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冯绍伟
性别:男
住址(户籍地):广东省阳山县黄坌镇塘底村委会隔江村
案情介绍:2017年9月20日,冯绍伟雇佣郑杰生驾驶货车在清连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与多车发生连环碰撞,造成多人伤亡。法院依法判决冯绍伟应赔偿受害者126394.75元,判决生效后,法院多次督促冯绍伟履行债务,但冯绍伟分文未支付。
立案时间:2019年4月18日
执行法院:广东省阳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9)粤1823执258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26394.75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况: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举报联系电话:07636846683
联系人: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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