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不见面”,庭审“走云端”,纠纷“随云散”。3月4日,花溪法院小河人民法庭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这是花溪法院首次采用“云上法庭”审理民事诉讼案件。整个庭审耗时仅30分钟,切实用“云速度”传递了“司法温度”。
原告赵某与被告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赵某向王某供应货物后未如期足额收到货款,诉至本院。被告王某收到起诉状后,表示愿意协商调解。考虑到疫情形势和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事实基本无争议且王某身在异地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在征询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进行调解。
庭前,法官助理通过电话、微信确认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权利义务并交代清楚相关准备及注意事项,确保庭审流畅。
鉴于被告王某积极解决问题的诚恳态度,调解在友好的氛围中进行。很快,双方就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赵某自愿放弃了利息主张。随后,双方通过“互联网法庭签名平台”核对笔录后签字确认。就此,法庭“云调解”宣告结束,整个过程仅耗时30分钟。民事调解书也将以微信方式送达。
按照以往常规办案模式,此案当事人应到法院现场参加庭审。在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作为全国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院之一,承办法官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中对电子诉讼规则的创新要求,特事特办,特事活办,通过“云上法庭”高效化解民事纠纷,获得当事人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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