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莫名其妙的JR,我想說說勒布朗.詹姆斯。
我一直都覺得老漢就像是項王,贏的時候是力拔山兮氣蓋世,輸的時候是四面楚歌別虞姬。他真的像,像極了。
無論成敗,項王都是英雄。詹姆斯在我心中,就是NBA裡的英雄。
總決賽第一戰,他多想贏,多想帶著弟兄殺敵。在一片看衰的輿論聲中,激發了他的鬥志和慾望。
絕境之下,老漢大開殺戒,血洗51分,勇士城門幾乎被破。看的過癮、看的激憤,又看的心碎。
就如同兩千多年前的項王,帶著二十八騎,硬是殺到了烏江邊上。天亡我也,非戰之罪。英雄末路,如此倔強,好氣魄!
英雄也有缺點。我佩服詹姆斯,但我不神話他。他有缺點,在NBA的戰場上,看不到他的極限。他的終極殺傷力到底有多可怕?我不知道。
但我可以確定的是,他不可能場場51分,不可能每一場都如此高效。他的對手會越來越兇,“不擇手段”地想要擊潰他的王氣!誰叫他是詹姆斯——NBA裡的英雄呢。
有英雄就有挑戰者,挑戰者中不乏“小人”。何謂小人,就是陰險之輩。一群沒有信心、沒有實力卻又想贏的人。他們明的打不過,只能玩陰的。他們眼裡只有王座,沒有英雄。
這只是打一個比方。我沒有針對誰,也沒有指桑罵槐,說的好聽一點是“借古諷今”。花花世界裡怎麼可能沒有爾虞我詐呢?
總決賽第一場,爭議判罰很多,但這是NBA裡的一部分。存在即合理,所謂主場優勢,就是這麼回事。回到克利夫蘭,裁判也會這麼吹。
所以,輸了就是輸了,不找藉口。這是NBA的規則和生存之道,想站在山之巔,只有讓自己更強大。
NBA是個商業聯盟,是個特能賺錢的“大公司”。我曾說過,NBA終究是生意場,沒有情分。到了今天我才明白,原來不只是沒有情分,甚至沒有道義。
但是,NBA有英雄。這些英雄,講情分,也講道義。從喬丹到詹姆斯,這麼多年,因為英雄,才使NBA風靡世界,才讓更多的孩子愛上籃球這項運動。
美國文化中,個人英雄主義做到了極致。無論電影,還是體育,都在宣揚英雄。他們心中的英雄有兩類:一是拯救者,二是復仇者。
但英雄終是孤獨的。小人理解不了英雄,劉邦理解不了項羽。電影裡,英雄總是成功;但在體育世界裡,英雄也會失敗。
賽後發佈會,詹姆斯表示,他已看穿一切。他知道NBA這個聯盟的生存規則,他只是一個“打工者”,能做的只是把自己的工作做好。
但老漢是英雄,他想拯救騎士,他想追趕喬丹。他不得不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極致。只有做到極致,他才有可能贏,才能離自己的目標更近一點。
同時,他也是一個復仇者。去年輸了,今年他想贏回來。面對對手的挑釁,面對外界的質疑,他忍不了。他發怒了。
離開球員通道,詹姆斯滿臉不屑、不服,全是怒氣。我期待看到這樣的詹姆斯。有人說他是獅子王,但我說,他是英雄。
英雄能否復仇成功?我只能說總決賽還有懸念,一定還有懸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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