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醫”李躍華:科班出身、資質造假、療法無科學依據

“神醫”李躍華進入公眾視野實為意外。

2月上旬,湖北退休廳官陳北洋一家三口確診感染新冠肺炎後,在小區內活動並拒絕配合隔離,引發輿論關注。後來陳北洋在社交平臺解釋原因時提到,他經朋友介紹一位私人診所醫生李躍華上門治療,“從治療效果來看比較可觀:我通過治療3天后體溫恢復正常,老伴治療4天后體溫恢復正常,兒子治療7天后體溫恢復正常。”

隨後,李躍華髮文稱,自己“於1月22日開始治療新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人,共治療15例,其中確診陽性的10例,疑似病人5例,全部治癒。”

多名熟悉李躍華的人向新京報記者證實,李躍華本人系科班出身,1987年畢業於第三軍醫大學軍醫專業,曾在某基層部隊任職軍醫,後離開部隊到地方從業,2012年開辦一家名為“愛因思”的私人診所。

李躍華號稱治癒了多名患者的方法是其發明的一種穴位注射劑,將一定濃度的苯酚注射到人體相應穴位中,其自稱對100多種疾病有效。

在採訪中,新京報記者發現,的確有部分患者表示,經李躍華治療後,病情有所好轉。但也有患者治療後無效。多位醫學界人士表示,這種方法缺乏科學依據,因樣本小、未經雙盲試驗,外加新冠肺炎本身是自限性疾病,即使病情出現好轉,也不代表是李躍華的治療起到效果。

李躍華曾為上述穴位注射劑申請了國家專利,這也是他引以為傲的資本,但專利從業者表示,申請專利並不意味著藥物本身有效。不僅如此,李躍華還涉嫌在臨床上使用未經批准使用的藥品以及非法行醫。

3月1日,湖北省衛健委綜合監督局在一份《關於李躍華、張勝兵治療新冠肺炎等相關情況的調查報告》中提到,李躍華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醫師執業證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非法行醫並進行虛假宣傳,建議屬地衛健部門向同級公安機關移送案件線索。

“神醫”李躍華:科班出身、資質造假、療法無科學依據

湖北省衛健委綜合監督局對李躍華等人的調查報告。

李躍華其人:多人證實系軍醫院校出身,從部隊復員

3月4日,李躍華的妻子唐微(化名)告訴新京報記者,李躍華高中畢業於中南實驗工農速成中學,父母都是文盲,並非外界所傳的醫學世家。

新京報記者查詢發現,中南實驗工農速成中學現已更名為華中師範大學附屬第一中學,是湖北省首批示範高中。在該校的網站上可以查詢到,2012年6月17日,李躍華曾以校友身份受邀回校舉行過一次發明成果報告會。

李躍華的高中同學楊勝浩回憶,他們同是1982級學生,李躍華高中時學習成績“出名的好”,但不愛和人打交道,也不喜歡參加同學活動,總是“埋頭做自己的事”。

高中畢業後,李躍華考入第三軍醫大學,成為那個年代的“天之驕子”。網傳的一張“李躍華畢業證”上寫著:李躍華同志於一九八二年九月至一九八七年七月在本校(第三軍醫大學)軍醫系軍醫專業八二大隊五年學制大學本科修業期滿,考試合格准予畢業。

“神醫”李躍華:科班出身、資質造假、療法無科學依據

網傳李躍華畢業證。

李躍華的多名大學同學向新京報記者證實,李躍華的確畢業於第三軍醫大學,是1987屆軍醫系的畢業生。3月2日,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消化內科副主任胡兵在微博上表示,“可以證明(李躍華)是我大學同學,其他證明不了”。

一位李躍華的大學同學表示,他們那一屆軍醫系共390人,全部同學都是本科學歷,沒有進修和函授類的學員。這一說法也得到了另一位大學同學的確認。

3月5日,新京報記者致電第三軍醫大學求證李躍華的學歷情況,工作人員表示,此前湖北省衛健委曾致電調查過李躍華的學歷問題,但他拒絕透露調查結果,並表示拒絕接受地方媒體採訪。新京報記者發現,在湖北省衛健委的上述調查報告中,並未提及李躍華有學歷造假問題。

大學期間的李躍華依然不善交際。在同學陳定(化名)的印象中,李躍華言語不多,在人多的場合更是沉默,但他是很講原則的一個人,“對的就是對的,錯的就是錯的,他是很認真的,不會說都是同學就不指出了。”另一位大學同學胡康(化名)回憶,讀書時,李躍華“不是特別起眼兒”,“從來沒有跟誰有過很激烈的爭執”。

