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姦情公案一則,太低幼


明朝,姦情公案一則,太低幼

01

明朝的時候,在襄陽府有一個人叫步奮(這個名字很拗口,不知道為啥看到這個名字我的腦子裡總想起那個大光頭)。

步奮是一個很老實的人,平日裡靠著種幾畝地過生活,日子雖然不是太殷實,但也還過得去。

最令步奮驕傲的事是他有一個漂亮的老婆,姓暨,村子裡的人都很羨慕步奮,總是跟步奮開玩笑:這麼水靈的一棵大白菜讓你給拱了,你可小心一點,別讓別人給你整頂帽子。

步奮知道人們是開玩笑,也不在乎。

不過在他的心裡確實有個想法:自己一個莊稼漢能娶到這樣一個女人,真是祖上燒了高香了,可不能讓她受了委屈。

步奮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做的,整天起早貪黑的忙個不停,就是想讓自己的婆娘能過上好日子。

可一忙起來,就註定陪老婆的時間少,偏偏他的這個老婆暨氏是個喜歡浪漫的人,總是希望自己的男人能多陪陪自己。

步奮一天到晚忙著忙那連人影都看不到。

晚上回來了也是吃過飯倒頭就睡——累呀,哪個男人不想哄自己的女人開心,但你總得活著啊!

漸漸地,暨氏心裡就開始不平衡了:老孃這麼一朵鮮花插在你這臭狗屎上,你居然不稀罕欣賞......

02

步奮的鄰居住著一個叫終度的小年輕,整天裡遊手好閒,連個媳婦兒也娶不上。

但這貨嘴巴功夫特別好,哄起女人來那是一套套的。

步奮經常忙碌生計不在家,這小子就把眼光瞄向了暨氏。

暨氏本來就寂寞空虛,一來二去倆人就搭上了。

只要步奮不在家,兩個人就湊到一起,時間久了,暨氏慢慢的喜歡上了終度。

也難怪,步奮多少天都很難得跟自己的老婆說上一句話,就算要說話,那也肯定是交代一些日常注意事項。

暨氏早就煩透了。

而終度不僅模樣帥,嘴巴甜,還常常哄得暨氏開懷大笑。

明朝,姦情公案一則,太低幼

03

有一天,兩個人事後,暨氏躺在終度懷裡,含情脈脈的說:要不咱倆結婚吧?

終度嚇了一跳:啥?結婚?那咋行?

暨氏恨恨的擰了一下終度:咋不行?你不是說你喜歡我嗎?你是不是騙我的額?

趕緊摟過暨氏:小傻瓜,我怎麼可能騙你呢?我巴不得天天跟你在一起。

暨氏哼了一聲:那你不願意娶我?

終度說:娶你?我咋娶?你是步奮老婆。

暨氏說:你就說你願不願意娶我吧?只要你願意我就有辦法。

終度忽的一下坐起來:你想幹啥?你想讓我當西門慶?

暨氏笑了:瞅你那點出息,不讓你殺人,我自然有辦法讓步奮同意咱倆做長久夫妻的。

終度畢竟是個鄉下人,沒讀過什麼書也沒見過什麼世面,但是又貪戀暨氏美色。

就說:既然這樣我當然求之不得,但你可千萬別害我啊!

暨氏點了點終度的鼻子:放心吧,親愛的,我沒那麼傻,我可不願意坐大牢。

04

這一天步奮回來了,暨氏就捂著心口哼哼唧唧的,步奮很奇怪就問她:你咋了,是不是哪裡不舒服?要不要喝點熱水?

暨氏愁眉苦臉的說:我得了重病了,大夫說我活不了多長時間了。

步奮大吃一驚:你別嚇我,到底咋回事?

暨氏:大夫說我這病是骨蒸(虛熱陰虛的一種病),估計是不行了。

步奮:別胡扯,有病咱看病,別再說啥子要死要活的。

暨氏假意的掩面哭泣:你是個好人,我不想拖累你,我嫁給你這麼長時間了,也沒給你生個一兒半女的,你一天天的忙得跟狗一樣,為了我這病再把你折騰壞了,我心裡難受啊!

步奮:瞎說,咱倆是兩口子,不管你我還算人嗎?錢是王八蛋,沒了再去賺,看病要緊。

暨氏:你把我休了吧。我真是不想拖累這個家。

步奮很生氣:你說的什麼話!

暨氏轉了轉眼珠子:要不這樣吧,老公,你就說你不想要我了,再給我找個人家嫁了,這樣你也能弄幾個嫁妝錢。以後你再娶一個,這樣豈不是兩全其美?

步奮手一甩:你既然嫁到我家,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我把你嫁出去收嫁妝錢?虧你想得出。不行不行,堅決不行,你有病我給你看病,你死了我埋你,以後不許再提這事兒。

暨氏心裡這個氣:咋整?跟終度的好日子難道就這樣破滅了?

明朝,姦情公案一則,太低幼

05

下定決心想要做一件事,肯定有辦法。

暨氏就是這樣。

步奮不同意離婚,暨氏暫時也沒招兒。

不過暨氏苦思冥想了幾天,又想出來一招。

這天,暨氏對步奮說:相公,我問大夫了,我這病啊要想治好,只有一個辦法,就是吃狗肉,你給我整點狗肉唄?

