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犯罪心理學,先來講個故事。
上世紀四五十年代,一位罪犯在16年間,在紐約各處安放了至少33枚炸彈,其中22枚爆炸。
罪犯有時還會向報社寄送炸彈預告信。
紐約的精神病理學家詹姆士·布魯塞爾,僅僅通過對炸彈碎片和預告信的分析,推斷出罪犯是單身男性,和姐姐或阿姨一起生活,40~60歲之間,智力發達,高中畢業,按時去教堂,居住在康涅狄格州的沃特伯裡。
甚至斷言罪犯被抓到的時候會穿著雙排扣西裝,釦子扣得緊緊的。
聽上去是不是超扯?
結果成真了。
最後被捕的罪犯,跟布魯塞爾描述的幾乎一模一樣。
因為神推斷,布魯塞爾醫生被冠上了“沙發上的福爾摩斯”的稱號。
而這,就是犯罪心理畫像。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裡方木的終極進化體大概就是這樣的。
比起追兇,犯罪心理畫像做得更多的是分析。
通過犯罪現場的細節,判斷罪犯在作案前中後的行為抉擇,再以此或是遺落在犯案現場的物品,來分析判斷罪犯的人格、情緒和性格特徵。
聽上去還是很玄乎嗎?那我院再來給你講得明白點兒。
犯罪心理畫像有幾種非常常見的推斷方式,我們來依次講一下。
第一種,也是最有名的一種。
假設一個罪犯在不同的地點犯下七次罪行,那他的住處很有可能在到這七個點距離相等的中心點,或者就是應該到第一個現場最遠,第七個現場最近。
因為隨著次數增加,罪犯很可能會對自己的手法越來越自信。
第二種,調出過往類似案件的分析統計,用大數據來推斷罪犯工作、受教育水平、收入水平、婚姻情況,甚至是否禿頂的可能性。
第三種,根據現場證據來推斷。
這是跟我們在影視劇裡看到的最接近的一種方法了。
比如,看到屋內沒什麼打鬥痕跡,可以推斷有可能是熟人作案;看到門窗都沒有損壞,推斷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更有現實的案例,因為現場爐子上還有煮到一半的晚餐,而推斷如此隨便應該是熟人作案。
想規規矩矩當一個熟人,真的好難。
不過,這些推斷在正式成立之前,都只是許多的“應該”和“可能”。
而在《心理罪城市之光》電影中,方木正是根據這些精準的推測,一層層撥開迷霧,找到證據,最終揪出以正義之名殺人如麻的真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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