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本案還能翻身嗎?

債轉轉


近來法院受理的債務糾紛案特別多,法官忙的也是不可開交,案子一個接著一個,你的終本案還能再

被執行嗎?當你的案件被判為終本案時,那就意味著,在要債這條路上,你只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是每時每刻關注著債務人的動向,一旦發現他有財產可執行,立即蒐集證據並向法院申訴!二是,等債務人哪天良心發現了,想要還錢了,那自然是皆大歡喜了。但是這種可能也是微乎其微的!這兩條路都有一個唯一的共同點,就是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一年、兩年、十年甚至是一輩子,說白了就是陪債務人耗著!這麼說來,終本案几乎是翻不了身了!

但你面前的兩條路,你完全可以不去考慮。路都是人走出來的,你的面前沒有路,就自己走出一條路來!法院宣告你的案件成為終本案,但是你自己不能告訴自己錢要不回來了!我們可以想想其它的辦法。比如說:債權置換、找催收公司以及債轉

首先說說債權置換,債權置換又分為常規債權置換,一種是不良債權置換。下面小編就給大家舉個不良債權置換的例子!

A為債權人,B為債務人,B欠A 10萬,借條為證。如若B無力償還債款,那麼債權就變成了不良債權。那麼A想要通過債權置換來實現債權變現,這就涉及到債權收購方C。C可用等價資產與A進行債權置換!

債權置換可以說是一定意義上的債權變現,但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債權變現!他只是用一些資產,比如說電視、車、冰箱之類的商品,來進行等價交換,也就相當於自己掏腰包去買東子一樣。而且這些資產是否與手裡的債權等價就不知道了。有些收購方會故意抬高商品的價格,從而從裡面賺取高額的利潤。你用100塊買了個10塊錢的東西,不管怎麼說都是虧的

再者說到催收公司,其實小編不太想跟大家推薦催收公司這種債權變現方式。首先催收公司的收費就很高,而且債務都是五五分成。10萬塊,五五分成,你能拿到5萬,然後還要再除去催收人員在催收期間產生的額外費用,能到手3萬塊就不錯了!10萬變3萬,你甘心不?況且你一旦委託催收公司去要債,你就得為自己的行為,為催收公司的行為負責任!一旦有暴力催收,涉及到違法的行為,你都逃不了官司

最後說到債轉,這個行業可能大家都不太瞭解,小編先跟大家介紹下何為債轉。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於第三人。同樣舉個例子來說,A為債權人,B為債務人,B無力償還債款,A要不到錢,於是與C簽訂合同,將債權轉讓給C,之後就是C拿債權,A拿錢,債權跟A就再無關係,C就為新的債權人。

就目前的市場而言,小編認為債轉是能夠實現債權快速變現的最可靠的方法!也是性價比最高的方法!所以只要用對方法,你的終本案就一定能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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