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聊城:全市市场主体须按时报送2019年度报告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李兆敏)按照相关规定,2020年6月30日前,全市市场主体报须送2019年度报告,逾期未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禁入。

据了解,2019年度报告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凡2019年12月31日(含)前在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报送2019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www.sd.gsxt.gov.cn)报送“多报合一”年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入“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在海关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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