或者不要像網上人們所說的那樣‘嘴饞’,可能就不會發現這樣不幸的事情。”老刁將話題進行了引深。
“什麼事情都不能理想化,一旦沒有了底線,那後果會更加的嚴重,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行為一樣,道德同樣如此。”老李若有所悟地說。
“不知道這個採摘楊梅是不是景區的一個收費項目?”彭奶奶問。
“新聞裡好像沒說,但是法院調查後有了結果,這些楊梅樹屬於某山村民委員會,且並沒有向村民或遊客提供免費採摘楊梅的活動。”老刁回答彭奶奶的問題。
“哦,原來是私自攀爬啊,老人及其家屬就更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了,而且也應該預料到事情危險性,既然做了就要承擔相應的後果,不能倒打一耙,怨天尤人。”小高邊說邊模仿老刁做著手勢。
理性地分析這件事情,我們就會得知,究竟問題出現在哪?是誰的責任?村委會作為管理者有一定的警示提醒責任,但這不是主要責任,也就是法院所認定的5%的責任,95%的責任還在於老人及其家屬這方,作為一名成年人,做事情要有分寸,有訴求要有根據,這樣才可以讓事情得到最合理有效的解決。否則,一切的無理取鬧、漫天要價都會變成一場“鬧劇”,淪為嗤之以鼻的話柄。
圖片來自新京報網和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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