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兴文:重拳出击 坚决打好禁毒战争

四川新闻网宜宾6月28日讯(艾丽芸)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铲除毒品问题根源,兴文法院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对兴文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曾某贩卖毒品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曾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该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视频网络直播,并邀请了新闻媒体对案件的审理过程进行报导。

兴文:重拳出击 坚决打好禁毒战争

2018年2月25日下午,被告人曾某在兴文县共乐镇八角村住宅附近的公路上向吸毒人员靳某贩卖了50元钱的毒品海洛因,2018年3月13日晚上被告人曾某又在同一地点向靳某贩卖了45元钱的毒品海洛因。2018年3月15日午饭后,被告人曾某在兴文县古宋镇梧桐村的公路上向靳某贩卖了120元的毒品海洛因。2018年3月13日早上,被告人曾某在兴文县古宋镇久庆月亮湖新村旁边的巷子向吸毒人员刘某某贩卖了200元的毒品海洛因。2018年3月16日,兴文县公安局民警在被告人曾某家中搜出海洛因疑似物两包,分别净重0.02克、4.32克。经鉴定,从被告人曾某家中搜出的海洛因疑似物两包,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兴文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明知是毒品而向他人多次贩卖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属情节严重,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能如实供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刑法》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的审理向广大群众深刻揭露了毒品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增强了大家的防毒意识和禁毒决心,通过互联网直播,能够更广泛地宣传法律法规,有效的预防和惩治了犯罪,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禁毒防毒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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