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東莞:符合條件項目最高扶持近2億元

(原標題:《東莞招商引資重特大項目獎勵辦法》出臺 重特大項目須承諾10年內不遷離 項目最高扶持近2億元)

东莞:符合条件项目最高扶持近2亿元

近年來通過招商引資,東莞引進了不少高新技術產業項目。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石忠情攝

東莞市產業招商大會將於6月21日舉行,這是東莞近年來規模最大的招商活動。《東莞招商引資重特大項目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日前正式發佈。

《獎勵辦法》共有10條優惠措施,分別是效益貢獻、固定資產投資、貸款貼息、項目用地、使用存量載體資源、高管人才、辦公用房租賃、政府服務扶持、特大項目一事一議扶持、招商合作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最高扶持將近2億元人民幣。

特大項目投資總額

不低於30億元人民幣

什麼項目才符合“重特大項目”?東莞同時公佈了《東莞市招商引資重特大項目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此進行了明確規定。

重特大項目需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一是具有較大投資規模。新引進重大項目(或現有企業增資)投資總額不低於5億元人民幣(次發達鎮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 或新引進特大項目投資總額不低於30億元人民幣。二是具有較強投資產出。投資強度(投資總額/佔地面積)不低於600萬元人民幣/畝;或年產出比(年度工業總產值/佔地面積)不低於1200萬元人民幣/畝。三是具有較好的財政效益。單位建設用地年財政貢獻須達到以下要求:落戶松山湖項目不少於200萬元人民幣/畝、濱海灣新區項目不少於250萬元人民幣/畝;落戶次發達鎮項目不少於80萬元人民幣/畝;落戶其他園區、鎮(街)項目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畝。年進出口總額達到4億元人民幣的企業,財政貢獻標準可按80%執行。

取得用地兩年內未動工

項目將被取消資格

《管理辦法》要求,重特大項目必須符合東莞產業發展導向,工商註冊地、稅收徵管關係及統計關係在東莞範圍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且承諾10年內不遷離東莞、不改變在東莞的納稅義務。從2016年1月1日起進入東莞的項目,可按《管理辦法》中的標準、程序申報認定招商引資重特大項目。

《管理辦法》明確,已認定的招商引資重特大項目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取消其資格:在申請認定過程中故意提供虛假信息的;項目企業工商註冊地、稅收徵管關係或統計關係不在東莞轄區範圍的;自項目取得用地之日起,兩年內未動工建設的。

對於違規違約項目,由所在園區、鎮(街)進行督促糾正。如在限期內未能按要求整改的,由市招商引資創新辦公室會同項目所在園區、鎮(街)擬定初步處理意見,並徵求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形成綜合處理意見後報市招商引資創新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重特大項目獎勵10條

1.效益貢獻獎勵。項目建成投產後第二至第三個完整會計年度,超過落戶園區、鎮(街)財政貢獻標準的,超出部分頭兩年按當年實際繳納的地方財政貢獻的10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第四至第六個完整會計年度,超出部分按當年實際繳納的地方財政貢獻的5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2.固定資產投資獎勵。對世界500強、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500強企業以及A股上市企業投資的項目,按固定資產實際投資總額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3.貸款貼息支持。項目取得東莞商業銀行機構新增貸款的,按每個項目每年實繳貸款利息的50%給予補貼,每個項目貸款貼息時間最長不超過3年,享受總扶持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本條和第2條獎勵政策,重大項目只能享受一條,不重複獎勵。

4.項目用地支持。項目在符合規劃、不增加用地、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採取“工改工”措施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允許提高開發建設強度,放寬限制條件,簡化審批手續,現有工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對於容積率不高於3.5(含)的項目,無需提交開發模擬方案。

5.使用存量載體資源獎勵。項目租賃土地、廠房自用的或收購、兼併存量廠房、土地自用的,自投產後第二個完整會計年度起,3年內每畝用地年均財政貢獻達到所落戶園區、鎮(街)(或合同約定的)財政貢獻標準的,一次性獎勵項目每畝3萬元,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6.高管人才獎勵。項目自投產後第二個完整會計年度起3年內,對符合相關規定的重大項目高層管理人員,給予個人所得稅市留成部分的最高不超過80%標準獎勵個人,每人每年最高100萬元。對符合相關規定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及技術骨幹的子女入學,給予公辦義務教育入學指標;入讀優質民辦學校的,對每個民辦學校學位給予一定額度的補助。

7.辦公用房租賃支持。在東莞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重大項目,達到相關稅收標準的,按其當年租金總額的30%給予不超過3年的租金支持,最高每年不超過100萬元,累計不超過300萬元,享受租賃支持期間不得轉租。

8.政府服務扶持。經認定的招商引資重特大項目,直接納入市投資項目庫,條件相對成熟的直接納入市重大建設項目或市重大預備項目,享受市重大項目相關優惠政策;同時優先納入倍增計劃市級試點企業或協同倍增試點企業名單,並享受倍增計劃相關優惠政策,項目企業主要負責人享受“倍增卡”待遇。

9.特大項目一事一議扶持。特大項目除享受上述扶持外,由市招商引資創新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一事一議”方式,在資金支持、人才落戶、辦公用房、搬遷安置、人才住房等方面給予更多支持。

10.招商合作機構支持。對經認定的招商合作機構,成功引進約定目標項目的,按條件給予目標項目引進支持,單個項目給予30萬元獎勵,單個機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年。(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汪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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