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5 事業編制改革,不再是“鐵飯碗”有這四種行為的人,將被辭退

事業單位編制跟“鐵飯碗”是劃等號的,這個相信大家都沒有什麼意義,但是隨著事業單位編制的改革,鐵飯碗被打破,薪資福利會不會受到影響成為人們最先關注的話題,但是今天我們先不聊薪資的問題,要知道我國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後,一些事業單位功能定位不清晰、導致政事部分、事企部分供給方式單一,再加上資源配合不合理,職工們工作質量和效率不高。改革勢在必行,但聊聊隨著改革的深入,事業單位職工如果有以下四類情況,將被辭退。

事業編制改革,不再是“鐵飯碗”有這四種行為的人,將被辭退

一、目前工作不能勝任,又不接受其他工作安排的

目前工作不能勝任說明在原崗位就有消極倦怠了,那就不能繼續留在原崗位,改革後需要對她進行安排其他工作又不願意,針對這類情況單位會給予辭退。

事業編制改革,不再是“鐵飯碗”有這四種行為的人,將被辭退

二、年度考核,連續兩年確定不合格

第一年不合格,可能只會面臨降薪的風險,敲警鐘,但是如果繼續兩年都這樣,那就會面臨辭退的風險,所以,事業編制改革後,需要力求上進才能不被淘汰。

事業編制改革,不再是“鐵飯碗”有這四種行為的人,將被辭退

三、事業單位改革後可能面臨調整、撤銷、合併等,本人拒接的。

怎麼理解,事業單位改革後,不可否認一定要面臨一系列情況,有的單位轉企,那就勢必變成合同工,如果拒接簽訂合同的話,但是也可以選擇辭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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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連續曠工15天,一年累計30天

事業單位編制改革,這預示著不再是“鐵飯碗”但如果你選擇消極的態度來面對,那麼被辭退成了情理之中,如果你選擇腳踏實地,那麼小編相信你依然可以好好把握你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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