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打通交通物流“大動脈”,暢通“微循環”,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發佈《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物流行業復工復產保障工作的六條措施》,為物流行業復工復產“保駕護航”。
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物流行業復工復產保障工作的六條措施
暢通物流通道
對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重要生產生活物資實施綠色通道政策,優先保障其快速通行。物流企業要優先保障我市疫情防控急需物資和群眾生產生活必需品的運輸。全力做好高速公路車輛免費通行服務保障工作,認真落實國務院“五個嚴禁”,加強對“一斷三不斷”“三不一優先”等政策的宣傳,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嚴格落實國家關於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暢工作確保人員車輛正常通行的要求,對應急運輸保障人員不採取隔離14天的措施。
補貼物流費用
抓好省緩解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十三條、市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十條政策措施中物流補助政策的落實兌現,對承擔跨省調運生活物資任務的企業、參與生活物資保供和因疫情原因外運積壓農產品的物流企業,給予物流費用補貼。
減輕企業負擔
依法依規落實參與疫情防控物流企業相關稅收緩(免)繳政策。對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中小微物流企業,由企業註冊地所在政府按銷售目錄電價的30%給予電費補貼,補貼費用由市、區縣財政承擔。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生產經營用房、倉儲設施的中小微物流企業,2020年2月租金全免、2020年3月租金減半,疫情期間申請解除租約不作違約處理。鼓勵有條件的物流園區、倉儲設施運營方適度減免疫情期間租金、物業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各區縣對減免金額給予10%的財政補貼,對單個業主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全面落實國家、省、市向中小微企業發放的低成本貸款和貼息政策,支持物流企業申請低成本再貸款、再貼現資金。
鼓勵引工穩工
中小物流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以及因疫情無法返崗的農民工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從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中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鼓勵物流企業對承擔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重要生產生活物資運輸的員工給予臨時工作補助和獎金。
調整運輸結構
優化物流方案,積極引導全市工業企業、農業企業、商貿服務業、外貿進出口企業“公轉鐵”。對疫情期間通過自貢火車站運輸的企業,參照南向出海班列政策予以補貼。
強化主動服務
疫情防控期間,全市批發市場、生鮮超市、醫療機構等區域,應合理規劃設置城市配送車輛臨時停靠點,為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重要生產生活物資運輸的城市配送車輛提供免費停車服務。加快構建自貢市公共信息平臺,鼓勵物流企業在疫情期間廣泛使用本地“車貨匹配”物流信息平臺。農業農村、經濟和信息化、商務、交通運輸、口岸物流等部門共同搭建“產銷運”信息服務平臺,構建信息共享機制,加強運力資源調配和供需信息匹配,儘快恢復運輸能力。市口岸物流辦設立物流保暢專線電話(0813—8116902),落實物流專員24小時服務,對重點企業“一企一策”解決物流保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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