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蒙 摘自:北京聯合出版公司《王蒙自傳合集》一書
我父親王錦第,字少峰,北京大學哲學系畢業。他在北大上學時的同室舍友有文學家何其芳與李長之。我的名字是何其芳起的,他當時喜讀小仲馬的《茶花女》,《茶花女》的男主人公亞芒也被譯作“阿蒙”,何先生的命名是“王阿蒙”,父親認為阿貓、阿狗是南方人給孩子起名的習慣,去“阿”存“蒙”,乃有現名。李長之則給我姐姐命名曰“灑”,出自達·芬奇的名畫《蒙娜麗莎(灑)》。
北大畢業後,父親到日本東京帝國大學讀教育系,三年後畢業。回國後,他最高做到市立高級商業學校校長。時間不長,但是他很“高級”了一段,那時候的“職高”校長,比現在的強老鼻子啦。我們租了後海附近的大翔鳳(實原名大牆縫)一套兩進院落的房子,安裝了衛生設備,曾邀請中德學會的同事、友人、德國漢學家傅吾康來住。父親有一個管家,姓程,辦事麻利清晰。那時還有專用的包月人力車和廚子。父親與傅吾康聯合在北海公園購買了一條瓜皮遊艇,我們去北海划船不是到遊艇出租處而是到船塢取自家的船,有幾分神氣。
這是僅有的一小段“黃金”時代,童年的我也知道了去北海公園,吃小窩頭、芸豆卷、豌豆黃。傅吾康叔叔曾經讓我坐在他的肩膀上去北海公園,我有記憶。我也有舊日的什剎海的記憶,為了消夏,商家在水上搭起了棚子,賣蓮子粥、肉末兒燒餅、油酥餅、荷葉粥。四面都是荷花、荷葉的氣味。什剎海的夏季攤檔,給我留下美好印象的是每晚的點燈,那時的發電大概沒有後來那麼方便,攤主都是用煤氣燈。天色黃昏,工人站在梯子上給大玻璃罩的汽燈打氣,一經點燃,亮得耀眼。
父親大高個兒,國字臉,闊下巴,風度翩翩。他說話南腔北調,可能是想說點顯閱歷、顯學問的官話,至少是不想說家鄉土話,又沒有說成普通話。他喜歡交談,但談話思路散漫,常常不知所云。他熱愛新文化,崇拜歐美,喜歡與外國人結交。他惠我甚多的,一個是反覆教育我們不得駝背,只要一發現孩子們略有含胸狀,他立即痛心疾首地大發宏論,一直牽扯到民族的命運與祖國的未來。一個是提倡洗澡,他提倡每天至少洗一次,最好是洗兩次澡。直到我成年以後,他最喜歡做的一件事就是邀我們,包括我的孩子們,他的第三代,到公共浴池洗浴。第三則是他對於體育的敬神式的虔誠崇拜,只要一說我游泳了、爬山了、跑步了,他就快樂得渾身顫動。他的這些提倡雖然常常脫離我們的現實條件而受到嘲笑抨擊,但仍然產生了影響,使我等始終認定挺胸、洗澡、體育不但是有益衛生的好事,而且是中國人接受了現代文明的一項標誌。
父親對我們進行了吃餐館ABC的薰陶。尤其是西餐。他教我們怎樣點菜,怎樣用刀叉,怎樣喝湯,怎樣放置餐具表示已經吃畢或是尚未吃好。他常常講吃中餐一定要多聚幾個人,點菜容易搭配,反而省錢。而對西餐吃得正規的人,他佩服得五體投地,並對吃飯不認真的、沒有樣兒的,如蹲著吃、歪著身子吃、趴著吃、看著報紙吃的,疾惡如仇。
父親強調社交的必要性,主張大方有禮,深惡痛絕家鄉話叫作“怵(chǔ)窩子”的窩窩囊囊的表現。說起家鄉的女孩子在公開場合躲躲藏藏的樣子,什麼都是“俺不”,父親的神態簡直是痛不欲生。
母親一生極少在餐館吃飯,偶然吃一次也是不停地哀嘆:“花多少錢呀!多貴呀……”而父親,哪怕吃完這頓飯立即彈盡糧絕,他也能愉快地請人吃飯,當然如果是別人請他,他更會興高采烈、眉飛色舞。我曾經諷刺父親說:“餐館裡的一頓飯,似乎能夠改變您的世界觀,能使您從悲觀主義者變成樂觀主義者。”父親對此並無異議,並且引用天知道的名人語錄,說:“這是物質的微笑啊!”
