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是個好地方
大部分人對同工同酬有有誤解,認為同工同酬就是崗位一樣、工作內容一樣就應該工資一樣!其實並非如此!
同工同酬不是大鍋飯!也是有必要條件的!即便是同一崗位、同樣的工作內容,同工同酬也允許付出多的拿高工資!
一、最基礎的條件,也就是工作崗位和內容相同。
二、在相同的工作崗位和內容下,付出的勞動量要和別人一樣。
這個條件就是防止大鍋飯的出現,否則一個偷懶的人和一個勤勞的人工資一樣多,那就是對勤勞人的不尊重。久而久之就是大家都不想付出,造成每個人都會斤斤計較。
三、基於前兩點的基礎上,還得要求最終的工作業績一樣才行。
如果光出力,不出活,那就是磨洋工。因此這個條件就是防止這種情況出現,不然一個業績優秀的員工和沒有業績員工的工資一樣,那就是不尊重優秀的員工。久而久之就是大家都不想創造業績,毫無動力,最終導致企業失去活力。
上面說的正式工沒有臨時工多,這個非常正常。
最後一問:很明顯工作和事情大部分都是臨時工做完了,正式工在幹嘛?
打聽生活
正式工人數少可以理解,什麼單位都是領導佔少數。但是正式工比臨時工工資高太多就不正常了。
協管員到手工資1400,正式工到手3500,還不算年終13個月工資。正式工工資是臨時工2倍還拐彎,我認為二者工資比為1 : 0.8才可以接受。
臨時工是勞動合同,正式工是聘用合同,二者計算工資的方式都不相同。想要同工同酬在勞動合同上也必須打破雙軌制,全部統一為聘用合同,否則同工同酬永遠不可能實現。
阿國聊球
同工同酬本身沒有錯。但是具體分析就不對了,啥叫同工?別看做一樣的工作,用功真不一樣!比如同樣的學歷同樣的工作經歷的人,弄同樣題目的調研,有的人兩小時就交差了,有的人親自下基層,測數據……兩週才交差!你能說這是同工嗎?但是有的領導看起來,兩週的,不一定比兩個小時的弄的好。這麼說?還有的,比方說同樣教初一的數學,有個有關係的初中都沒畢業,初中數學成績勉強及格的代課老師,有個普通本科畢業(因學費低)的數學高材生,都是認真教學。但那層次不一樣,理解就不一樣,所以效果就不一樣,怎麼鑑定是同工?不要因為都是教初一的數學就是同工吧!所以,所謂的同工就是偽命題!當然,就是研究生吊兒郎當,有的也不如專科畢業教的實際效果好,你怎樣鑑別是同工?
沉吟至今35555547
凡事存在的都有其合理性,都是正常的現象。為什麼一些單位臨時工會比正式工多呢?
1.編制原因。一個單位的編制總數是有限的,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口、工作事務增加,編制卻沒有增加,只能通過聘用編外人員的方式解決人員緊張問題。
2.經費原因。支付臨時工的工資沒有支付正式工的高,減少了單位或財政的負擔。
3.管理原因。有些工作,臨時工出面反而好做,正式工做起來反而有所顧慮。
那是不是應該同工同酬呢?其實,同工同酬反而有新的不公平。
1.進人渠道不同。正式工一般都是通過公開招聘、公開考錄進來的,臨時工則是有點關係都可以弄進來,即使是通過招聘,程序也是相當不規範,隨意性很強,而且幾乎沒有競爭力。
2.管理方式不同。臨時工簽訂的是勞動合同,屬於勞動管理,適用於勞動法,而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則不適用於勞動法。如試用期時間都不相同。
3.工作能力不同。從認知水平、業務能力等方面看,臨時工略遜於正式工,當然什麼都有特殊,但能力突出的臨時工待的時間也不會太長。
歡迎大家發表不同的看法,以便共同學習提高。
隆雄談職場
很正常,這是很多單位普遍存在的正常現象。特別是一些擔負執勤執法任務的單位,臨時工的比例甚至要多出正式工很多倍,就像很多基層的派出所一樣,可能就是所長指導員兩個正式工帶著一群輔警在開展工作。還有那些大量的交警輔警、城管執法等,活躍在執勤一線的臨時工佔據了絕大多數。
