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策略,強化人群分類健康管理,提高出行認證效率,加強健康通行卡(碼)辦理和使用管理,山東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下發《關於加強健康通行卡(碼)辦理和使用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確,將《山東省復工復學人員健康通行卡》更名為《山東健康通行卡》,有效期延長至14天,省內通用,紙質卡與電子卡(碼)具有同樣效力。持有效期內健康通行卡(碼)的人員經體溫檢測正常一律通行,不再執行隔離觀察。疫情防控期間,各地不得自行設立地方性健康證明要求,已經啟用的一律廢止。
省外(含境外)入魯人員應在抵達山東省境內第一時間通過徽信公眾號“健康山東服務號”或“愛山東”APP如實申報個人旅居史、密切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況等信息,並承諾自覺進行隔離觀察,同時向所在社區(村)和單位報告,申報後系統生成健康通行卡(黃色碼)。入魯人員在隔離觀察期間應每日更新或報告個人健康狀況,隔離觀察期(14天)滿後,可發放或生成健康通行卡(綠色碼) 。
通知指出,申請人線下辦理的,原則上應即時辦理,特殊情況需要進一步核實的,不得超過6小時。線上申請辦理的,應在工作時間6小時內完成審核簽發,超時未簽發且未出具審核意見的,次日18時前系統將自動生成健康通行卡(綠色碼)。因延遲未審核導致的責任由出行人員所在社區(村)或單位承擔。
健康通行卡(碼)申請分為個人申報、大數據信息比對和社區(村)和單位審核簽發三個步驟。申請人應如實申報個人信息,填報虛假信息導致疫情擴散的應承擔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另行增加體檢、備案等附設條件。用人單位向駐地社區(村)申請簽發授權的,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社區(村)必須明確至少一位簽發人員進行線上註冊,及時核籤。申請人申報信息完整但簽發人員不瞭解情況的,簽發人員應主動溝通核實申請人信息,不得因故拒絕辦理。
通知強調,各地要向社會公佈“健康山東服務號”公眾號、“愛山東”APP的獲取途徑、健康通行卡辦理投訴電話,以縣(市、區)為單位公佈社區(村)辦理健康通行卡(碼)的地點、聯繫方式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要加強組織實施,強化屬地管理責任,提高辦理效率,對無故推託、拒絕辦理和不予認可的,查實後嚴肅追責。對工作開展不力的,省委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將予以通報。各市要將貫徹落實情況和市、縣兩級向社會公佈的投訴電話,於2020年3月6日前報省委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 1. 山東健康通行卡申報單
2.山東健康通行卡(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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