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 太原生活垃圾試點投放方案公佈!各類垃圾“定時定點”投放

#垃圾分類#

10月17日,太原市城管局發佈了《太原市關於生活垃圾定時定點分類直運示範小區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先行在小店區、迎澤區選定部分區域開展試點,

小店區為濱東花園小區、平陽景苑小區,迎澤區為迎澤片區、廟前片區。

太原生活垃圾試點投放方案公佈!各類垃圾“定時定點”投放


太原市城管局針對具體情況制定了“4+2”垃圾分類模式

針對太原市目前的具體情況,太原市城管局制定了符合現狀的“4+2”垃圾分類模式。“4”大類指可回收物、廚餘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2”小類指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

太原生活垃圾試點投放方案公佈!各類垃圾“定時定點”投放


可回收物是指適宜回收和可循環再利用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廢金屬、廢塑料、廢玻璃、廢紙張、廢織物等。

廚餘垃圾是指在普通存放條件下容易腐爛變質的有機物固體廢物。其中,廚餘I類主要包括廢棄油脂等;廚餘II類主要包括生肉殘餘、剩飯剩菜、骨頭等;廚餘III類主要包括菜葉殘餘、瓜果殘餘等。現階段,太原市居民生活垃圾分類主要以廚餘I類、II類為主,廚餘III類不要求分出。

有害垃圾是指對人體健康、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潛在危害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電池、熒光燈管、燈泡、水銀溫度計、油漆桶、部分家電、過期藥品、過期化妝品等。

其他垃圾是指前三項以外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陶瓷、渣土、衛生間廢紙、紙巾等難以回收的廢棄物及果殼、塵土、食品袋(盒)等。

各試點小區實行定時定點投放 居民切勿錯過垃圾投放時間

目前各試點小區紛紛開展了“撤桶並站”工作,儘可能取消設置在單元口的零散垃圾桶站。由第三方單位及小區物業根據小區實際情況,合理規劃定點投放分類垃圾桶數量及位置。分類垃圾桶應根據垃圾量設定,包括可回收物桶、廚餘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其他垃圾桶。裝修垃圾及大件垃圾實行定點暫存,由物業協助第三方單位確定收集暫存點。

太原生活垃圾試點投放方案公佈!各類垃圾“定時定點”投放

同時,居民的日常生活垃圾投放將採用定時定點投放,以便於集中收集處置。

具體為:

  • 其他垃圾和廚餘垃圾的投放時間為每日7:00—9:00及18:00—20:30;
  • 可回收物投放時間為每週三、週六7:00—9:00及18:00—20:30;
  • 有害垃圾的投放時間為每週六、週日7:00—9:00及18:00—20:30;
  • 大件垃圾、裝修垃圾實行預約投放。


那麼,如果錯過時間想投放生活垃圾怎麼辦?

為解決特殊人群的投放需求,各試點小區主要入口各設置了一組誤時投放點,6:00—22:00 開放,並配有一名垃圾分類督導員。為便於溯源追責,誤時投放點應設置在小區原有監控可覆蓋的位置。

嚴格分類投放各類垃圾不按規定投放將受到處罰

方案規定:

  • 任何居民、單位、門店應按指定的時間、站點和方式,分類投放各類垃圾。
  • 可回收物要投入可回收物回收箱。
  • 同時,為便於循環利用,第三方單位或物業公司還設置了透明、可撿拾的專用回收箱,允許市民撿拾、利用或售賣。
  • 對箱內剩餘物由第三方單位或物業公司定時收集。
  • 有害垃圾要投入有害垃圾桶。
  • 廚餘垃圾由產生者按要求精準分類,投放時要將袋內廚餘垃圾投放到廚餘垃圾桶,將塑料袋投入其他垃圾桶。
  • 其他垃圾由產生者投放到其他垃圾桶。大件垃圾、裝修垃圾由產生者自覺堆放至暫存點。

每個垃圾投放點都會由專人進行引導、督促、分揀,做到分類精準。對拒不執行分類的情況按照《太原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規定,上報執法人員進行查處,並留存記錄。

此外,垃圾分類情況已納入各小區績效考核標準。各區政府及區市容環衛主管部門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任務納入了文明單位、幸福社區、綠色社區、文明家庭等評比考核。

下一步,太原市城管局將進入總結推廣階段,迎澤區全區統籌推進,小店區擴大試點範圍,其他區縣因地制宜地推進。並測算相關費用,納入2020年經費預算。2020年,將在全市範圍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建成各類垃圾處理設施,完善垃圾分類推進機制,建立垃圾分類工作體系。

推行垃圾分類,需要全民的參與,

良好的行為習慣需要我們自覺養成,

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

從我做起,形成勤儉節約、

綠色環保的良好風尚,

以實際行動為建設文明太原貢獻自己的力量。

太原生活垃圾試點投放方案公佈!各類垃圾“定時定點”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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