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用設置電梯卡的方式“控制”業主,業主應該怎麼辦?

青竹玉人行


物業公司在管理中對電梯設置門禁卡制是嚴格管理,認真負責任的舉措。只要是業主家庭成員人手一卡也沒有什麼不方便的。就是有來訪客人由業主打卡領進也是很正常的。

實行了電梯門禁卡制後外來非正常人員就不得進入樓內,這樣就比較有效的保護了業主家庭的安全。

為什麼會有人反對?這些人處於別有用心,心底圖有不良而違規,總是擔心因門禁卡制裁。如果你尊守合約按時繳納物業費/不在消防通道(梯間)隨意亂放雜物/不在室內搞違規活動/不在公共區域搞破壞亂停車,物業管理員就要更加努力的為你服務,提供更加便利的生活享受。

如果你違規了拒不改正,物業管理員及時升級門禁卡數據,可以暫時不給你升級,以此督促你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義務含義就是帶有強制性,詞典裡去學習。

一個沒有強力約束的社會將是亂七八糟一片。同理任何一個小區也是如此。


風冷胡楊林


建議大家上網搜搜鹽城市市場監管局關於小區設置電梯卡的叫停,這才是真的為老百姓做事的單位啊!真的,筆者還是為鹽城市場監管局的作法點讚的。

內容如下:一直被市民關注投訴的小區電梯刷卡問題市場監管局重拳出擊了!繼西城中央、怡和園小區電梯刷卡被市場監管局叫停後,翰林壹品城也被叫停了!

西城中央 來信業主你好:我局於11月29日收到你的來信,反映西城中央小區電梯安裝刷卡系統後,立即安排相關工作人員調查。經調查發現,目前西城中央小區又名西城府邸,共有56臺電梯在用。其中的32 臺電梯已移交物業南京紫竹物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鹽城分公司管理,移交給物業公司的32臺電梯均已安裝電梯刷卡器,安裝改造前未向我單位進行告知備案,未經監督檢驗已投入使用。

目前,我局已責令南京紫竹物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鹽城分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電梯卡系統,並按要求進行整改。

另外,來信人員反映的電梯故障問題,我局已落實維保單位加強維保,我局也會做好跟蹤監管,也請廣大業主監督。

鹽城市鹽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5日

其他小區的事件就不在一一摘錄了。

1.針對小區物業私自安裝電梯卡的方式控制業主,確實造成了業主日常生活的不便。特別是只能到達固定樓層的做法,極大地限制了鄰里交往,不利於小區和諧。

2.物業公司私自改裝電梯,對電梯安全造成嚴重隱患。不僅僅是改裝的不規範問題,特別是發生嚴重事故的時候,不利於業主的自救。

3.物業公司安裝電梯卡的行為,並不是為了小區管理提高管理質量,而是為了更好的收取物業費。利用不繳費就暫停使用電梯卡的方式逼迫業主繳費,這是對業主公共設施使用權的侵犯!

4.電梯的改裝應該經過專業部門--市場監管局(原技術監督局特檢所)的檢驗備案,核發安全檢驗標誌方可投入使用。

現在有例可循了,業主應該知道該如何做更好了。




如果認同作者觀點請贊並關注,我們會有更多的共鳴。


說天評地鹽城哥


你好,對於你的問題首先我可以給一個很明確的答案,物業公司設置電梯卡“控制”業主是不合理的,同時也不合法。

加設電梯卡用意是啥,為什麼不合理?

其實我們都應該知道物業公司加設電梯卡的用意,十有八九是增設電梯使用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中關於物業服務費的用途有明確的規定,包含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而電梯等設備均屬共用設施設備,也就是說,物業費當中是包含電梯費等費用的,如果物業要單收就電梯費就是不合理。

出現這行情況我們怎麼維權?


我們可以看到物業加收電梯費等費用屬於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物業公司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或者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或者重複收費,業主是可以拒絕繳這部分費的;已經繳付的,業主可以請求物業退還違規費用的。

建議你們去向社區街道辦投訴,或者向物價局或房管局檢舉揭發,也可以去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訴物業公司。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諮詢。


喬也法律


刷卡上電梯業主怎麼辦?

很簡單 :趕走這個黑心物業 !

電梯是小區基礎設施 ,業主購買房屋時已經把錢交齊了的,這和小區公用停車場是一個性質,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物業是僱傭工,沒有資格插手 !

小區公用電費在業主交電費時也是交了的,所有小區業主交電費都有一個附加費用,譬如,規定電價是0.5元,而小區業主交的電費是0.54元,這個費用含公用照明和電梯電費,現在,物業又要收費,請問,這是什麼費用?毫無疑問,這是物業想法刮取業主血汗錢,絕對反對 !

趕走物業 !打倒物業 !不允許物業在小區存在 !


般般175042148


我呼籲政府接管物業。1.目前物業管理範圍和人數已經超越以前村委會,有必要政府接管物業了。比如以前村內大小事村委會了如指掌,現在你讓居委會開轄區居民社會狀況你開玩笑吧!2.物業追求利益但管理角色更重,例如物業管理車輛停放目的不是讓車輛停放有序,而是為了收錢;3.政府管理職能在小區弱化,幾萬人的小區沒有管事的部門,合理嗎?建議:物業費繳政府,政府招標找物業,群眾投訴招政府,物業不用催業主繳費,直接找政府;群眾投訴找政府,政府問責物業公司


麻味肚


物業在電梯上按裝刷卡裝置,確實讓想沾便宜不想交費的遭到控制,那控制的都是那些人呢,首先是不自覺交費的少數人,即使對物業再有意見,乘電梯都應給一種提示,它是需動能,沒有電,電梯是不能運轉的,電費應由業主交的物業費中支出,業主不交費自然就沒電費物業通過這種辦法促使交費,

維護了交費的業主權益,可以理解為合情,合理。如果維護少數人不交費,還要享受,這公道嗎?

