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村组(自然垸)、居民点等居民实行
分期分批外出的通告
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25号通告精神,现就城区小区、村组(自然垸)、居民点分期分批外出事宜通告如下。
1、城区16个村居范围内,除了封闭封控管理未解除(隔离期未满28天)的楼栋单元、居民点、村组(自然垸)外,其他地方居民每天每户可以安排1人外出。
2、居民外出必须戴口罩,必须接受卡口值守人员体温检测。
3、居民外出不得聚集、不得聊天、不得串门,公共场所与他人至少间隔1.5米。
4、上述村组(自然垸)有农事耕作的,按县指挥部关于农村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
5、本通告自2020年3月13日零时实行。
特此通告。
黄梅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2日
编 辑:高 程
监 制:严晓晴
余金平
总 监 制:蒋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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