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欒川縣人民政府 關於河南省“三散”汙染治理專項督查第 二組第6批第7號交辦問題辦理情況的報告

欒川縣人民政府

關於河南省“三散”汙染治理專項督查第

二組第6批第7號交辦問題辦理情況的報告

(受理編號:D410300000000201912010007)

省委省政府“三散”汙染治理專項督查第二督查組:

2019年12月2日,接到省委省政府“三散”汙染治理專項督查舉報受理轉辦清單(第6批)7號反映的“欒川縣康復醫院廢水沒有處理直接外排,氣味難聞,缺少相關手續”問題後,欒川縣政府高度重視,立即組織人員於2019年12月2日進行現場調查。經調查,反映的“欒川縣康復醫院廢水沒有處理直接外排,氣味難聞,缺少相關手續”等問題不屬實。現將調查處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經查,被投訴對象為欒川縣康復醫院,位於欒川縣興華西路448號,法人代表:魏文生。欒川縣康復醫院始建於2006年,系1992年在原欒川縣醫藥局(現稱醫藥公司)原有辦公樓內開設的診所演變而來,佔地面積1500m2,床位20張,主要從事門診診療,開展有中西醫診療(無傳染病診治),煎中藥、臨時住院輸液等業務。產生的生活汙水直接經管網收集後進入辦公樓南側的城市汙水管網。2017年,康復醫院根據診療情況,計劃將床位由20張增加至70張,實施醫院擴建工程,主要開展“康復類的診療服務”,實質是“按摩、康復、理療”等,擬再次租用醫藥局辦公樓東北側閒置的二層至六層(共5層,面積3800m2 ),裝修後開展經營。

2019年4月23日,《欒川縣康復醫院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取得欒川縣環境保護局的環保審批,文號為:欒環審〔2019〕17號。

三、調查內容

經現場調查,醫藥公司大院屬於“前樓後院,東側連體,北側是職工家屬樓”的佈局,所形成的空間是醫藥公司停車場及辦公大院,大院內土地所有權屬於醫藥公司。

欒川縣康復醫院改擴建項目通過環保審批後,按照環評要求開始裝修作業,2019年11月已基本建成,但由於院內部分人員阻擋其環保工程施工,故尚未投入運營,其原有部分產生的生活汙水經管網收集後,通過一樓煎藥房處人工加消毒藥劑,然後通過設置在地下排水渠(沉澱池)向南臨興華路一側排入城市汙水管網,在興華路人行道上有實心水泥蓋板1個,是康復醫院通往汙水管網的檢查井蓋,該井蓋處距醫藥公司職工家屬樓約50米,且中間有醫藥公司辦公樓阻隔,不會對遠在50米處職工家屬樓的環境空氣質量造成不良影響,檢查人員在檢查井附近未嗅到有惡臭難聞氣體的現象。

目前,醫藥公司大院內共有2處雨水檢查口(有雨水篦子)和1座汙水檢查井,醫藥公司職工家屬樓和醫藥公司辦公樓(康復醫院改擴建租用部分,2層-6層)所產生的生活汙水均通過地下管道進入該汙水檢查井後,向東排入臨八一路一側的城市汙水管網,檢查井是鑄鐵蓋板,檢查人員在檢查井附近未嗅到有惡臭難聞的氣味;2處雨水池內存有極少量水,但也未嗅到有惡臭難聞的氣味。

綜上所述,欒川縣康復醫院原有部分產生的生活汙水已經人工加藥消毒處理,改擴建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反映欒川縣康復醫院廢水沒有處理直接外排,氣味難聞,缺少相關手續等問題不屬實。

四、存在問題及原因

醫藥公司家屬院內部分住戶,曾在2018年9月和11月,多次向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反映康復醫院的汙染及消防通道等問題,該信訪件出現後,縣政府主管信訪副縣長多次召集信訪局、衛健委、環保局、醫藥公司等單位召開信訪案件研判會,研究問題的解決辦法。2019年6月4日,縣政府主管信訪副縣長再次召集信訪局、衛健委、環保局、土地局、住建局、規劃局、消防大隊、醫藥公司等單位,召開與信訪人面對面解釋答覆會議,但受以關金坡、高魯豫、髙文長等人不斷提出新的多項各類訴求,醫藥公司和康復醫院都無法滿足。

經過多輪的調查瞭解,產生矛盾糾紛的實質是由於“醫藥公司與康復醫院簽訂了大院由康復醫院管理,院內住戶知道後,與醫藥公司爭奪大院管理權”所引發的,致使該問題長期以環境汙染投訴的名義存在,但實質是為實現訴求多渠道提出矛盾糾紛的信訪案件。

目前,縣醫藥公司正按縣政府要求,積極進行矛盾糾紛的化解工作。

四、監督管理情況

縣政府要求縣環境保護局加強對康復醫院改擴建項目監管,發現環境違法行為,要迅速立案查處。

五、處理情況

縣政府將責成縣環保局強化對該醫院改擴建項目日常監管,督促項目嚴格按照環評要求,嚴格落實各項環保設施建設,在未落實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之前,改擴建部分不得擅自投入運營。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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