我從電視上看到我市的一個還建小區,業主拒交物業費,物業無錢運營,電梯一部一部的停運了,業主打電話向媒體求助,記者採訪後發現雙方都能講理,而且都很有理,記者只好打感情牌,所上年紀人如何困難......。物業二話沒說送電,這可是業主滿意,記者滿意了,幾天之後,一紙告示。物業撤走了。全部電梯停運了,.........。政府沒有支付電梯費用,律師讓業主成立業委會重新選聘物業。又有那個物業在業主不交費能運營的,打感情牌不解決問題,業主離不開物業,儘管個別人嘴硬,沒有物業小區照樣,那又為啥向政府救助呢?物業和業主相依存的關係,並不是主人與傭人的關係,而是雙方簽字的經濟合作關係。是業主花錢買服務的關係。電梯刷卡就是控制提示不自覺的業主。


講道理的小老頭


1、最好的辦法是每個業主都交物業費,如果每個業主都能交物業費,電梯安裝刷卡設施要增加成本的,包括安裝成本與管理成本,大家都交物業費,物業公司與業主何苦自己難為自己呢?這說明這個小區不交物業費的業主實在不少了。

2、因為不交物業費的業主知道有一部分人交物業費,電梯停不了,他們就一直可以乘別人出錢運行的電梯。沒想到科技發展了,電梯可以刷卡了,沒有卡乘不了,有卡沒有費也乘不了。所以就維權了,維的什麼權?別人交物業費你們免費享受的權!這種侵害大多數業主利益的權力決定要取消,所以刷卡乘電梯在這樣的小區勢在必行。

3、如果不實行刷卡乘電梯,約束不交物業費的人越來越多,電梯的維修保養就跟不上,維修費就大,使用壽命就低,當維修基金使用完後(其實也是業主交的錢),就要大家交錢維修更換,一個電梯不是幾千幾百,尤其高層電梯,可能多出的錢比物業費多,所以刷卡乘電梯雖然增加了麻煩,但交物業費的業主也歡迎物業公司改造電梯實施刷卡乘電梯。

4、如果要改造電梯,物業公司應該經業主雙過半同意,業主應該儘快召開業主大會同意,物業公司不想撤走想改造電梯,說明交物業費的業主是大多數,法定授權同意應該可以做到。

5、取得業主同意後,需要報電梯檢測檢驗主管部門同意,聘請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改造,改造後續檢驗檢測主管部門檢測合格後,才能使用。


喀晨


可氣的是,物業只管收費,強制你把費用交了,就通過卡你的電梯層,我家裝修後2年沒入住,一直都催著你交費,毛病的物業,剛把費用交了後需要安裝煤氣,物業又不處理了,說他們是新物業,煤氣開通的跟上任物業沒處理結束,就不給處理。有什麼問題都是讓業主自己解決,什麼配置都不到位,樓梯間的燈壞了幾個月都沒有修的,一把電梯鑰匙用沒幾個月就不能用了,沒任何通知的就說卡升級,舊的換新還要20塊。搞的就跟他們想怎麼就怎麼的。物業更換公司,他們內部沒處理的事情,攤到業主這,搞的跟選舉大會似的,關鍵我們這些業主都不知道換物業,每次只有通知收費,這還是一個鹽城小縣城裡面的小區。這種事情就跟領導辦事,不許過問,只許執行。


只唯心不唯物


我覺得很多人都沒有意識到現實情況中的兩個問題。一,商品社會中所有的事情都是有加碼的。工作不可能白乾,現在的社會也沒有那麼多的雷鋒。當然我們需要這樣的精神,但更需要法制精神。對於佔便宜佔習慣了的無良無德之輩更是要抵制,必要的時候是可以依法解決問題的。刷卡乘梯,一方面遏制這類只想佔便宜不想付費的人,另一方面也可以提供一定的安全性。二,國家從08年開始就一直在退出很多的領域。換句話說吃大鍋飯的時代正在逐步成為歷史。對於社會上叫囂著業主自治,或由社區直管的說法我想說的是,自治還是有可能的,但前提是你們小區的業主對小區的事物和決定,要有高度的認同性和堅決的執行力,這樣的小區少之又少。由社區直管這件事你們還是不要痴人說夢了,這種事政府不可能管的,你會把甩掉的包袱再背起來麼!?動腦子想想吧!更何況我們的政府也已經制定了很多相關的法律條文,要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可以通過合理的渠道和方式,不要再搞堵路上訪這一套潑婦的行徑,這種方式只能是秋後算賬,倒黴的還是我們自己。

所以真的是奉勸這類喜歡噴的,喜歡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業主們多學習,用法律的武器捍衛我們自己的切身利益!



自由自在183994711


業主應該起訴物業,撤銷電梯卡的使用。物業進入小區,不能破壞改變原狀,如果有必要改變服務措施,必須經過業主過半數同意,物業只是出賣服務的,你可不是主人,業主必須板他的任性,讓他物業懂的業主才是小區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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