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靈寶市陽平鎮坡底村原村委會主任楊博文虛報套取財政資金、坐收坐支集體資金等問題。 2015年1月,楊博文在救災款項的上報和發放過程中,違反規定將7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村、組幹部親屬,作為救助對象上報,並領取救災款7000元。2012年至2014年,楊博文先後6次套取“一事一議”資金、文化建設專項資金等財政資金85975.5元,用於村務支出。2012年2月至2015年2月,楊博文將應納入鎮財政賬戶統一管理的26900元村集體資金,坐收坐支用於村務開支。2018年8月15日,楊博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陝州區西李村鄉吳家炕村原黨支部書記李紅超、原村委會主任韓寶峰違規個人決定村集體重大事項、坐收坐支集體資金等問題。2015年至2017年,在危房改造項目中,李紅超未經村集體研究,直接安排確定危房改造戶,韓寶峰在明知決策程序違規且部分危房改造戶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情況下,同意李紅超的錯誤決定,並參與實施,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危房改造戶申報成功。2016年,在宅基地審批過程中,李紅超與韓寶峰商議後,未經村集體研究,直接作出決定。2017年,在肉牛養殖到戶增收項目中,李紅超與韓寶峰商議後,坐收坐支賣牛收入11.135萬元,用於養牛費用的支出。2015年,在助學困難救助項目中,李紅超未經村集體研究,直接確定救助對象,引起群眾不滿。2018年6月5日,李紅超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韓寶峰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3.盧氏縣朱陽關鎮漂池村原黨支部書記王志軍虛報套取扶貧資金問題。2010年7月,王志軍以頂名冒領的方式套取移民搬遷補助資金1萬元。2015年12月,王志軍以頂名冒領的方式套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1萬元。王志軍還有其它違紀問題。2018年6月14日,王志軍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三門峽市紀委監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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