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中,怎麼向房東請求減免房租/租金?

wobushinv


【第一步】免

和房東談免除2-3月份房租。但難度會比較大。

【第二步】減

免除房租談不成,改為“減半”

【第三步】延

以上沒談成的話再說延長合同1-2個月,房租不變,租期變成13或者14個月。

【第四步】緩

避免復工後的較大資金壓力,申請緩交房租。由年付制,申請季度支付,恢復元氣以後補齊。

【第五步】換

可以嘗試把部分房租換成自己經營的產品項目給房東,抵扣房租。


蕭六郎2018


我是年底去武漢租辦公室創業的,目前為止一天都沒營業過,年前裝修房子花了幾萬,辦公室放了很多電腦,價值很多,可是我現在根本就去不了武漢,本來二月初我就想著不行直接退租吧,押金不要了起碼房東還要退我房租,可是我們根本去不了武漢,疫情當前,我和她商量房租對半承擔,如果年底我不租,她也要空著,全部都要承擔的,武漢封城,辦公室根本不能辦公,如果是正常營業,損失自己承擔理所當然,完全不能營業,創業者難道活該該死?那些說什麼房東也要房貸的,我們房東租房子的時候就和我們說,武漢房子十幾套,一樣一毛錢不給免,眼看著四月底房租到期了,也不能營業的,準備好了過去和他鬧了,沒辦法了啊,幾個月沒收入,我也不說全部免,共同承擔,畢竟國難當前



杭州小輝創業和生活


我家租客現在就拖著不付房租(已經超期一個多月了)。

他是南方人,在我們這裡做生意,夫妻租我家的房子。 年前1月18日按照合同該付下半年房租時,他說他的公司資金要給民工先支付,會在年前付清房租,後面就不接電話了,過年乾脆偷偷回內地,曾經還跟我家人說,他兒子在成都是警察(我是房東,還怕你兒子警察嗎?!)。

疫情發生了,微信一直追問下,他留言過完年再說。現在一說補繳,他就拿疫情來說事,要麼就是小區封閉也進不來,要麼就說還有房租押金,你怕啥!

我想不通,你住不住,總是可以轉賬的吧!不住的話,就付清這超期的一個月走人,一直不付錢,也不接電話,我房子也不能免費做倉庫吧!已經超期一個多月了哎!所以別跟我說房東應該善良應該減租,遇到這樣不講信用,墳頭信號不好的租客我憑什麼發善心???[打臉][屎]


世間錯過無需重逢


大多數的房東是通情達理的,我也有房子出租,租我房子的是做民宿生意的,大年初七,租戶給我打電話和我商量減免房租的事,我給他先免了兩個月,二三月份就不收他的房租了,四月份如果國家允許正常營業了,就正常收房租,如果國家還不讓營業,就繼續免。我是2008年買的房子,沒有貸款。


哈爾濱道里的


這一塊最主要是要根據你和房東的一個情況,一般大多數房東和租戶都應該是有接觸的,只是相互之間關係深淺的問題。

前提是找到房東,坐到一起面對面溝通:

我:房東好(張哥好),這段時間怎麼樣?家裡都好吧?你們單位上班了沒?

房東:嗯,很好,家裡一切都好,我單位已經上班了,都好些天了。

我:那就好,大家也就放心了,但你還是要做好自我防護。

哎,房東(張哥)你看今年這突如其來的疫情啊,簡直就是我們人人的一個災難。

房東:嗯,確實,今年這疫情不得了,真是災難,你們都好吧。

我:都好,都好,都是託你的福,我在你店裡有4 5年了,一切都還順利,平安。哎,不過呢前幾年生意還過得去,也是因為互聯網的時代太快,這兩年實體的生意確實也不好做。

房東:哈哈。。小李,你客氣了,確實我也瞭解了這兩年的生意不如前些年。

我:是呀,張哥特別是今年遇上這疫情(災難)這兩個月開不了門,但是呢,員工的生活工資補貼還得要給,真是讓我焦頭爛額呀。其實張哥一直對我也是經常給予幫助支持,我始終記得張哥給我一句話“小李好好堅持加油幹”你的鼓勵讓我一直前行,也很感謝你。

房東:是啊,現在確實不容易,不客氣,今年這種情況也得好好加油幹,我支持你。

我:好張哥,我會好好幹,但我現在特別需要你的支持,你看房租這快要交了,而且這兩個月都沒營業,看張哥能不能幫我一把。

房東:沒問題,你說說。(說到這裡,有的房東好說話的,可能就直接答應你,給你延長兩個月或一個月)

我:張哥,你看這次的疫情太嚴重了,經濟有可能會有很大的衝擊,生意要更難做一些(特別是實體)我知道張哥也是實在人,我就是需要你支持我今年的房租減免一些,如果明年經濟好了再給你漲回來,我知道張哥一定會支持我鼓勵我的,在這先謝謝你了[祈禱][祈禱][祈禱]

在這裡呢,我只是分享一點自己的一個思路,有很多的不足之處需要更多的人參與來探討,相互學習,這樣會給大家有更好的解決思路。


唯朝有你


減免是人情,不減是本分。無可厚非,但是你可以跟房東提下,像我過年沒回去 現在也還沒復工也沒跟房東說 一個月也快兩千的房租 不是說我有錢,透支在用而已。沒辦法,畢竟這種事情不能用道德綁架。我還是湖北重災區的了,相信明天會更好吧。


農村家庭那點事


其實,我也是一個房東,對於這個問題,應該有它實際的意義。面對新冠疫情,戰勝疫情是我們每一個國人都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對於房東來講,不管任何時候,收房租是他的本能,也是他分內應該做的事。但疫情是我們每一個人都要面對的事實。儘管他也有他的難處,但在國難面前,任何家事都是可以忽略不計的。為了我們國家的安定與繁榮,任何人都得貢獻出自己的一分力量,不管是房東,還是老闆,還是社會上任何階層 。因為沒有了國家,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將是枉然。

所以基於此,我覺得作為房東,為自己的租客減免疫情期間的房租,也算是在為國家做貢獻。

而作為租客,你只需要誠懇地向老闆說明緣由,說出自己所面臨的困難,不論哪一個房東,他們想到疫情所帶來的災難,一定會理解你的,畢竟來說,戰勝疫情是我們所共同面對的責任。

作為一個房東,我的這個回答,你滿意嗎?