“神醫”李躍華:科班出身、資質造假、療法無科學依據

大學時期,同學們去郊外野炊,畫面正中的李躍華在給同學分餐。受訪者供圖

畢業後,陳定和李躍華在不同城市工作,但每隔幾年都會見上一面。陳定說,當時的大學同學現在很多已是全國出名的院長、專家、教授,相比之下,李躍華的人生境遇要不如意得多。

網傳李躍華從第三軍醫大學畢業後,被分配到了某部隊任軍醫,後因告發衛生隊長腐敗,兩年後復員回了武漢。

唐微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曾就上述網友所言向丈夫求證,“(李躍華說)這都是真實的事”。

陳定也記得,大學畢業後,李躍華被分配到了某基層部隊的團衛生隊,本來大學畢業後是按幹部待遇,從部隊回家也應按照轉業辦理,國家安排工作,但因為李躍華有一段時間沒上班,被認為“私自離開部隊”,最後按照戰士復員辦理手續,回了老家。

“一個名牌大學的畢業生為什麼會離開國營單位,回到家鄉去自己幹,這在80年代不可能的事兒對吧?因為他在那不招人待見。”陳定說。

新京報記者未能從其他途徑佐證以上說法。

幾位大學同學回憶,離開部隊後,李躍華輾轉在幾家民營醫院工作過,還做過醫藥代表。2012年,李躍華創辦了愛因思診所,經營至今。

天眼查信息顯示,武漢漢陽區愛因思中醫專科門診部成立於2012年10月30日,經營範圍為內科、中醫科(針炙科、推拿科、康復科),李躍華是法定代表人。門診部開在漢陽區某小區內,附近一家超市老闆告訴新京報記者,李躍華的診所一共兩層,一層佔了三間門面。

一種爭議發明:苯酚穴位注射劑

在上述華中師範大學附屬第一中學“一種穴位注射劑”發明成果報告會上,李躍華講述了自己發明苯酚注射劑的歷程。

根據該校官網2012年6月刊登的《我校1982屆李躍華校友在漢舉行發明報告會》一文,李躍華說,自己從小有慢性鼻炎,多方求治均效果不佳,故立志學醫,然而請教專家、查閱資料、試過各種治療方法,都不見好轉。

直到嘗試針灸後,效果不錯,這給他帶來了啟發,他想找到一種“能夠強烈提高針灸療效”的物質。他嘗試了酒精、鹽酸、硫酸、醋等物質,直到2000年某一天,他想到苯酚。以前做闌尾手術時,用3%苯酚處理闌尾殘端,“目的是為了殺死闌尾殘端中的腺體”,而鼻炎的病理原因中也有腺體增生。

經多次自身試驗後,李躍華試出了苯酚濃度的有效範圍在萬分之三至萬分之十四,陸續注射了30次後,他“感覺鼻炎完全好了”。

“神醫”李躍華:科班出身、資質造假、療法無科學依據

2012年6月,李躍華在高中母校舉行“穴位注射劑”發明報告會。圖片來源:華中師大附屬一中網站

他還將這種方法用到了妻子身上。唐微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患有多年的扁桃體腫大,醫生建議其手術治療,但因為自己是疤痕體質,而且怕疼,所以拒絕了手術。經丈夫注射了苯酚後,“至今扁桃體腫大再也未復發過。”

資料顯示,苯酚是一種具有特殊氣味的無色針狀晶體,有毒,是生產某些樹脂、殺菌劑、防腐劑以及藥物(如阿司匹林)的重要原料,也可用於皮膚殺菌與止癢、器械消毒和排洩物處理。

然而,苯酚本質上是一種西藥物質,並非傳統中醫藥。一位資深醫藥界從業者騰安雄(化名)說,中醫確實存在穴位注射的方式,“但是苯酚這種化學品跟中醫治療完全無關,中醫不會向穴位注射化學品。”

武漢大學藥學院教授丁虹也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在西醫臨床中,苯酚可以用於注射,但並不具備治療病毒性疾病的功能,“作為神經節阻斷劑,苯酚可用於治療頑固性疼痛,但這種治療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捨車保帥’的方法,是徹底不可逆的損毀神經,阻斷疼痛。”

李躍華曾在公號文章中解釋過治療病毒性疾病的“原理”,“病毒主要分為DNA病毒和RNA病毒兩大類。DNA病毒中的鹼基胸腺嘧啶和尿嘧啶的化學結構中都有一個嘧啶環,RNA病毒中的鹼基胞嘧啶的結構中也有一個嘧啶環,而苯酚分子的苯環結構與這個嘧啶環的六元雜環結構高度相似。因此,在病毒複製時,可以利用苯酚進行干擾,通過競爭抑制,使病毒的鹼基配對出錯,從而達到部分殺滅病毒的目的。”