步奮很為難:咱家也沒有養狗,我去哪兒給你弄狗肉去?

暨氏眨了眨眼:你四不四傻?咱們東邊鄰居鄧錫家不是有條大狗嗎?

步奮搖了搖頭:不是我傻,是你傻,鄧錫家的狗是條獵犬,鄧錫整天靠打獵過日子,咋可能把狗殺了讓你吃?想都不要想?

暨氏說:你明著跟人家要,人家當然不肯了,不過咱可以偷啊?

步奮的腦袋搖的更厲害了:不行,我一輩子連根針都沒拿過別人的,你讓我去偷人家的狗?

暨氏又抹起了眼淚:那你就把我休了吧,我這病除了吃狗肉也沒別的法子了。

步奮抱著腦袋不說話,偷,還是不偷?

偷,自己一輩子沒幹過;

不偷,老婆就活不成。

想了好久,步奮猛然抬起頭:罷罷罷,為了你,偷。

一條狗換一條人命,就算鄧錫知道了,應該也能理解吧?

只是步奮不知道這是暨氏的計,要害他。

狗偷回來,暨氏啃完了狗肉,喝完了狗湯,趁著步奮出門不在家,把骨頭扔在鄧錫家門前的籮筐裡,還故意在鄧錫家門口扭來扭去,吧嗒著嘴:咦,狗肉真香啊,想不到俺家步奮這麼會做狗肉哩。

莫名其妙丟了狗的鄧錫,正為此事生悶氣,在屋裡聽到暨氏這樣說,出來一把扭住:好啊,原來是你們偷了我家的狗走,我去縣裡告你們去。

06

縣太爺叫裴均,接到鄧錫的狀紙一看,原來是鄰居偷了自己家的狗。

步奮被抓到縣衙裡,還是一臉懵逼:咋了,我犯啥法了?

裴均一拍桌子:你小子還跟我裝迷糊是不是?你為什麼偷鄧錫家的狗?你是不是看上人家鄧錫家有錢,想去偷人家,先把人家的狗弄死?

步奮大喊冤枉:老爺呀,你去俺們村問問,一個村子裡誰不知道我老實?這偷雞摸狗的事兒我從來就沒幹過啊!

裴均是真生氣了:不見棺材不掉淚是吧?你老婆都說是你偷的,你還嘴硬?

步奮說:鄧錫家的狗確實是我偷的,但我真沒想過要去偷他家的錢啊。事情是這樣的,我老婆有重病,必須吃狗肉才能治好,所以我才偷了老鄧家的狗,我真是要給老婆治病的。老鄧家的狗值多少錢,我賠。

鄧錫一聽急了:大人別聽他嗶嗶,他老婆整天一張臉畫得紅撲撲的,從來就沒聽說有啥病。我家的狗是好幾兩銀子買回來的,白天打獵、晚上看家全指望這條狗呢。再說,步奮偷狗的事兒是他老婆親口說的,難道她腦子有坑?大人,這分明是步奮的藉口,千萬不能相信啊!

裴均畢竟是領導幹部,想事情就周全多了:看來步奮這個老婆是有問題,先讓自己的老公偷狗然後又故意讓鄧錫知道,這中間一定貓膩。

“來人,去把步奮的老婆給我抓來。”

07

暨氏的歪主意想的不錯,不過膽子卻沒那麼大。

裴均沉著臉問:暨氏,你老實交代,你給你老公頭上扣屎盆子,到底有啥目的,是不是跟誰有事?

暨氏都暈了:這縣太爺也太厲害了吧,他咋知道?

裴均一看暨氏低著頭不說話更生氣:看你也不像什麼正經人,來呀,大刑伺候。

夾棍剛一夾上,暨氏就殺豬一樣的喊起來:哎呀媽呀,好疼,大老爺,我交代!

裴均一拍桌子:說,敢隱瞞半字兒,就讓你知道只知道老爺的厲害。

暨氏哪裡還敢隱瞞,一字不漏的把自己跟終度的那點事兒說出來了。

步奮漲紅了臉怒視著自己的老婆,他怎麼也想不明白,自己拼了命在外面幹活養家,不讓她一丁點活,不讓她受一點委屈,她怎麼能做出這樣的事兒來?

很快,終度也被抓來了。

終度耷拉著腦袋不敢看步奮。

這麼老實巴交的一個人,自己居然在人家頭上植樹造林,哪還有臉看人家的眼睛?

案情水落石出:暨氏心生奸計,捕殺鄧錫家的獵犬,步奮屬於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妻子利用,鄧錫屬於受害者。

當場判決:

暨氏和終度以通姦罪論處,各打八十大棍;

暨氏水性楊花,誘使丈夫捕殺鄰居獵犬,陷害丈夫,賣入青樓;

終度野性輕狂有傷風化,戴枷示眾一個月,並判處罰金賠償鄧錫家;

至於步奮,無罪釋放。

明朝,姦情公案一則,太低幼

​這才是:

獵犬何辜,遇鄰不淑失性命,

終度幾日,平生不敢再春風。

本故事來自《皇明諸司公案》之《察盜獵犬》。

這個故事確實非常的低幼,但可信就可信在低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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