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興文:重拳出擊 堅決打好禁毒戰爭

四川新聞網宜賓6月28日訊(艾麗芸)為嚴厲打擊毒品犯罪,剷除毒品問題根源,興文法院在“6.26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對興文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曾某販賣毒品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曾某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該案在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了視頻網絡直播,並邀請了新聞媒體對案件的審理過程進行報導。

兴文:重拳出击 坚决打好禁毒战争

2018年2月25日下午,被告人曾某在興文縣共樂鎮八角村住宅附近的公路上向吸毒人員靳某販賣了50元錢的毒品海洛因,2018年3月13日晚上被告人曾某又在同一地點向靳某販賣了45元錢的毒品海洛因。2018年3月15日午飯後,被告人曾某在興文縣古宋鎮梧桐村的公路上向靳某販賣了120元的毒品海洛因。2018年3月13日早上,被告人曾某在興文縣古宋鎮久慶月亮湖新村旁邊的巷子向吸毒人員劉某某販賣了200元的毒品海洛因。2018年3月16日,興文縣公安局民警在被告人曾某家中搜出海洛因疑似物兩包,分別淨重0.02克、4.32克。經鑑定,從被告人曾某家中搜出的海洛因疑似物兩包,均檢出海洛因成分。

興文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曾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制規定,明知是毒品而向他人多次販賣的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屬情節嚴重,依法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被告人能如實供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據此,依照《刑法》之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該案的審理向廣大群眾深刻揭露了毒品對家庭和社會的危害,增強了大家的防毒意識和禁毒決心,通過互聯網直播,能夠更廣泛地宣傳法律法規,有效的預防和懲治了犯罪,有利於在全社會形成自覺抵制毒品,禁毒防毒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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