騰安雄認為,李躍華所述原理有誤,“苯環結構與嘧啶環的結構乍一看都是六邊形的環,但嘧啶環的結構比苯環結構複雜多了,上面接的基團也不一樣,完全沒有科學道理。”

丁虹表示,“我們人體的每一個細胞都含有DNA和RNA,包括李醫生注射的那些穴位的地方,如果苯酚具有抑制DNA、RNA的作用,那苯酚還沒來得及跑到肺部殺滅病毒,穴位部位正常的組織就已經完蛋了。”

新京報記者發現,在上述報告會的新聞中,李躍華列舉了這種穴位注射劑能夠治療的百餘種疾病,囊括五官科、呼吸科、消化科、疼痛科、肛腸科、神經科、婦科、皮膚科等多領域疾病,值得注意的是,還有一類“病毒性疾病”,其中包括流感和病毒性肺炎等。

在這場成果報告會上,李躍華甚至預言,諾貝爾醫學獎會在10年內花落中國,“世界醫學將開闢一個全新的局面,將引來一場醫學革命。”

“神醫”李躍華:科班出身、資質造假、療法無科學依據

報告會上,一位老人帶著孫子講述李躍華為孩子治病的過程。圖片來源:華中師大附屬一中網站

“神醫”治病:“不能說明是病人自己好的還是打針好的”

“發明”成功後,李躍華開始將穴位注射劑在病人身上應用。

新京報記者採訪發現,確實有患者表示,經過治療,病情得到了改善。李躍華的一位高中校友羅忠告訴新京報記者,2014年,自己帶患有鼻炎的孩子去了李躍華的診所。羅忠說,因為大家是校友,且李躍華是科班出身,“所以也沒懷疑過什麼”。他回憶,李躍華給孩子注射了幾針苯酚,“也說不上徹底治癒,就是比以前症狀好多了。”

武漢人遊建中(化名)稱,自己從2009年以來就被一種怪病困擾,尋訪多家醫院都無法確診,到了2014年,病情發展到無法起床,血壓嚴重下降,腦子昏昏沉沉。李躍華為他用了微量苯酚在穴位注射,怪病至今未再復發。

上述超市老闆說,這些年,李躍華因“治疑難雜症”小有名氣,有不少外地的病人專程來找他看病。新京報記者檢索裁判文書網,未發現李躍華及愛因思診所有過醫療糾紛相關判決。

疫情期間,這種穴位注射療法開始被李躍華用於治療發熱病人。他在愛因思診所的公眾號中發文,“我於1月22日開始治療新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人,共治療15例,其中確診陽性的10例,疑似病人5例,全部治癒。”

“神醫”李躍華:科班出身、資質造假、療法無科學依據

武漢漢口某醫院的後勤人員王小梅(化名)是上述病人之一的親屬,認識李躍華的哥哥。她回憶,自己曾介紹一位老同學持續發燒的妻子去李躍華處治病,後退燒。隨後,她自己的弟弟王小軍(化名)也持續低燒多日,CT顯示其左上肺部有磨玻璃影,但當時病床位緊缺,無法住院。

王小梅說,2月8日,李躍華到王小軍家第一次扎針。扎到第三天,弟弟就退燒了,乏力、吃不下飯的症狀也減輕。2月12日,王小軍被所在社區送到了方艙醫院,後又被轉至漢陽區一家醫院隔離。但王小梅說,弟弟的病情沒有再反覆,3月4日,王小軍回覆新京報記者,其迄今為止做了四次核酸檢測均呈陰性。

同樣相信李躍華療效的,還有陳北洋的親戚彭躍偉。3月3日,彭躍偉告訴新京報記者,2月初,她出現發燒症狀,做了CT檢查後,醫生告知其疑似新冠肺炎,但因沒能排上核酸檢測,床位也緊張,就選擇在社區隔離,其間未接受過其他藥物治療。她回憶,李躍華為其連續穴位注射治療9天后,她的燒退了,後來終於排到核酸檢測後,結果呈陰性。

也有患者對李躍華的療法持謹慎態度。劉長明(化名)是較早接受李躍華穴位注射治療的患者之一,過程也更為曲折。

劉長明向新京報記者回憶,他1月25日開始出現發燒症狀,1月26日開始在李躍華的診所扎針,直到2月8日才結束治療。他稱,在接受李躍華治療一週多後,他的症狀曾經加重,“一動就上氣不接下氣”,李躍華稱這是因為肺部感染嚴重,建議他去醫院做個CT。

