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外国人永久留居制度,是政府针对满足本国规定条件的外国人在本国永久留居的制度,比如美国的“绿卡”,而设定该项制度在现代国家来说是为了吸引尖端人才。中国同样也有这样的制度,这样的制度并非司法部的首创,此制度由来已久。
中国永久留居制度:
2004年8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第74号令发布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该办法发布之日即生效,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该办法对于申请永久留居的条件和审批权限进行较为详细的规定。
2004年5月1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综〔2004〕32号发布《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设立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费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费收费项目的复函》,其基础就是国务院批准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也就是说是先有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才有了收费项目的问题,虽然此复函时间在先,但并不是最先的关于外国人永久留居中国的文件。
2004年06月29日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267号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确定收费标准和方式。
2012年09月25日25部门发布《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对永久留居中国的待遇做了规定。
2016年2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发文《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施行日期 2016年02月18日,此意见并无具体的规定,其中提出要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提高外国人永久居留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和国际影响力,提升全社会对永久居留外国人的兼容接纳,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社会氛围,为更大力度吸引外国人来华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2017年05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文汇综发〔2017〕59号
施行日期《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外籍人员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办理结售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7年5月20日公安部发文《公安部公告——关于决定启用2017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公告》,2017年06月16日施行。
结语:
因此,外国人永久留居制度其实已经已有10多年,其中提的最多的就是如何提升服务水平,吸引更多人才。
时至今日,我们很多人都无法接收这样的现实,其实这是情有可原的,中国人几千年的历史底蕴,孕育了中国民族,这个优秀的民族,外来人能够有我们这样的民族认同感,他们会如我们一样有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吗?他们能够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国家吗?这些都是我们所担心的问题,所以制度的出台必须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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