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我妻子和我離婚了,因住房原因暫未搬走,但我看到有時整夜不歸心裡難受,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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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呢,兩種可能

1.第一種可能:可能你是一個比較念舊的人,婚離了還對前妻還有一些的牽掛,畢竟你們生活了那麼多年。沒有了愛情還是會有一些親情的。所謂的一日夫妻百日恩,就是也種感覺吧。

2.第二種可能:你可能是你這個人比較霸道,心胸狹窄的人,感覺自己曾經擁有的,屬於別人了,就是心裡受不了。

3.我們當地就有一個這樣的情況。兩個哥們兒就像拜把子兄弟那種關係,我們暫且稱他們為A和B吧。A把B的老婆給勾搭以致兩個家庭都離婚,A和B的前妻結生活在在一起。

4.A的前妻離婚後有介紹對象的,A不讓前妻找對象,如果一聽說誰給他介紹對象了就去找人家鬧。

5.A很有錢,屬於是不走尋常路的那種人。到最後呢是出現了什麼情況呢?大家不要感到驚訝,這個事是真實存在的。

現在的妻子也給他生了一個兒子,前妻也給他生了一個兒子,因為之前他們有一個兒子。

6.像這種男人了就屬於霸道的一個男人,自己拋棄的女人,也不可以找別的男人生活。說白了就是一個自私到頂的一個人。

7.具體你們家的事情我們也不太清楚,具體是你的妻子是為了生活所迫熬夜打工,還是其他的什麼原因,我們都不太瞭解,你也沒有說的太清楚,不好妄加評論。

希望能夠幫助到您,喜歡的話就點個關注,謝謝。




山東劉三姐


離婚不離家,這種狀態的確很麻煩。

一日夫妻百日恩,同在一個屋簷下,男子看到前妻整夜不歸心裡難受,可以理解。

在回答該怎麼辦之前,男方首先要弄明白自己的真實想法。

1,如果夫妻雙方離婚的原因不是不可調和的,而男方又有復婚的打算,那就早點向妻子說明情況,態度要誠懇,有錯要認錯。千萬不要憋著不說,等前妻變成了別人的妻子,一切可就晚了。

2,如果夫妻雙方離婚的原因不可調和,男方只是出於心理因素,不能接受曾經屬於自己的女人投入別人的懷抱。那麼,建議男方早點搬離這個住處,眼不見心不煩。或者男方也要趕快找到屬於自己的新的幸福,用新的情感來淡化眼前的事情。

3,如果只是男方單方面的不甘,女方心意已決的話,還是建議男方學會放手,不行就找心理醫生諮詢一下。最切實有效的還是兩人不要住在同一個房子裡了,那樣遲早會出問題的,對誰都不好。

4,如果雙方有孩子,且並不是因為什麼大問題離婚的,那麼男方想要復婚的話,可以多通過孩子搞好關係。為人父母,誰都不願意看到孩子心裡難受。現實中,我身邊也有過類似的例子,夫妻倆離婚不離家,在孩子的調和下,雙方都認識到了自己身上的錯誤,慢慢都收斂了脾氣,最終復婚了。

總而言之,男方應該先確認自己的真實想法,同時也要考慮女方的真實想法,既然此前能夠離婚,那雙方之間一定是有隔閡或者矛盾的。這個矛盾是否可以調和,隔閡是否能夠消解,都需要客觀看待了,不要因為一時衝動再讓雙方受到傷害。

具體到細節,男方應該怎樣做呢?

1,如果準備徹底分手的,那就真正徹底一點兒,女方不方便搬離,那男方就先離開此地吧,這樣對雙方都好,最起碼不會再節外生枝,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徹底分開之後,才能更好地展開各自新的生活。

2,如果男方想要挽回這段婚姻,那也不能心急。首先,要態度誠懇地向女方表達自己的歉意,男人這時候就要有風度,無論對錯先退一步。(如果內心不願意承認自己有問題,那就說明男方還是不太願意挽回這段婚姻。)其次,當獲悉女方也有複合意願時,男方再用實際行動證明自己的誠意,認真反思此前婚姻中自己的問題,該認錯的認錯,該改變的改變。再次,利用孩子或者親朋好友來做助推,促進複合。最終,水到渠成,破鏡重圓。

能夠在億萬人中相識,已經是莫大的緣分,能夠由相識相知到步入婚姻殿堂,那更是值得珍惜的。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如果你的心裡還有對方,那就努力爭取吧,不要輕言放棄。


夜雨如書


您說的情況再正常不過了.

人既然走到了這個地步,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心裡難受才是作為一個普通人的正常反應,說明您還是個善良的人.

俗話說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不說你們已經生活了多久了,愛情早已經昇華成為親情,如果發生這情況你沒感覺的話才就糟糕呢不是嗎,說明你們倆個白在一起過了這麼久了.