2月2日,劉長明在一家非定點醫院做了檢查,CT顯示其肺部出現病毒性感染,“醫生就明確說了就是這個病(新冠肺炎)”。劉長明說,考慮到自己的症狀並不十分嚴重,特效藥也沒出現,他又回到李躍華的診所繼續扎針。

但在李躍華處治療的後期,由於久治不愈,劉長明一度對李躍華的療法產生懷疑。從2月5日到8日,李躍華又連續給他紮了四天“自體疫苗”針(據李躍華公開介紹,即苯酚混合患者血液,分離出上清液後再注射回患者體內),到了2月8日晚上,體溫才終於降到了37度8,那之後,劉長明的身體慢慢恢復正常。

劉長明告訴新京報記者,對於李躍華的穴位注射和自體疫苗療效,他“不好評價”。在接受李躍華治療期間,他沒有接受過任何醫院的治療,也沒吃過任何藥,但他的病究竟是李躍華治好的,還是他依靠自己的免疫力扛過來的,“我都沒法判斷”。

據封面新聞此前報道,在李躍華聲稱“治癒”的患者中,有多名治療後核酸檢測依然為陽性。一位先生介紹,他和妻子、女兒、女婿都接受過李躍華的注射治療,但後來妻子和女婿的核酸檢測呈陽性,均已住院治療。

另據南方週末報道,2月13日,退休廳官陳北洋一家做了第三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陳北洋和兒子是陰性,他的妻子卻由陰性轉為陽性,已轉入武漢大學附屬中南醫院接受治療。

李躍華的不少大學同學對其治療方法亦持懷疑態度。陳定說,由於大多數同學都是西醫,對於李躍華用這種方法給人治病,大家“第一不認可,第二不太理解”。

在胡康看來,新冠肺炎是一種自限性疾病,部分患者可以自然痊癒,由於李躍華治療的病例數有限,又沒有嚴格的對照試驗,“不能說明是病人自己好的還是打了針好的”。

儘管認為穴位注射療法有效的可能性極低,但胡康說,在疫情之中救治病人這一點上,他和不少同學是讚賞李躍華的。“你可以想象,如果一個人孤立無助,有這麼一個人來給你打針,至少在心理安慰上,那都是一種幫助吧?”

2月29日,李躍華因系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被集中隔離。唐微說,李躍華告訴她,隔離後第一次核酸檢測是陰性,3月3日,第二次檢測還是陰性。

“神醫”李躍華:科班出身、資質造假、療法無科學依據

擁有發明專利:不代表藥品有效

雖然存在爭議,但李躍華顯然對這項“能治癒100多種疾病”的發明頗為自得。2013年,他為自己這項發明申請到了專利。

3月1日,湖北省衛健委綜合監督局在一份《關於李躍華、張勝兵治療新冠肺炎等相關情況的調查報告》中提到,“李躍華聲稱為陳某某3人治療所用的是專利注射劑,並出示了《發明專利證書》,發明名稱:一種穴位注射劑;專利號:ZL 2011 1 0136639.9;日期:2013年2月27日。” 3月2日,新京報記者從漢陽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及武漢市12320衛生熱線工作人員處獲悉,上述《報告》屬實。

新京報記者從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上查詢發現,該發明專利申請日期為2011年5月25日,申請人為李躍華,主分類號為“A61K9/08”。根據《國際專利分類表》,該分類號屬於“以特殊物理形狀為特徵的醫藥配製品-溶液”。

3月4日,醫療專利代理人狄思夏(化名)告訴新京報記者,申請藥物類發明專利的門檻並不高,“不需要申請人具備醫學背景,對其是否具備《醫師執業證書》也沒有要求,發明專利的申請人只需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規定文件即可進行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要想通過專利審核,需要經過受理、初步審查、公佈、實質審核以及授權五個步驟。

“神醫”李躍華:科班出身、資質造假、療法無科學依據

國家知識產權局綜合服務平臺官網中的專利申請、審查流程圖

在申請材料中,李躍華描述,“苯酚的含量非常少,並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但其效果巨大,通過注射本藥,激發穴位原本具有的功能,使其強化,增強療效,達到治癒疾病的目的。其療效好、見效快,可以治癒多種目前不能治癒的疾病。”

同時,在說明書中,李躍華稱自2004年至2011年,他先後在多家醫院“治療了近萬例病人……對800例進行臨床觀察,年齡2歲-89歲”,並詳細附有治療反覆發作的化膿性扁桃體炎及扁桃體腫大、治療慢性鼻炎、治療頸椎病以及治療帶狀皰疹的4例“實施例”。

