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第32條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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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論》第32條:太陽與陽明合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

【釋疑】

①怎樣理解“太陽與陽明合病”?

(1)張仲景論“太陽與陽明合病”的目的是突出病是表裡兼證。

(2)辨識“太陽與陽明合病”還必須進一步辨清太陽病、陽明病病變證型,然後根據病變證型而選用治療方藥。

②怎樣理解“必自下利”?

(1)根據張仲景設方用藥而判斷“必自下利”的病變證機是寒邪肆虐而下注。

(2)又根據張仲景論“太陽與陽明合病”而用葛根湯,從而判斷在表是太陽傷寒證,在裡是陽明寒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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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論第32條:

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

本條是緊接31條,對葛根湯的應用做一個擴展。也就是說葛根湯可以治下利!當然,這個下利是太陽與陽明合病的下利!這個範圍比較狹窄,並不是說各種下利都好使!

下利是什麼?呵呵!就是拉稀哦!

也就是說,葛根湯可以治療某些情況下的拉肚子!

本條涉及一個新的概念——合病。

合病就是指兩經或三經同時受邪,同時發病,兩經或三經症狀都有,即兩經合病或三經合病。

本條講太陽與陽明合病,即太陽和陽明兩經都受邪,同時發病。

也就是說本條方證中既有太陽病的主要症狀,也有陽明病的主要症狀!

太陽病的主要症狀有怕冷發熱脈浮等等。陽明病的主要症狀有大熱大渴多汗脈洪大等等。

但本條方證中不會有大汗,因為如果出現大汗,那麼肯定不能用葛根湯,因為葛根湯發汗力度很大。沒有汗出,所以這裡的太陽病只能是太陽傷寒!

本條方證最初沒有汗出,那麼陽明病中的大汗也就表現不出來。如果陽明病的大汗出症狀表現出來了,那麼太陽表證肯定已經解決了!那麼本方證就變成純粹的陽明病了!

本方證演變為陽明病是很正常的!如果拖延不治,基本可以肯定變成陽明病。

關於下利即拉稀這個症狀,太陽病可以有,正氣趨表,內裡空虛而下利!但這不是太陽病的必然症狀!

陽明病也可以有這個症狀,一般出現在陽明病初期,即陽明病外證階段,不會出現在內證階段。因為陽明病內證階段以胃家實為主,大便乾結便秘,不會拉稀的!不是還有熱結旁流嗎?呵呵!那個階段都是陽明病後期了,不可能再有太陽病了!

太陽與陽明合病,肯定是發病初期。

但太陽與陽明合病,並非一定有下利的症狀!

那麼我們看原文——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

好像是說太陽與陽明合病,必然會有下利這個症狀啊?!

這裡看原文,好像可以這麼理解!但我們要知道,傷寒論是本流傳了一千多年的古書,歷經無數戰亂,多次幾近失傳,好在天不絕我中醫,僥倖有人保存下來,但失散缺漏在所難免。所以,這裡也有可能出現錯簡或傳抄錯誤哦!

所以,這句話我們應該這麼理解:

太陽與陽明合病,必自下利者,葛根湯主之。

即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一定有下利;如果有下利,就應該用葛根湯主之了!

太陽與陽明合病,應該用什麼方劑?

其實前面講過。第27條,桂枝二越婢一湯證,就是太陽與陽明合病,只不過27條是太陽中風,同時兼有陽明之熱,所以用桂枝湯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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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

通俗來講,這個是太陽與陽明同時病了,也可以理解為同時受外邪侵犯,“必自下利”這個有點爭議,因為臨床上所見不一定會下利,所以可以理解為太陽與陽明合病一般會下利,用葛根湯治療。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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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點來說就是中焦的寒邪不是一成不變的都在中焦,要知道中焦之邪有個上逆與下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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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葛根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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