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雲上凍結”巧結人格權糾紛案

面對疫情嚴峻形勢,湘陰縣人民法院多舉並措,結合實際情況,充分利用電話、網絡信息化形式開展工作,確保疫情期間防疫、執行兩不誤。近日,湘陰法院又執結一起人格權糾紛案件,通過凍結微信賬戶、限高等措施,促使被執行人主動聯繫法官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2019年5月,原告石某與被告吳某與因土地糾紛發生口角,吳某在石某家中將其打傷。石某在醫院住院治療4天,經當地司法鑑定所鑑定為輕微傷。因吳某拒不承擔醫療費等合理費用,石某將吳某訴至湘陰法院。湘陰法院依法審理,判令吳某賠償石某醫療費、護理費等各項損失共計3100元。判決生效後,吳某拒不履行,石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非常時期,承辦法官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吳某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同時通過數字法院系統查詢並凍結吳某名下所有銀行卡、微信賬戶,同時對吳某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

疫情期間,被執行人吳某無法返回工地,日常生活需要用到微信支付功能,微信賬戶被凍結對他的日常生活造成了較大影響。面對此種情況,被執行人吳某隻能通過微信雲平臺主動繳納執行案款,承辦法官收到案款第一時間轉交給申請執行人石某。至此,案件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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