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之路】現如今,打官司先找律師成常態

從1979年我國恢復律師制度至今,全國律師數量已經從最初的二三百人突破了42萬人,律師服務也融入了社會的方方面面。

老百姓不用再排隊請律師,甚至在公共法律服務的快速發展下,打個電話就能找到專業律師答疑解惑。

找律師業已成為社會大眾尋求公平正義的一個重要方式。

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感受一下律師制度恢復40年來,律師行業發生的翻天覆地的變化。

律師制度恢復第一案

律師行業從恢復到發展的歷程,沒有人比85歲的周納新更清楚。作為律師制度重建後北京迴歸的第一位律師,周納新見證了40年來律師行業從無到有,一路發展壯大。

據周納新回憶,在1979年之前的二十多年裡,律師行業已完全不復存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律師制度作為法治建設的需要,才開始恢復重建。

當時負責律師行業重建的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一位副院長,想起了上世紀50年代就在律師行業工作,現已經轉行到勞動局的周納新,“三顧茅廬”將她請了回來。律師行業的“星星之火”便在法院一間辦公室頗有些寒酸的角落裡“燃燒”起來。很快,周納新代理了律師制度恢復後全國第一起刑事案件。

中國科學院計算技術研究所的一個工人因偷了他人七輛自行車,再加上公家一條毛毯、四百米電線等被提起公訴,周納新是他的辯護律師。

“雖然案情挺簡單,但因為是第一案,意義非同尋常。”周納新還清楚地記得,法院專門在大禮堂開庭,下面坐著幾百人,大多是法律領域的,還有不少老百姓旁聽。說是庭審,其實更像是一堂刑法、刑訴法的教學課。開庭都有哪些程序、法官、檢察官該說什麼,律師如何辯護,都要藉此案為今後的庭審立個標杆。《人民日報》庭後專門對此案做了報道,向世界宣告中國恢復了律師制度。

為“壞人”辯護不被理解

94歲的老律師蔣維正39年前辦理的一起故宮盜寶案備受社會關注。

1980年2月1日,越獄的慣偷陳銀華在故宮養心殿裡看到了一枚碩大的“珍妃之印”。他藏身廁所,趁夜下手盜竊,結果觸發了故宮值班室的警報器,最終在故宮城牆上被抓獲。

陳銀華之前已經犯了多起盜竊案,服刑未滿越獄,潛入故宮再次行竊是準備撈夠資本從此跑路。有人認為,這樣劣跡斑斑的人,一定要處以死刑才行。

作為陳銀華的辯護人,蔣維正律師認為,判死刑是不妥的。因為當時刑法規定盜竊罪的最高刑是無期徒刑。在法庭上,蔣律師堅持罪刑法定的原則,向法庭據理力爭。最終,法院依法判案,判處陳銀華無期徒刑。

那個年代的老百姓,對於犯罪懷有最樸素的憎惡,他們大多還無法意識到,一個“壞人”也有合法權益,以及律師維護它的意義。因此,社會上對律師也頗有微詞,覺得律師都是替壞人說話。

打12348就能找律師幫忙

律師制度重建初期,找律師是一件挺困難的事。當時,全北京只有一個律師從業機構,名叫“法律顧問處”。直到1982年,北京律師行業有了民事律師事務所、對外經濟律師事務所,律師業務才從單一的刑事辯護髮展到離婚、繼承類民事案件和一些經濟糾紛。

隨著改革大潮湧起,律師事務所從國辦性質發展到合作制、合夥制,像雨後春筍一般增加,律師隊伍也迅速壯大。截至去年底,全國律師已達42.3萬人,標誌著我國已經步入律師大國行列。與此同時,老百姓的法律服務需求也日益增加,有了糾紛,首先想到的就是找律師。

經過了40年的發展,律師早已不再是稀缺資源。打一通電話就能找到專業律師免費答疑解惑這是律師行業及公共法律服務的發展給每一個老百姓帶來的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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