如果你覺得滿意,可以給我點贊,評論,如果可以給你減房租,謝謝能給我關注!





幽靈仙狐


疫情下,商鋪和住宅租金,是否應該減免緩?是這段時間商友們的熱點話題。

形勢很複雜,不能一概而論。歸納起來,不外乎以下各種情況:

一,商鋪。

1,如果政府明文規定不可以營業,甚至貼封條、堵門等,這約等於合同契約上的“不可抗力”,商鋪無法使用,要求房東免減緩合情合理。

如果房東堅決不通融,根據合同公平原則,租客可以理直氣壯反向要求房東提供有效商鋪,否則,房東應該承擔違約責任,併合理補償營業損失。

很多房東認為:政府封鋪,跟房東沒什麼關係。但房東想過沒有,租客更沒有理由背鍋!

根據合同契約,商鋪使用功能喪失,就是房東違約在先。至於房東的損失,應該向相對責任人討要?

但雙方最好不要槓精到這步,和氣生財。

2,如果經營者身在疫區,國家規定不可以出門,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應該也可以參照“不可抗力”,要求房東免減緩。

3,如果已經營業,但疫情影響嚴重,可以依據“情勢轉移”原則,和房東友情協商,減免緩是情分不是義務。共克時艱,雙向選擇。道德綁架不可取。

二,住宅

1,如果人在疫區無法返回租住地;或者返回居住地,因為嚴控,無法進入住宅,應該按照“不可抗力”免減緩。

如果房東毫不通融,不僅失於法度,也失於“有難同當”道義。

尤其是返回卻無法入住的租客,根據合同公平原則,可以要求房東提供合同約定住房,否則,房東承擔違約責任。

但最好別因此撕破臉,和為貴。

2,房屋正常使用中,但租客確實因為疫情,影響到交租,可以依據“情勢轉移”原則,主動向房東商量請求適當減免緩。當然,減免緩是情分,不是義務。

當然,也有極個別租客,並沒有受到疫情影響,也趁機提要求,實屬趁火打劫,堅決打臉。

三,房貸等理由

房東可以依法找簽訂合同的金融部門協商。

貸款和房租,一般不受同一合同約束,捆綁在一起談,比較牽強。

一碼是一碼。如果拿貸款說事,類似和合同無關的理由太多。

總的來說:法外有情,共擔損失。眾生皆苦,同盼春來![勝利][勝利]

歡迎大家批評補充。如果需要幫忙,請信息我。[握手][握手]




花城第公寓進士第客棧


近日,關於疫情期間住宅租賃承租人要求業主減免房租、無責退租等事件引發關注。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司法局、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等司法機構分別發文對新冠肺炎疫情下房屋租賃合同履約遇到的核心問題進行解答。

  1.二房東要求業主減免租金:一般不予支持

  案例:某房屋租賃網站以不可抗力為理由要求不支付業主一個月房租,合法嗎?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定,住宅租賃,承租人雖然在隔離或管控期間無法實際居住租賃房屋,但一般而言,租金並非其不能承受的損失,繼續履行合同、支付租金對承租人而言並不構成明顯的不公平,承租人要求減免租金的,一般不予支持。

  2.承租人要求減免疫情期間租金:疫情並不充分影響合同目的

  案例:疫情期間我被隔離,無法返回租住地,一個月沒有住房子為什麼還要付租金?

  據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商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通知第五條關於是否支持以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為由解除合同中表示,“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審理此類案件時,全省各級法院應當嚴格審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與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之間的因果關係。”

  據法律界人士表示,“長租合同目的主要為居住,其次為物品存放,疫情並不充分影響以上兩點合同目的。單方面要求免除租金並不合理。”

  3.承租人要求提前退租: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案例:疫情期間租的房子想退租(解除合同,但不願支付違約金),怎麼辦?

  上海市司法局經過初步研究,梳理形成了《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的合同履行指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本案例中,承租人解除合同不存在法定免責事由。因其租房是為了居住,疫情並未造成其不能實現該合同目的,解除合同不屬於第九十四條規定之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情形,亦不可援引第一百一十七條將不可抗力作為免責事由,因此提前解除合同應當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專家也表示,今年春節疫情突發,各行各業都受到不同程度影響。對於主動免租的業主值得尊敬,但不應道德綁架所有業主、相關機構要求全部免租,否則可能損害房屋租賃這一民生行業的良性發展,最終造成租客、業主、行業等多方共損的局面。


愛裝B的哆啦A夢


實話實說,現在疫情這種階段,大型商場會有減免租金的情況,畢竟有國家一定的補貼。但是,像個體戶和正常居住的房戶如果要向房東申請減免租金的話是很困難的,因為國家也沒有給這種房東一定的補貼,房東也沒有辦法給租戶減免租金了,當然了,有一種情況就是房東人很好,好說話,很同情疫情階段個體戶和居住的租戶沒法營業或者上班,再就是房東經濟條件好,不差這一段時間的房租,這樣就可以見面相應的租金了。其他情況幾乎是不可能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