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建设
对于促进大封丘经济社会发展
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是惠及群众的大事、好事、实事
然而,却有村民阻挠施工
4月3日早上7时许,封丘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S311省道升国道327应举镇西陡门村施工现场,遭个别村民阻挠,无法施工。
接报后,封丘县公安局立即指派应举派出所出警。应举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了解,应举镇西陡门村村民翟某州(男,1966年7月出生。2019年1月份,该翟因阻挠施工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8日)以道路施工影响了其修车、加水的小店做生意赚钱为由,多次阻挠施工,向施工方索要2万元钱,并扬言,不给钱整个陡门村路段都不能施工。4月3日7时,该翟又领着两个儿媳阻挠施工,该翟躺在施工机械前边,两个儿媳站在施工道上。
民警依法将翟某州强制传唤到警车上,准备将其带至公安机关询问时,遭到翟某州的哥哥翟某中(1964年5月出生)及两个儿媳王某(1993年6月出生)、卢某(1991年10月出生)的阻挠。王某、卢某趴在警车引擎盖上,翟某中将翟某州强行从警车上拽下来。
对此,封丘县公安局组织治安、派出所等警力协作联动,缜密调查,果断出击,很快将翟某州、翟某中、王某、卢某等四名涉案嫌疑人全部抓获。经询问,该四人对各自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翟某州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翟某中、王某、卢某因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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