現在各地對編制控制都非常嚴格,總體編制是不能隨意突破的,如果遇到人手不夠的時候,可以採取社會招聘、購買服務等方式進行招人,但就是不能隨意的設編設崗,這是一個基本的編制原則,不能破。有時候,我們看到一個單位數百人,但實際上的在編人員,可能也就幾十個。我以前在某機關工作時,在編備案的不到一百人,但實際上雜七雜八加起來近五百人。
至於同工同酬,是不可能。除非編制全部取消,如果編內和編外現象存在一天,那麼就不可能存在同工同酬。很多單位現在的合同工都是自籌資金髮放,如果一旦要求同工同酬,在財政不供養的前提下,單位自行負擔壓力巨大,恐怕都發不下來工資的。
另外,同工同酬的話,別人不說中,你在編的同事就會第一個出來反對,人家好不容易進了編制,你一句同工同酬就要享受同等待遇,這個心理上的落差會讓他們感到不平等的。
元芳有看法
同工不同酬在我國一般都發生在勞務派遣人員上,而曾經某些企業的勞務派遣人員佔比達到70%左右,這種情況當然不正常。
勞務派遣的本質,是法律上的勞動關係和實際的用工、管理的分離。實行勞務派遣後,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務協議》,用工單位與派遣人員之間只有使用關係,沒有聘用合同關係。
在我國的機關事業單位和通信、金融、石油等領域的國企中,都曾經大量出現勞務派遣人員的身影,曾經有不少單位一半以上的人員都是勞務派遣人員,為什麼會出現這種不正常的現象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解決編制的不足
編制算是我國比較特色的一種東西,它的本意是為了控制人員數量,避免各級單位招聘過多的人員,浪費人力物力。但隨著整個社會的發展,對政府工作的要求不斷提高,而各地的編制數量並沒有增加,於是為了解決工作上的人員不足,各級政府部門都招聘了大量的編外人員,其中大多數都是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
二、減少用人成本
勞務派遣員工雖然工作內容和正式員工一樣,在工作強度上並不比正式員工低,但是單位需要付出的工資和福利等方面卻遠遠少於正式員工,於是很多單位都通過這種方式來降低勞動力成本。
三、方便人員管理
實行勞務派遣管理,對於用人單位的人員管理更加便捷方便,因為用人單位與派遣員工並沒有直接關係,派遣員工是通過派遣公司統一協調處理,這樣就可以避免直接與派遣員工發生不必要的人事糾紛。
勞務派遣中同工不同酬、同崗不同權等問題也引起了國家的重視,2014年國家發佈了《勞務派遣暫行規定》,\t回應了勞務派遣工的同工同酬待遇、“虛假外包”違法派遣等問題,特別是規定中明確了用工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工比例不得超過總員工數的10%,
消除了一些單位正式工人數沒臨時工多的問題。
雖然隨著形勢的發展,國家對於勞務派遣的規定會越加完善,但僅希望依靠法律短時間內是無法徹底解決這個問題的,勞務派遣人員還是需要自強、自立,通過重新擇業的方式擺脫勞務派遣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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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很正常,沒有什麼大驚小怪的。
就拿建築施工企業舉個例子吧,過去一個國有建築施工單位,員工多的達二、三千人,少了也有一千多人。各管理部門、工種配備相對比較齊全,可謂:“麻雀雖小,五臟俱全。”
企業改正以後,人員進行了分流,身份進行了置換。符合用工條件的員工都進入了勞務公司,按照原來的工種,編制了成建制的施工隊伍。
