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女子考公务员笔试第一,为了更“稳当”,竟给对手“下毒”!案件细节公布

11月25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剧情离奇的案件。

因为婚姻工作不顺利,女子何某想努力考上公务员。笔试拿到第一名后,为了让工作机会落在自己手里更稳当,她竟用毒品陷害竞争对手,让对方因为受到行政处罚而无法通过政审。

“下毒”陷害对手

2018年3月13日,为使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竞争对手,也就是本案的受害人受到行政处罚,何某找到肖某合谋,由肖某前往被害人工作单位,以应聘为名接触被害人。

3月17日,肖某在被害人办公室内,将毒品放入被害人水杯中并确保其喝下。

3月18日,肖某拨打110举报被害人吸毒。民警从被害人办公室电脑键盘下起获甲基苯丙胺(冰毒)0.05g,被害人尿液中检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随后,何某、肖某被查获,毒品也被收缴。

何某称,最初他通过肖某的哥哥找到肖某,是想让肖某应聘到被害人所在的单位,弄清楚被害人是不是有什么不好的问题,从而在政审环节能“揭发”被害人。

何某表示,她最开始和肖某的哥哥说,如果任务没有完成,每天给肖某1000元报酬,如果完成了,可以给5万元,最终“通过微信转账给肖某2万元。”

“思想出现了偏差”

在法庭上,何某有些哽咽,她认为自己的婚姻工作一直很不顺利。何某是一名老师,前夫是公务员,婆家认为她的职业比不上公务员,因此她一直被瞧不起。

两人离婚后,何某一直坚信丈夫对自己的爱是真的,于是就想考上公务员,“我当时真是心急了,我以第一名的笔试成绩考了公务员,是我思想出现了偏差。”

何某自称自杀过三次,自己确实有病,因此申请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她还表示,自己曾经阻止过肖某下毒,“我用微信语音给肖某说,这个东西太恐怖,不要再用了。”

肖某则说,使用毒品是和何某一起商量的,“她让我教训教训被害人,我当时跟她提工资多少钱一天 ,她总共给了我两万元,都是微信。”

公诉机关:欺骗他人吸毒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何某、肖某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欺骗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何某、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建议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

何某请求法官对自己从轻处罚,判处缓刑。她的辩护人认为,何某的犯罪行为显著轻微,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比较小系初犯且没有对被害人的录取造成严重损害,故请法庭对何某予以从宽处罚,建议判处缓刑。

女子考公务员笔试第一,为了更“稳当”,竟给对手“下毒”!案件细节公布

肖某也请求法官对自己从轻处罚。他的辩护人称,肖某是从犯,应从轻或减轻处罚。肖某虽然实施了行为,但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肖某具有坦白情节,系初犯、偶犯,应予从轻处罚。肖某有悔罪表现,且没有给被害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的后果,建议对肖某适用缓刑。

根据现有的犯罪情节,公诉人认为肖某不宜认定为从犯。

此案未当庭宣判。

网友评论

@心若止水266:这种人可怕,别说进公务员队伍了,在教师队伍更可怕。

@清风不识字404:电视剧也不敢这么拍

@未来、在脚下:卷面代替不了道德!

@马小喵:你弱你有理吗?生活不幸就是违法犯罪的理由吗?强盗逻辑!

@真心真意:知识有证书,道德无证书!

@离梦当归:比起成绩,品德和心智更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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