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做好土地文章 推動鄉村振興

湘潭在線6月20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洪靜雯)推進鄉村振興,根本要靠深化改革。新形勢下深化農村改革,主線仍然是處理好農民與土地的關係。今年6月,湘潭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一號文件,《關於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頒佈,這標誌著湘潭市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衝鋒號全面吹響。

茶恩寺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出“樣板”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用好土地是基礎。土地的文章並不好做,但在湘潭縣茶恩寺鎮茶花村或許能找到答案。

盛夏時節,茶花村大地處處呈現出農村農業設施、產業發展、美麗鄉村建設整體蓬勃發展的喜人景象:一條條蜿蜒平坦的水泥路、一座座星羅棋佈的農業灌溉工程、一塊塊歸併後的大田、一張張開心的笑臉……穿行其中,美麗鄉村入畫來。

早在兩年前,這裡卻是另一番景象。地塊零散,田坎多,農業生產條件落後,生活在這裡的老百姓被扣上了難以摘掉的“窮帽子”,茶花村被定為省級貧困村。為了摘帽,在這裡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勢在必行。

令人可喜的是,2016年,茶花村迎來了土地整治史上投資規模最大的工程。該項目分三期實施。作為後盾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共投資800萬元,不僅建設2.2公里的致富路、上學路;還對向陽渠堤外1200餘畝土地平整,實現高低田平整、小丘變大丘,並在其中間採用泥結石生態鋪設3.5米寬的骨架路,完善灌排配套設施,為茶花村現代農業、長效產業的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以土地整治推動精準扶貧,首先就要夯實農業基礎,改善生產條件,增強發展後勁。”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茶花村在實施土地整理工程過程中,還組織開展了平整區權屬地塊測量,為土地流轉建立檔案;指導村集體註冊成立了“茶恩茶花”土地股份專業合作社,協助申請掛牌成立全市首家村級供銷惠農綜合服務社,組織與村3個合作社、九華某農業公司等對接商談土地流轉合作事宜,推動規模農業發展,極大增強涉農項目的“聚變”效應。

今年,湘潭市將通過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村莊整治、 廢棄建設用地復墾、土地開發項目,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籌措補充耕地指標和建設資金,3年內全市域新增耕地不低於1.5 萬畝。其中,涉及現代農業示範園和特色小鎮的增減掛鉤等項目必須作為第一批次項目,將在今年底完成驗收確認。

喚醒農村”沉睡資產”

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這是繼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後農村改革的又一項大事,目的是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壯大集體經濟。

在本輪改革中,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一馬當先。《辦法》規定:全面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將集體建設用地及其地上建(構)築物按照抵押融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重新調整利用等方式顯化集體資產的價值。確權登記的範圍主要是全市現代農業示範園和特色小鎮所在鄉鎮內適合用於抵押、增減掛鉤、重新調整利用的集體建設用地及地上建(構)築物,如鄉村工礦企業用地、 閒置的學校、村部、能整理利用的宅基地等。

各縣(市)區、園區國土資源部門對清理的集體建設用地以宗地為單位進行核實確認,明確其權屬、用途、面積、登記情況,對未辦理登記發證的資產應按程序辦理不動產登記。此項工作於今年6月底前完成。

將清理核實的集體建設用地資產按抵押融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重新調整利用三種類型進行分類彙總,建立檔案。對用於抵押融資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地上建(構)築物所有權,在鄉鎮政府經營機構與原資產權利人依法完善相關流轉手續的基礎上,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按屬地原則依申請為鄉鎮政府經營機構辦理轉移和抵押登記。

“引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有序流轉,猶如一股清泉激活了各類生產要素。”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明晰土地產權,量化土地資產價值,促使存量土地資產以不同的價格進入相應市場進行交易,實現土地的產權流動與重組,達到生產要素與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這不僅拓寬了融資渠道、增加了農民財產性收入,還為下一步農村改革發展奠定了基礎。

做好一二三產業融合文章

在黨的十九大報告“鄉村振興戰略”中用“產業興旺”替代“生產發展”,是鄉村經濟發展理念的昇華,是一種質的提升。從原來的生產發展提升到產業興旺,實現了從產業單一性到產業體系化的跨越,即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融合的道路如何走?《辦法》中首次提出了多規融合概念。鄉村產業興旺,先得從產業項目落地開始,從項目審批前的規劃編制和土地利用說起。今年,全市已啟動鄉村規劃“全覆蓋”工作,現代農業示範園和特色小鎮所涉村納入第一批村莊規劃和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範圍。《辦法》中更是強調,將村莊規劃和村土地利用規劃應充分銜接,重點解決專項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不一致的問題。各類建設項目用地需求原則上應在上年末上報至當地國土資源部門,國土資源部門應科學足額保障其用地計劃。

值得關注的是,在產業項目土地利用中,《辦法》豐富利用形式。健康休閒、旅遊項目中,屬於自然景觀用地及農牧漁業種植、養殖用地的,光伏發電站項目使用未利用地佈設光伏方陣的,不徵收、不轉用,按原地類管理。與此同時, 在管理設施農用地工作中,首次制定了實行備案制度,不僅下放管理權限,簡化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效率,還對規模較小的設施農用地項目出臺了可簡化編制復墾方案,對於經營規模在500畝以上的企業,經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後,復墾保證金減半收取,其餘部分由企業出具承諾書,在需要復墾時履行復墾義務,進一步確保了設施農業項目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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