總公司承接工程以後,臨時組建了施工項目部,從項目經理到施工員、技術員、材料員,安全員、等等,最多不超過10個人。而施工人員則是根據工程量的大小,施工流程進行作業的。工程量大時,鋼筋工、木工、混凝土工,每個工班就有六七十人,甚至達到100多人。
現在管理層大部分都是專業性較強的管理員,少兒精,人員相對固定。這部分人大多數都是與建築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而施工人員都是流水作業,以單項工種施工為主,梯隊式的向前推進,所使用的大部分都是農民工。用工單位對農民工執行的是議價工資,其他福利和社保都沒有。
施工項目部只和開發商、包工頭髮生工作關係,不涉及施工隊伍人員的使用與管理。所以,單位的正式員工少,臨時工多,也就不足為奇了。
天老大11
編制是用人單位要保證機構正常運作所設置的人員統稱。領導也好,普通正式工也好,他都可以稱為編制。
我們知道,編制是需要錢的。當一個用人單位需要乾的活多了,他就必須要增加編制。可是,沒有錢怎麼辦呢?就只能在不給編制的情況下請人來幹活。
這就造成一個普遍現象:活是給你幹了,可是沒有編制意味著什麼呢?意味著用人單位可能涉嫌違反《勞動法》當中“同工同酬”的規定。
那麼,用人單位怎麼把這種違法的風險推卸掉呢?沒錯,就是找派遣公司,讓派遣公司來承擔違法的風險。那也就是說,臨時工拿著正式工1/5的工資,被正式工侮辱殘害和歧視,這些鍋都是由派遣公司來背。
實際上,很多的臨時工,乾的都是正式工的活,而且是一個臨時工幹三個正式工的活,有某部門的網友給我留言,說他工作了十幾年,還是一個臨時工,他從事的卻是主營業務的工作,每天被正式工辱罵,眼睜睜的看著正式工逢年過節拿很多的福利,還有正常的休假,正式工有兒有女,有房有車,主業副業兩開花,臨時工什麼都沒有,只是拖著年老的軀體等退休,何等的悲壯?
可是有時候我們也要想想,一個巴掌是拍不響的。如果用人單位能夠給出足夠的預算,避免在不該使用臨時工的崗位使用臨時工,這樣才能避免更多的人間悲劇。退一萬步說,也是為了更好的踐行《勞動法》。
至於已經做了10多年的臨時工如何妥善安置?是承認他們,還是把他們推向另一個深淵?有時候就在一念之間。
夢裡瀾濤
我覺得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要問問,是誰逼著你們來政府部門當臨時工的嗎?你們可以學技術到高薪企業賺大錢為啥要來當臨時工?現在政府部門臨時工都是啥情況你們自己不知道嗎?基本都以中學畢業和中專畢業生為主,不想上學不求上進,去企業沒本事去工廠或去當兵又嫌累,找點關係也不用參加國考省考就直接進政府部門來上班了,說是同工不同酬每天報的審批檢查什麼的你們有簽字權嗎?誰簽字誰擔責,我們每天都對自己審批的東西成天提心吊膽就怕哪項工作疏漏了責任全是自己的,做過的工作每天要檢查好幾遍,你們有過這種焦慮嗎?正式工基本上都是學校中學習不錯的,經過千軍萬馬過獨木橋拼殺過來的,即使不算精英也算人群金字塔中比較高水平的了。而臨時工基本是在學校不求上進,出了校門又吃不了苦的,絕大多數屬於中下水平。如果這兩種人待遇公平了,那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孟特帥
單位臨時工比正式工多這一現場普遍存在,正常不正常不能一概而論,情況各個不相同。
按
由於歷史原因造成的這一現象,體制的原因,同樣是某系統自收自支國有事業單位,各省情況不一,有的就是正式職工多,有的就是臨時工多,而這一現象從成立開始持續到現在。
從一開始的代表工,臨時工,到協議工,合同工到現在統稱:編外用工(其實是合同工),工資正式工的二分之一左右,保險比例不一,種類也不全。明顯的不合理,只能寄希望這次事業單位改革,實現同工回酬的夢想。
有的單位情況特殊,需要補充季節性用工,這種覺得還應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