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履責信披栽跟頭 睿創微納等多股遭警示

抗“疫”履責信披栽跟頭 睿創微納等多股遭警示

對於上市公司在互動平臺等發佈的易對二級市場產生影響的抗“疫”履責相關信息的準確與完整性,監管層保持強監管姿態。3月10日,包括科創板公司睿創微納(688002)等在內的三家公司集體因抗“疫”履責方面的信披不準確或不完整收到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實際上,近期不少上市公司因此遭到監管或被通報批評。而強監管之下,加強投資者保護、強化信息披露的信號顯露無疑。

單日內三股領警示函

3月10日,睿創微納、聯創股份、得邦照明三家公司集體因信披違規收到證監局的警示函。究其原因,均與在抗“疫”履責方面的信披不準確或不完整有關。

三家遭警示的公司中最為受市場關注的莫過於“科創板002號”——睿創微納。從睿創微納披露的公告來看,睿創微納此番收到警示函與公司在互動平臺上披露的相關抗疫信息不完整相關。時間回溯到今年1月,在1月20日和1月21日,投資者在“上證e互動”上就公司產品是否應用於傳染性疾病的人群偵測和防控項目、有沒有提供人體紅外測溫的模組、是否生產手持紅外測溫設備進行提問。1月21日,公司作出回覆,稱子公司艾睿光電的測溫模組及人體精準篩查紅外熱像儀可以對高熱人群作出精確篩查,有效遏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蔓延,測溫模組和人體體溫快速精準篩查紅外熱像儀已經應用到疫情篩查一線。

不過,山東證監局稱,經核查,艾睿光電生產的人體紅外測溫相關產品為公司非主要銷售產品,且以前年度銷售金額較小,銷售佔比較低,當前在手訂單對公司業績影響較小。山東證監局認為睿創微納在“上證e互動”的回覆中未提及上述內容,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違反了信披相關規定。因而,山東證監局對睿創微納出具了警示函。而北京商報記者發現,在3月8日,因上述事項,睿創微納剛剛遭到上交所通報批評。與睿創微納類似,聯創股份也“載”在了互動平臺相關信息發佈的不完整性上。

與上述兩家公司發佈信息平臺有所不同的是,3月10日公告稱遭到警示的得邦照明則是因在微信公眾號發佈的相關信息存在違規情況。據悉,近期,得邦照明在微信公眾號發佈《助力戰“疫”,得邦塑料成功研製口罩“心臟”材料——聚丙烯熔噴專用材料》的文章。上述信息發佈後,經多家媒體轉載後引發廣泛關注,並對公司股票價格產生較大影響。浙江證監局認為,得邦照明未在指定媒體先行發佈有關重要信息,同時在微信公眾號發佈的文章中僅披露聚丙烯熔噴專用材料產能數據,未披露實際訂單和產量情況,未披露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實際影響,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最終,得邦照明也未能逃過遭警示的命運。

在安永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服務主管合夥人唐嘉欣看來,上市公司在籌備和披露抗“疫”履責信息時應注意相關方面的問題,包括用恰當的方式和渠道進行披露,以及在合適的時機進行披露等。

已有多公司遭監管或批評

實質上,在此之前,疫情防控下上市公司積極履責的同時也存在部分公司相關信披不準確或強蹭“熱點”而遭到監管或通報批評的情況。

博瑞醫藥即系被點名的案例之一。回溯歷史,博瑞醫藥2月12日披露《關於抗病毒藥物研製取得進展的公告》稱,公司成功開發了瑞德西韋原料藥合成工藝和製劑技術,並已經批量生產出瑞德西韋原料藥,瑞德西韋製劑批量化生產正在進行中。上交所經核實,公司公告中所稱“批量生產”實際為藥品研發中小試、中試等批次的試驗性生產。公司尚未取得藥監部門批准,也未取得專利權人授權,不具備進行藥物商業化批量生產的應有資質。最終,因相關信息披露不清晰、不準確,博瑞醫藥遭上交所監管關注。

在3月10日公告稱收到警示函前,聯創股份曾在3月8日遭到深交所通報批評,主要原因與遭警示涉及的事項相關。據警示函信息,在1月28日及2月3日,聯創股份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互動易”公司聲音及回答投資者諮詢時稱,公司子公司生產次氯酸鈉水溶液,該產品用於殺菌、消毒,同時向湖北、山東省淄博市進行了捐贈。2020年2月7日,聯創股份發佈的《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披露了子公司山東華安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產品中有次氯酸鈉水溶液的信息,但未披露該事項對公司業績影響程度等較為重要的信息。而直至2020年2月10日,聯創股份在《補充說明及更正公告》中,披露公司2019年度次氯酸鈉溶液銷售收入佔總營業收入不足1%,產銷量及收入佔比較小,預計不會對公司業績產生重要影響。監管層認為,聯創股份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違反信披相關規定。

思創醫惠不久前也因相關信披違規收到監管函。2月17日,思創醫惠公司在互動易平臺回覆投資者提問時披露“公司發佈了新冠肺炎防控整體解決方案,利用AI和互聯網實現院前新冠肺炎的智能篩查和線上問診諮詢,以微服務的智慧醫院整體框架和物聯網實現院內智慧診療和隔離管控,以大數據平臺彙集各方數據為醫院的實時資源調度以及疫情管控提供依據,打造院前-院中-院後的疫情防控全流程閉環管理。截至目前,公司已為全國200多家醫院抗擊新冠疫情提供服務。”深交所認為,公司在回覆投資者提問時,未能客觀、準確地介紹和反映相關業務對公司經營的具體影響,因而向思創醫惠下發了監管函。

針對信披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曾致電聯創股份進行採訪,對方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將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執行”。

新證券法下的投資者保護

9天前的3月1日,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其中,新設信息披露專章、投資者保護專章尤為受到市場關注。資深投融資專家許小恆表示,新《證券法》實施背景下,監管層對上市公司抗“疫”履責相關信披的準確性以及完整性保持強監管姿態,不難看出加強投資者保護以及強化信披的理念。

從交易行情來看,在相關信披背後,公司的股價也存在一定幅度的波動。2月17日回覆投資者相關提問當天,思創醫惠股價漲停。2月27日,思創醫惠因該事項涉及的相關信披違規收到監管函。2月28日,思創醫惠股價收跌8.65%。另外,聯創股份曾在2月5日大漲9.84%,2月6日、7日連續斬獲兩個漲停板。3月8日,聯創股份發佈遭通報批評處分的公告,3月9日,公司收跌4.42%。睿創微納1月21日回覆投資者提問當天收漲9.72%,3月8日因信披違規被通報批評後,睿創微納在3月9日收跌5.45%。

一般而言,立案調查系投資者提起索賠的依據。據瞭解,為適應證券發行註冊制改革的需要,新《證券法》探索了適應我國國情的證券民事訴訟制度,規定投資者保護機構可作為訴訟代表人,按照“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訴訟原則,依法為受害投資者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新《證券法》的實施也讓諸如睿創微納等案例下投資者能否享受到新《證券法》的紅利引發市場期待。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表示,新證券法是“增加”了一種新的訴訟制度,而不是對原訴訟制度的替代,原訴訟制度仍將長期存在。何時、何地在哪個案件中啟動訴訟代表人制度,目前還無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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