再說難聽一點,別說自己老婆了,真的,就是養了一隻小貓小狗,你養個幾年它如果跟別人跑了,你說我們能沒感覺嗎?這恰恰說明了人內心深處的善良不是嗎.?

至於解決問題,要看你自己了,你如果真是還愛著她的話就努力去追求幸福,復婚吧.如果沒這心思的話,就只能交給時間了,慢慢都會好起來的.

祝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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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奮鬥ing


人是感性的動物,也是有感情的,你們結婚,起碼也生活過幾年,雖然離婚不離家,但是不能說你對她就一點感情沒有了。

當然還有一點就是,能做到離婚不離家,說明你們還沒有仇恨到不可見面的地步,還存留著一些可以接受的地方。

既然這樣雙方的行為都會對彼此產生一定的影響,因為人都是具有佔有慾的,畢竟在你看來曾經你擁有她,雖然現在各自沒有啥關係。

如果換成是你,整夜不歸,她看到後不能說一點反應沒有。

剛才說過,一是都有佔有慾,二是,看到對方比自己快活心裡就不爽,這也是人性點。俗話說的好,總是見不得別人好,她比你快活就給你造成心理落差,心理就不會不爽,不舒服,有的甚至還會管教,但是人家一句話,我們沒關係了,又讓你很尷尬。

此時難受的你,我建議你還是眼不見為淨。

當你看不到的時候,別人就影響不到你。當然,如果你總是忘不掉你前妻,即使你搬出去了,她夜不歸宿的行為也會對你產生影響。雖然搬出去,也會讓你胡思亂想,因為你內心還是在乎的。

兩種辦法,第一,儘快搬出去,眼不見為淨,第二開始自己新的生活,當你也出現合適的人有所寄託的時候,你的前妻便與你無任何關係。

有情感問題的,可以私信我,關注我。


嗑嘮愛情


心裡難受只能自己忍著,咋辦,離婚是兩人商量好的,暫未搬走也是你同意的,只能自己忍著。

光這一個問題也看不出離婚的原因,也不知道你們是否會復婚,也看不出是否有孩子。因住房原因暫未搬走,這點我自己是非常不贊同的。如果有一天我離婚了,哪怕我自己再窮,我也不會離婚不離家,這樣太難受了。還有,在我的心裡,離婚就是離婚了,再難受我也得自己忍著,既然能離婚,必然是我的感受他已經不在乎了,把自己的難受展示給別人看還有什麼用呢?一定是堅強過好自己的生活。能夠做出離婚這個決定本身就已經很痛苦了,既然已經決定離婚,那就基本上不要再聯繫了,我寧可自己在外面過得辛苦,也絕不會離婚不離家,兩個人天天看著多難受啊。

當然,可能也有一些離婚不會那麼痛苦,和平淡定的決定分手,但這種應該是少數中的少數吧?要不就是當初沒有那麼相愛,要麼就是生活已經把愛磨得一點都不剩了。

所以,上面這個情況,我還是建議讓你的前妻搬出去住,如果她經濟困難,你幫她出這個錢也要讓她自己出去住。已經離婚了還天天住一起,這算怎麼回事啊?

前妻整夜不歸,你也不知道她出去幹什麼了,也許她心情不好,找朋友放鬆一下?也許她去加班,讓工作和勞累減輕自己離婚的痛苦?前妻跟你一個房子住著,出去幹什麼你也不知道,最起碼應該確保她的人身安全,雖然已經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和義務了。

已經離婚了但還在同一房子住著,天天抬頭不見低頭見,總歸心裡是難受的,但如果你還想和前妻復婚,還有想法,就可以和前妻好好聊一下,瞭解她為什麼徹夜不歸,也把自己的真實感受如實告訴她。

如果沒有復婚的打算,最好的辦法還是讓前妻搬出去住,眼不見心不煩,這樣也才能讓兩個人都更好地適應未來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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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的小泥巴



溪谷幽蘭71016950


有這樣的感覺是必然的。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兩個人雖然因為種種原因分開了,理智上應該畫一個句號。但是畢竟在一起好長時間了,已經對對方有了佔有慾或依賴感,潛意識裡,你對她依然有著殘留的感情,她依然是你的所有。

面對著前妻這樣的情況,如果你還想與對方生活在一起,可以與對方好好溝通,說不定她的夜不歸宿正是因為離開了你而痛苦,失落,或者為了引起你的注意,希望你能夠心疼,然後關心呢。如果是這種情況,說明兩個人對對方都有感情,完全可以復婚。我有個同事就是這樣。我的同事因為母親的挑唆,與老公離婚了。但是,離婚後她就後悔了。因為孃家住房緊張,還在男方家住著,於是她不是熬夜,就是不吃飯,有時候去相親,喝的醉醺的回去,最後男人受不了了,直接問她願不願意復婚,願意就復婚,不願意就趕緊搬走。我同事當即就投降了。復婚後也不再聽孃家媽的閒言碎語,現在都兩年多了,生了個女兒,一家三口過的挺幸福。

