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謹慎錄用10年沒跳槽的人:穩定,並不等同忠誠!”

幾乎每一個HR在面試中,都會關注應聘者的跳槽頻率,跳槽頻率甚至直接影響著面試的錄用與否。

在大眾的認知當中,也普遍有這樣一個共識,跳槽頻率高的,工作穩定性差,跳槽頻率低的,工作穩定性就高。

甚至,很多人直接認為,跳槽時間的長短,直接體現的就是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

因此,經常會有很多朋友諮詢說,去了一家不適合自己的公司,試用期還沒結束就想辭職,難道為了讓自己的下一份工作找起來更輕鬆,簡歷看起來更好看,還要忍受這家公司的“折磨”,繼續工作一年半載嗎?

我並不這樣認為。

是否頻繁跳槽,對員工的穩定性、忠誠度沒什麼必然的影響,我們不能簡單地以一份經歷去否定一個人。

我們更應該看到的是,他們對每一份工作的態度和熱情,以及是否在此經歷中獲得的與時間相匹配的成長與經驗。

無所謂跳槽時間長短,重要的是不辜負自己的每一段經歷,全情投入。

“我們公司謹慎錄用10年沒跳槽的人:穩定,並不等同忠誠!”


“我們公司謹慎錄用10年沒跳槽的人:穩定,並不等同忠誠!”

企業招聘,僅僅考慮穩定和忠誠,是遠遠不夠的。

但不可否認的是,穩定和忠誠,反倒也有可能成為人才發展的絆腳石。

一個長期從事獵頭的朋友說,他對那些在一家公司工作10年以上的人,持非常謹慎的招聘意願。

這部分人的問題,很可能就是:成也忠誠,敗也忠誠。

他們在進入公司後的一個顯著特點是,試用期還沒結束就悄咪咪地離開了。

對這類人進行分析,不難發現他們大抵都有這些共同特點。

第一,思維比較單一。

因為長期在同一個行業同一個領域裡工作,導致對工作和事物的認知都停留在單一的思維裡,很難接受新的模式,新的管理方式和架構,視野、格局也都因為接觸面比較有限而較窄。

第二,融入團隊很難。

能在一家公司工作10年以上,說明對於公司的氛圍和企業文化已經全然接受,但天下沒有兩個同樣的公司,一旦去到新公司,就會出現不平衡的心態,導致很難融入到新團隊中。

第三,與預期的落差感。

因為長期在一家公司,所以對社會上的企業有著過於美好的期待,但往往這個預期與實際有較大的落差,希望越大最終失望越大。而且這類人還有一個特點,是特別喜歡對比,習慣性的與前公司對比,畢竟前公司已經深入人心,而一對比,問題就都出來了。

所以你會經常看到,一個工作10年以上的人,只要有了一段跳槽經歷,後面就會接連出現好幾次的跳槽,並且每次時間都很短,直到跳了2-3家之後才會逐漸穩定下來。

對於企業來說,你要了這種看似穩定的員工,卻有可能為自己企業的人才不穩定埋下了隱患。

“我們公司謹慎錄用10年沒跳槽的人:穩定,並不等同忠誠!”


“我們公司謹慎錄用10年沒跳槽的人:穩定,並不等同忠誠!”

雖然穩定和忠誠不一定是好事,但也並不是鼓勵一定要跳槽。是否應該跳槽,應該根據自己的客觀情況來判斷。

專業機構的調查數據顯示:關於第一份工作,70後平均超過4年才換;80後則是3年半,而90後驟減到19個月;95後更是不可思議的7個月。

跳槽時間越來越短,這已然成為一個時代特色,我們已經不能簡單的通過跳槽頻率來判斷員工的穩定性和忠誠度。

雖然如此,但並非所有的跳槽行為都值得支持,我認為還是有必要對跳槽做一個分類,究竟什麼樣的跳槽才是被鼓勵的行為呢?

第一,企業失去競爭力,個人的發展受限。

對於職場人來說,先有平臺,然後才是個人。當公司的發展連續幾年跟不上市場的趨勢時,或者個人的能力提升已經超越了平臺的發展時,說明這樣的公司和管理層沒有做大事業的決心和格局,作為個人來說,平臺限制了個人的發展,是沒有在這裡繼續發展的必要。

第二,個人沒有成長的空間,天花板明顯。

專業成長是我們在職場安身立命之本,當個人的成長在公司不能得到理想發揮時,也是我們應該考慮跳槽的時機。比如你所能預見的成長,在這個公司並不能實現,你能想到的這個職業的天花板,比在這個公司裡的天花板還要高得多。

第三,薪酬明顯落後於市場水平,且沒有漲薪可能。

如果同行業同類型的崗位工資高於自身工資水平50%以上時,而自己在經過內部的極力努力爭取加薪後,還是不能達到調整條件的,完全有跳槽的必要。當下瞭解一個崗位市場工資水平並不難,每個人定期都應該到市場上去為自己詢詢價。

第四,個人價值觀與直屬領導的管理風格完全相悖。

直屬領導的管理風格,直接影響著我們在職場上的境遇,不是每個人都是三觀相合的,有些領導的一些特殊癖好或者是超凡的威懾能力,會讓一部分人無法適應。如果實在無法容忍,又何必要忍呢。不過這一點的前提是,我們自己內心足夠包容,如果太小心眼或玻璃心,那在哪裡都會跟人三觀不合的。

跳槽,只要經過了自己的深思熟慮,能給自己一個說服自己的理由,那麼就無所謂時間長短,無所謂跳槽頻率。

我跳我負責,這應該是一個人關於跳槽最好的狀態。

“我們公司謹慎錄用10年沒跳槽的人:穩定,並不等同忠誠!”


“我們公司謹慎錄用10年沒跳槽的人:穩定,並不等同忠誠!”

如果每次跳槽都是充足的說服理由,但就是太頻繁,是不是意味著失去競爭力呢?

我認為未必。

這裡還有一個重要的參考點是:我們有沒有在每一段工作經歷中做到全力以赴。

也就是在每一段工作經歷中,我們的工作態度。

我們要有在每一段工作經歷中都做到極致的理念,始終抱著主人翁的心態做事,保持著高度的責任心,對待事情負責到底的態度。

同時,保持個人的精進,有著與時俱進的個人發展理念,時刻保持著的危機意識,以及包容和接受新事物的心態,讓個人的成長能帶動公司的業績發展。

不因工作時間的長短,而對工作有半點懈怠,不因要跳槽,而對個人成長和公司發展有半點鬆懈。

這才是新時代下,我們員工對一個企業最好的忠誠。

這也是我們在頻繁跳槽的情況下,還能始終得到各企業爭相搶奪的資本。

作為HR來說,也更要樹立一種意識,不以跳槽頻率來評判一個人,我們更應該考量應聘者在跳槽時候的動機、心理和以及在每段工作經歷中收穫的成長。

作為員工,也不要懼怕因為跳槽而帶來的求職困難,我們更重要的是在每一段工作經歷中的收穫與成長,不因時間的長短而荒廢了成長,更不因跳槽而忘記了自己出發時的初心——我們每個人終其一生的奮鬥,就是為了個人的成長。

我們終究會明白,職場的成長之路,要的是每一段的盡職盡責,與不負時間的成長。

不知各位如何看待這個問題,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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