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 “我希望能多邀請法律專家擔任聽證員”

——最高檢第二檢察廳公開聽證一起刑事申訴案件 閆晶晶 劉立新

  “感謝你們這麼遠過來,我希望能夠多邀請法律專家擔任聽證員。”11月7日,在河南省某縣的鄉政府,原審被告人陳某的父親向專程趕來的最高檢第二檢察廳辦案檢察官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同時,他也提出希望檢察官能見一下陳某,聽聽他的供述。

  辦案檢察官隨即到河南省第一監獄會見了正在服刑的陳某,河南省高級法院終審裁判其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無期徒刑。“這不僅是滿足申訴人的合理要求,也是辦案需要。”辦案檢察官說。

  “你們會見之後,他的精神狀態比以前好多了。”11月21日下午,陳父對一下火車就前來與他會面並再次傾聽他訴求的最高檢第二檢察廳廳長元明說。陳父堅持每個月去探視陳某一次,最近一次見到他時,陳父感受到了他的變化。

  11月22日,在鄭州市召開的這起刑事申訴案件公開聽證會上,申訴人陳父提出希望法律專家參與聽證的要求也得到了滿足。檢察機關共邀請了5位聽證員參加聽證,其中4位都是法律專家,另外一位是醫學專家。對這樣的聽證陣容,陳父表示很認可。

  8年前的一起刑事案件

  聽證會上,元明擔任主持人,他向大家介紹了原審法院認定的案情。

  2011年4月23日3時許,原審被告人陳某在和幾位朋友及被害人康某等人吃飯敬酒時,遭到康某辱罵,陳某把飯桌掀翻,康某與另外兩人開始一起毆打陳某。同行的欒某、李某將陳某拉開後,發現他額頭流血了,欒某就帶他去診所包紮。因為診所沒開門,兩人就回到所住旅社,在旅社門口又被康某等人辱罵毆打。

  陳某衝上樓從其他人房間密碼箱裡拿出長約50釐米的砍刀,下樓時碰到自己的女朋友宗某,陳某和宗某二人躲到旅社衛生間時還有人踹門。之後,陳某拿著刀衝到樓下,看到康某在打電話,就舉著刀朝他砍去,康某在跑開時摔倒,陳某用砍刀對康某連砍十多刀後逃離。

  2011年4月25日,陳某到公安機關投案。康某經搶救無效於同年5月9日死亡。經法醫鑑定,康某符合被銳器砍傷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後腦功能衰竭死亡。

  鄭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後,鄭州市中級法院一審認定陳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13萬餘元。宣判後,被告、原告雙方均不服,分別提出上訴。河南省高級法院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重新審理後,法院再次作出判決,認定陳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賠償對方經濟損失13萬餘元。

  此後,當事雙方繼續上訴,河南省高級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考慮了被告人自首情節和被害人存在過錯情節,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陳父又向河南省高級法院及河南省檢察院申訴,因不符合重新審判條件和申訴理由不成立,未獲得支持。陳父、陳母對申訴處理結果不服,於今年3月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現場聽一聽、說一說、問一問

  最高檢第二檢察廳受理該案後,立即調取原案卷宗,對案件進行全面審查。隨後,辦案檢察官來到陳父的家鄉,當面聽取了他的申訴理由和意見,根據案件審查需要和陳父申請,會見了原審被告人陳某,複核有關證據,並實地複查案發現場。

  為了辦案更加公平公正,檢察官告知陳父將採取公開聽證的方式對案件進行評議。陳父同意對案件進行公開聽證,並提出希望能夠多邀請法律專家擔任聽證員。

  聽證會上,元明介紹了參加聽證的五位聽證員,分別是:河南省人大代表、河南省醫院協會副會長賀利民;河南辰中律師事務所主任、鄭州市律協會長支合;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梁利波;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立志;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李衛平。其中,賀利民、支合、梁利波同時也是河南省檢察院人民監督員。

  “申訴人可以說一說原審裁判錯在哪了,理由和依據是什麼;檢察機關原辦案人員要說一說當時指控犯罪的依據和理由是什麼;申訴審查的檢察官也要說一說審查、複核的證據情況;聽證員有問題還要問一問。”聽證會上,元明特別說明,各方充分闡述後,請聽證員們討論,最後向大家說說評議意見。

  是否構成防衛過當?

  聽證會上,申訴人及其代理人充分闡述了申訴理由,認為陳某的行為構成防衛過當,不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以故意傷害罪論處,二審裁定適用法律錯誤,量刑過重,申請檢察機關監督。

  原案辦案檢察官現場展示了被害人受傷照片、法醫鑑定結果、目擊證人證言等證據,並闡釋了原案辦理依據。

  整個過程中不法侵害是否持續進行?是否構成防衛過當?如何定性?是否量刑過重?這些也是檢察官複查案件的重點,聽證員現場圍繞這些焦點問題進行提問。

  “被害人、被告人品行如何?為何在敬酒時發生矛盾?”“其他幾位涉案人員為何攜帶管制刀具?”……五位聽證員的發問十分專業,原案承辦檢察官和最高檢覆查案件檢察官一一回答。

  在經過聽證員充分評議後,支合代表五位聽證員發表了評議意見。對於評議意見,申訴人及其代理人表示沒有異議。“感謝最高檢給我傾訴的機會,通過聽證會的形式充分聽取我們的意見,感受到了檢察機關對案件的重視、認真。”聽證會後,申訴人陳父說。

  三個多小時的聽證會,申訴人充分表達了申訴主張,承辦人闡明瞭案件事實、法律適用,展示了案件證據,聽證員在全面瞭解案情的基礎上,進行了充分的評議,並形成了聽證評議意見。元明表示,將根據原案事實證據,結合本次聽證會評議意見,依法公正處理。

  聽證會後檢察機關隨即組織召開了座談會,聽取人民監督員、聽證員的意見建議。“當律師很多年,第一次參加這樣的公開聽證會,給了申訴人一個公平正義的程序,讓他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希望能多一些這樣的機會。”座談會上支合這樣說。作為三屆人民監督員的賀利民也表示,檢察機關開門辦檢,集思廣益,做到了對每個案件高度負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