當然,如果對方在外面真的胡混,或者有了新的感情歸宿,並不是心情悲傷,對你也並不留戀,那麼就督促對方儘量搬出去,畢竟瓜田李下,離婚了還住在一處,好說不好聽。並且對雙方的名聲和尋找第二春都有不利影響。

不過,如果是你雖然殘留著對前妻的感情,但是卻因為種種原因,不想與她過下去,那麼,你就要更理智一些,認清自己的身分,對她的作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她已不屬於你的管轄範圍。為了不給自己找麻煩,那就儘量督促她找房子搬出去,當然也可以以前夫的立場,規勸一下前妻,讓她儘量的保持正常的生活習慣,這樣對她自己的健康也有利。


萍風竹雨123


自己和前妻徹底的分手了,自己卻沒有離開這個家,因為自己的前妻沒有一個歸宿,只能暫時的還住在這個家裡,離婚不離家這種狀態也是很少見的,但是沒有辦法面對著這種現實,誰也不能說離婚了就翻臉不認人,就把老婆攆出去呀。所以說對於自己曾經深愛的人也不能撕破臉徹底決裂,所以說讓她住是對的,但是這個女人,已經被愛情傷的遍體鱗傷了,所以說總是早出晚歸的讓自己也心裡不落人,確實是初心裡說不過去。雖然做不成夫妻,但也不想看著自己的前妻從此沉淪下去。所以說看到很晚了前妻都不回來,自己有些擔心,這都是很能理解的。因此我說對於這樣的情況你也只能是看著了,畢竟都分開了,你勸說又有什麼用呢?所以我說就當她不存在而已。



伊春美食美客


嗯,這種情況倒是很常見。我目前也是這樣的狀態。不過我可不像你有這樣的心態。看見她徹夜不歸,最多是搖搖頭嘆口氣,笑一笑而已。


其實絕情並不是無情。每一個男人也同樣擁有細膩豐富的情感,只是有一個基礎,這就是愛!

沒有了愛,又何必牽掛呢。離婚的那一刻,我想你一定是想明白了。無論誰對誰錯,誰傷害了誰。在拿到了那薄薄的綠皮離婚證時,一切都已經成為過去。說白了,就是路人甲和路人乙的關係了。

只是曾經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今後將陌生得不能再陌生的路人甲和路人乙而已。

除去孩子的因素,甚至都不願意再見到對方,不願意再聽到任何關於對方的消息。彼此不再打擾,不再關心,這便是真正意義上的離婚。

只是很多人都難以做到,對與錯,我也不清楚。但我做到了,因為我的心已死!

前妻徹夜不歸,其實動動腳趾頭,也就想明白她已經找了別人。離了婚,就不用再自作多情了。你的這份牽掛和難受。在她的眼裡,只會是一種無能和蔑視。


她不是沒有考慮到你的感受。而是她覺得,根本就不用在乎你的感受。你將她當個寶,她將你當根草。何苦呢,自找沒趣,自找羞辱。

天涯何處無芳草,吊在一棵樹上要死不活的。不是一個大男人應有的氣概。

如果你放不下她,如果你感到難受,那離婚之前你幹嘛去了?世上沒有後悔藥。男人,你做得,就一定要受得。

也許你會說,我只是擔心她徹夜不歸安不安全,會不會受到壞人的欺騙?其實你也就不用自欺欺人了。都是成年人了,純屬瞎操心。

有這份閒心,還不如把自己離婚後的生活理順吧。記住一個原則,在大事上,你可以關心她,幫助她,畢竟曾是你的前妻。至於其他的瑣事,你也就別瞎操心,瞎難受了。

難受,也許是因為你沒有完全放下。也許是因為你的自尊心讓你感受到了傷害,其實想清楚也就無所謂了。如果有一天,當她挽著別的男人的胳膊,站在你的面前。你能平靜如常,笑著寒暄。你也就徹底解脫了。

當一陣風吹過,波光粼粼,你說是風讓水不再平靜。

而我說,那是因為你的心不是一片大海!


奮鬥的二呆木


我妻子和我離婚了,因住房原因暫未搬走,但我看到有時整夜不歸心裡難受,這種情況很正常。

雖然兩個人離婚了,但畢竟一起生活過很長一段時間,雖然沒有了愛情,但基本的親情,還在。

所以,看到前妻整夜未歸,甚至另結新歡,你肯定心裡難受。

別說妻子,就是丟了一隻寵物,多年後再看到,也會難受。

不難受,那就是不存在人類基本的感情了。

這時,就要看,如果這種難受,只是淡淡的,那就是正常心理;如果這種難受,無法扼止,那說明還沒放下,可以試試,能不能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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