澠池走出的明代大理學家。 曹端(1376-1434),字正夫。澠池窟陀裡(今屬仰韶鄉)人。是我國古代哲學名家,史稱“明初理學之 冠”
曹端祖籍山西平陽府曲沃縣閻村,本姓楊。其五世祖楊嗣過繼給舅父曹家,其 父楊敬祖遷家至澠池窟陀裡。
5 歲時,曹端見到號稱中國古代哲學 之源的《河圖》《洛書》,竟畫地請教父親,其父被問倒。曹端8 歲入裡學讀書。15歲後,曾從事農耕,業讀,“座下著 足處兩磚皆穿”。構一書室,自名目“勤 苦齋”,以陳經籍。17 歲時,他已博覽群
書。18 歲時,他成為縣學秀才,開始專習 儒學。
明建文三年(1401),曹端代理澠池 縣儒學事。因為前任的文書“不如式, 誤被拘捕入獄。曹端處之泰然。不久事情相大白。建文四年(1402),他奏請澠 池縣令毀掉專以迷信坑騙群眾的“淫祠”百餘間。永樂六年(1408),曹端做《夜行燭》一書以規勸信佛的父親。當年,他
參加河南鄉試,考中第二名;次年,又參 加京城的會試,以副榜(乙榜)第一的身 份被授為山西霍州學正(州里主管學務的 官員)。
永樂十六年(1418),曹端的父母相繼去世,他回澠池守喪,廬墓三年。州諸生不遠千里,“多就次學”,新安、澠池等地很多學子也追隨他到所受學。永樂二十年(1422),端補任山西蒲州學正。洪熙元年(1425),曹端到吏部考績,霍、蒲兩州爭上章留任,復任霍州學正,在霍州先後任教 16 年。其間,曹端以其學術和德行名聞朝野,於宣德元年宣德四年(1429)和宣德七年三次主持陝西鄉試
作為明朝的大理學家。曹端的學說影響了一大批學子。洛寧,陝州當地很多學子都師承曹端,陝州人豫西名儒王以悟亦是其再傳弟子。(引自記憶中原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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