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对因逃避兵役的歌手刘承俊(44岁,美国名史蒂夫承俊刘)措施禁止入境,拒绝发放签。
刘承俊近日在要求取消拒绝处分的诉讼中最终胜诉。
韩国大法院第一部分确定了刘承俊对主要洛杉矶总领事馆(以下简称LA总领事馆)提出的拒绝签发私证(签证)处分取消诉讼再上诉审中判决原告胜诉的原判。
之前在韩国担任歌手,“履行国防义务”的刘承俊在2002年1月入伍前3个月突然放弃韩国国籍,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免服兵役。
法务部于2002年2月根据出入境管理法决定禁止刘承俊入境。刘承俊随后申请允许持驻外同胞签证入境,结果遭到拒绝,并提起诉讼要求取消。
一、二审法庭认为政府拒绝发放签证是合法的,但最高法院的判断却不同。
大法院表示:“LA总领事以法务部长官禁止入境的决定拘束为由,认为拒绝发放相关佐证处分是合法的,原判是错误的”,打破了原判,将案件以胜诉原告为宗旨,发回首尔法院。
随着刘承俊最终胜诉,18年后他能否再次进入韩国也备受关注。但是法律界的看法是,即使最高法院的上述判决也不能断定刘承俊进入韩国已经打开。因为仍有洛杉矶总领事馆提出其他理由拒绝签证发放的可能性。
此外,法务部也尚未解除对刘承俊的入境禁令。法务部相关人士表示,“与相关机构充分协商后,将按照程序决定”,预计刘承俊实际入境还需要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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