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離櫃概不負責”是保護儲戶利益,還是不負責,究盡誰贏了?

大風起兮雲飛揚y


離櫃概不負責”首先保護了銀行,也間接保護了儲戶利益,是真正的負責任,是共贏。

首先,這樣的規則確實是保護了銀行,鈔票離開櫃檯,會發生很多可能,如果銀行要對離開的鈔票負責,那得專門養一支偵查隊伍才行,水平還得高到能拆穿所有魔術把戲,否則就要成為被“吃大戶”的對象。民間都有“錢不隔手”的說法,為什麼銀行就得對“隔手”的鈔票負責呢?無非是覺得銀行店大欺客。銀行也是企業,是平等的法人主體,不是“吃大戶”的對象。

其次,銀行是企業,但又不是普通的企業,它服務於廣大儲戶,如果銀行天天忙於核實大量離櫃鈔票的多少、真偽,又怎麼能服務好其他正常需求的廣大儲戶?等半天、排長隊,就會成為常態。如果銀行需要對離櫃鈔票負責,可想而之,有多少人會起歪心思?如果銀行因此遭受鉅額損失,瀕臨破產,那其他廣大儲戶的存款怎麼辦?

所以“離櫃概不負責”,最終也是維護了最大多數儲戶利益,是真正的負責。

佛家有句話叫“法本無法”,意思是如果遵守法則,法則對你而言就相當於沒有,如果每個人都能遵守法則,那麼這塊牌子也就可以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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