童年隨父用餐給我留下過不美好的印象。父親和一位女士,帶著我在西單的一家餐館用餐,飯後在街上散步。對我來說,天時已晚,我感到的是不安,我幾次說想回家,父親不理睬。父親對此女士說:“瞧,我們倆帶著一個小孩散步,多麼像一家三口啊。”女士拉長了聲音說:“胡扯!”後來他又說了一些話,女士又說了胡扯,胡扯還是胡扯。我什麼都不懂,但是我有一種本能的反感。而且我想,父親並不關心我的要求。
第二天我向母親“彙報”了這次吃飯的情況。反響可想而知,究竟隨此事發生了什麼,我已記不起了。但是從小母親就告訴我,父親是不顧家的,是靠不上的。我的愛講家鄉話和強調自己是滄州南皮人的動機中,有對父親“崇洋媚外”的反抗,也許還有“弒父情結”在裡頭。
數十年後,在父親已經離世十餘年後,我有一個機會在江南的一座城市見到父親當年的那個(女)朋友,如今的老教授。這也是一種緣分吧。我想見見她,她發表過文學評論,有見解。我實在看不出她當年的風采來。而母親此前也說過,她漂亮。時間是能破壞一切漂亮的。有一說,傅吾康與先父,都曾對此女性有好感。我讀過她給傅的信,信裡提到父親,用語多有不敬,有什麼辦法呢?人是分三六九等的,晦氣的人不會得到太多的尊敬。我完全理解,只能輕嘆和一笑。長大以後,我與她談得很愉快,我還幫她出了一本小書。
沒多久,父親就不再被續聘當校長了,我事後想來,他不是一個會處理實務的人。他寧願清談、大話。這叫作大而無當,樹立高而又高的標杆,與其說像理想主義者,不如說更易於被視為神經病。他確是神經質和情緒化的,做事不計後果。他知道他喜歡什麼、提倡什麼、主張什麼,但是他絕對不考慮條件和能力,他瞧不起一切小事情,例如金錢。他不適合當校長,也不適合當組長或者科長,不適合當家長,卻是一個最愛孩子的父親。對這後一點,母親也並不否認。年近六十歲的時候,他說過一句話,他人生的黃金時代還沒有開始。這話反而使我對他有些蔑視。他最重視風度和禮貌,他絕對會不停地使用禮貌用語,“謝謝”與“對不起”、“你好”與“再見”、“請原諒”和“請稍候”,但是他不會及時地還清借你的錢。他最重視馬克思與黑格爾、費爾巴哈與羅素,但是他不知道應該給自己購買一件什麼樣的襯衫。如果談境界,他的境界高聳入雲;如果談實務,他的實務永遠一塌糊塗。
立竿見影,校長不當,大翔鳳的房子退掉了,從此房子搬一次差一次,直到貧民窟。父親連夜翻譯德語哲學著作,在《中德學志》上發表他疙裡疙瘩的譯文,掙一點稿酬養家餬口。他的德語基本上是自學的。英德日俄等語言,他都能對付一氣,但都不精。
父親熱心於做一些大事,發表治國救民的高論,研究學問,引進和享受西洋文明,啟蒙愚眾,至少是教育下一代,但都不成功。同時,他更加不擅長做任何小事、具體事。談起他的校長經歷,父親愛說一句話:“我是起了個五更,趕了個晚集呀!”天乎?命乎?性格使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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