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孩子在網絡上不良消費的錢,追回來了嗎?

在現在這個信息網絡發達的時代,人們的網上生活格外精彩,一部手機,一臺電腦就可以第一時間知曉天下事,並且在現在疫情防控期間,完全可以足不出戶在網上購買自己生活所需的物品!

大人如果在家太無趣,也可以玩在網上刷刷劇,充實一下空虛的內心;小孩則會玩網絡遊戲,另外小孩都有強烈的好勝心,攀比心,但自己沒有錢,而想要自己在虛擬世界變得強大就會偷偷用父母辛苦掙的錢充值遊戲,購買遊戲道具!

你家孩子在網絡上不良消費的錢,追回來了嗎?

大多數父母也是對此事無可奈何,一方面擔心孩子的健康成長,一方面擔心孩子的學習,最後當然也希望能把這些錢追回!

那咱們今天就講一講關於小孩網上不合理消費的相關種種問題,以及這些錢能不能追回?怎麼追回?

未成年人網上消費方式:

1.遊戲充值,購買遊戲道具

2.打賞主播,其中游戲主播和才藝主播居多

3.錯點詐騙鏈接,導致錢被盜

4.網上購物

5.發紅包(陌生人)


那未成年人未經家長同意網上消費的錢能否追回呢?

解答:1.孩子未滿八歲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孩子的一切行為都是需父母代理的,如網上消費沒有經過家長同意,這些錢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回的

2.孩子滿八歲但未滿十六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這裡面要考慮孩子消費的金額是否符合他們的年齡,如果數額過大,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回的,如果數額小的話,只能追回部分或一分不退(看法院如何判)

3.孩子年齡介於十六歲至十八歲之間,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這種網上消費的基本是不退的!

你家孩子在網絡上不良消費的錢,追回來了嗎?

真實案例分享

1.貴州李女士有個正在讀小學一年級的兒子,從今年3月份開始,兒子陸續用李女士的支付寶買了一千多元的Q幣,玩“王者榮耀”。後續給騰訊官方聯繫,表示自己孩子才八歲,官方立即把錢退回原賬戶,並註銷了遊戲賬號!

2.遼寧省一個13歲的男孩,在不到三天的時間內,用父親的手機偷偷發微信紅包,花費近萬元購買手遊裝備。最後通過法律途徑退70%,因為這其中父母也有看管不嚴的責任!

3.2018年9月,一位16歲名叫小涵的女孩迷上了“鬼步舞”,認識了一位主播並拜其為師。主播稱可以教小涵跳舞,但必須打賞。小涵偷偷打賞了主播兩萬多元,而小涵的父親重病在床,這兩萬多元是父親籌來的救命錢,法院根據事情的特殊性判主播全款退回!


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律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十七條規定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未成年人。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規定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規定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條規定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其實孩子網上消費的錢能否追回,最大的難題就是舉證困難,如何證明是孩子自己主觀願望消費的,會不會有家長聯合欺騙的可能性等!

因此為了防止此類事件發生,各位家長可以做以下幾種措施:

1.手機設置付款人臉識別,指紋識別

2.手機開鎖密碼,銀行卡一定不要讓孩子看見

3.家裡有條件的可以裝一個攝像頭

4.定期檢查孩子游戲賬號是否綁定相關支付軟件

5.消費短信提醒

6.給孩子講鏈接不要亂點

7.給孩子游戲實名,大部分平臺都有未成年人遊戲時長限制以及消費限制


你家孩子在網絡上不良消費的錢,追回來了嗎?

綜上所述,未成年人胡亂消費是相關平臺和父母共同的責任,只要平臺的付款流程驗證多幾關;父母空餘時間多陪陪孩子,培養培養孩子熱愛的運動,興趣,比如兵乓球,羽毛球,畫畫等,此類事件絕對是可以避免的,孩子的健康成長大於天,只有雙方共同努力,才能讓孩子健康成長!

大家有什麼更好的建議,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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