2013年2月27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佈發明授權公告,李躍華“一種穴位注射劑”的發明專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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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信息查詢系統中,李躍華“一種穴位注射劑”專利的申請、授權情況。

狄思夏表示,專利的審核重點是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滿足這三點即可通過審核,“專利審核人員不負責審查藥品是否有效,也不負責驗證說明中提到的各種臨床治療是否真實實施,只負責根據已提交的材料來判斷是否能夠實施,是否有硬傷,或者跟過去的專利有沒有重複,數據是不是一看就不對或者是抄的,有點兒像論文查重。”

涉嫌違法:用藥未取得監管部門許可,偽造執業證書

按照法律規定,即使申請到了專利,李躍華也不能直接使用這種注射劑給病人治病。

騰安雄表示,藥物要想進入臨床使用,“必須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經過臨床試驗以及一系列的審核註冊。”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19條規定,“開展藥物臨床試驗,應當按照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如實報送研製方法、質量指標、藥理及毒理試驗結果等有關數據、資料和樣品,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

李躍華承認,向多位患者施用穴位注射劑的行為,他未向有關部門進行過申請。2月18日,李躍華在門診公眾號發文稱,“按國家規定需要申請臨床試驗……我是私人門診部,誰會接受我的申請呢?我都不知道怎麼申請。”

但李躍華自稱曾有一系列的成功應用。2013年,李躍華在《求醫問藥》第11捲髮表一篇《一種穴位注射劑——微量苯酚在臨床中的應用》,其中列舉了微量苯酚注射在十種疾病治療中的臨床應用和治療方法,其中包括感冒120例、口腔-生殖器皰疹25例、乳腺增生12例、慢性鼻炎100例等。最終得出結論:“從上述可以看出,苯酚在臨床上有廣泛的用途。”

“神醫”李躍華:科班出身、資質造假、療法無科學依據

2013年,李躍華在《求醫問藥》第11捲髮表文章《一種穴位注射劑——微量苯酚在臨床中的應用》,列舉一系列臨床應用以證明微量苯酚穴位注射辦法有效。

對此,騰安雄並不認可,他向新京報記者解釋,在李躍華列舉的一系列應用中,如感冒等自限性疾病“不用吃藥就有九成概率自己康復”,要想證明藥物有效,需要進行雙盲實驗,有嚴格的對照組,“一組用藥、一組用安慰劑,不僅要看吃藥有沒有效,還要對照看藥物治療的有效率提高了多少”,“否則毫無意義。”

臨床試驗完成後,試驗結果還需報給國家藥監局,由藥監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後,新藥可以註冊,老藥可以新增適應症,註冊成功後才可以正式進入臨床使用。

在湖北省衛健委上述調查報告中,李躍華承認,自己配置的注射材料未取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許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37條,醫師在執業活動中,使用未經批准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和醫療器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事實上,除了違法使用藥物,李躍華還涉嫌非法行醫。

根據湖北省衛健委上述調查報告,“調查中,李躍華曾出示由武漢市衛生局2004年4月25日簽發,編號151420100002727的《醫師執業證書》,執業地點武漢長城醫院,執業類別西醫,執業範圍耳鼻喉科,醫師資格證書編碼199842151420106400627582。經查,該證編碼不符合國家目前編碼規則。”

對此,李躍華曾通過網貼解釋,自己離開部隊以後,主要在民營醫藥企業和醫院工作,一直未辦理醫師執業證書。曾經工作的一家民營醫院承諾為他辦理,結果給了他一張假證,他一直未使用,“這次上門治療新冠肺炎患者,為了進入小區,只得拿出這個假證才能通行,我知道這樣是不對的,但救人要緊,是不得已而為之。”

唐微也表示,李躍華“偽造證件是方便出示給封閉小區管理人員檢查,這樣才能順利上門為患者服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但對於李躍華是否涉嫌“非法行醫”,上海市海上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曄表示,不可輕易下定論,“即使行為人的行為符合刑法上的非法行醫定義,亦不一定構成非法行醫罪,因為《刑法》中非法行醫罪的構成要件還需要達到‘情節嚴重’的客觀後果。”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達到“情節嚴重”的客觀後果包括:“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行危險的;使用假藥、劣藥或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衛生材料、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後,再次非法行醫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劉曄表示,“這些判定本質上是專業技術問題,應由專業人士經由法定程序評判。”

湖北省衛健委上述調查報告內容顯示,李躍華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醫師執業證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非法行醫並進行虛假宣傳,建議屬地衛健部門向同級公安機關移送案件線索。

新京報記者 張惠蘭 李雲蝶 李英強 (新京報記者孫釗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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