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高官厚祿”背後的殘酷現狀

明朝俸祿制度既是最成熟的,也是最特殊的。明朝俸祿體系可以嚴格劃分成兩大部分,一部分為朝廷文官俸祿體系,另一部分為明朝皇室宗藩俸祿體系。導致這一原因的根源,在於朱元璋主張推行的藩王制度,隨著皇室宗親的繁衍生息,皇室宗藩俸祿成為明王朝經濟體系最嚴重的負擔。反觀文官的俸祿體系,略顯單薄。

古代官員的俸祿制度,往往反映一個時代最直觀的社會現狀,也受到當時社會生活水平的直接制約。從早期的“分田定祿”開始,隨著朝代更替,文化經濟的發展,經歷世官世祿制、秩石俸祿制、品級俸祿制的變化,演變至明朝,古代俸祿制趨於完善成熟階段,然而明朝朝堂腐敗之風卻也是歷史之最,這一切有什麼關聯呢?

明朝:“高官厚祿”背後的殘酷現狀

一、明朝文官俸祿

一個朝代最能反映當時社會收入消費水平的就是朝廷文官俸祿制度。嚴格意義上,文官俸祿體系應該從以下三點來看。

(1)明朝的官場俸祿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貧苦,從無到有的經歷,讓朱元璋深刻體會元朝俸祿制度的弊端,“百官未給俸,多貪暴”。朱元璋親自制定明朝官員的俸祿制度,依據明朝官階九品制,按照官階大小決定俸祿收入大小,也從側面設定了官員品階不同造成的地位身份不同,這也是封建王朝森嚴階級劃分的一項重要佐證。

明朝:“高官厚祿”背後的殘酷現狀

洪武年間,文武百官俸祿的變革

由上表可以看出,洪武年間先後發生三次變更,主要原因是隨著明朝朝堂政治變化所造成的。明朝官員俸祿經歷了一個從上升到回落的變化,增俸的重點為明朝高階官員,低階官員也有輕微的增幅。《明太祖實錄》中描述洪武九年時,曾規定“鈔一貫,抵米一石”,對比洪武八年大明寶鈔的發行量可以看出,大部分官員的俸祿實際上增長了一倍還多。主要原因在於元末明初,無論政權還是經濟都十分的不穩定,隨著明朝政權的恢復和發展,自然大明寶鈔逐漸升值。

根據《明史·食貨志》描述。

正一品月俸八十七石,從一品至正三品,遞減十三石至三十五石,從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六石,從五品十四石,正六品十石,從六品八石,正七品至從九品遞減五斗,至五石而止,自後為永制。

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廢除以賜田的方式代替俸祿的制度,將文武官員的俸祿從歲祿改革為月俸,並設定為明朝永久性制度。換個說法就是取消用股份獎勵的方式,對明朝高層領導進行嘉獎,薪水的發放方式從年薪變成月薪,這種方式永不更改。自明太祖朱元璋往後,明朝的官俸制度也確實是沿襲洪武二十五年的規制。

(2)官場俸祿外的收入

歷朝歷代,官員收入來源並非只有官場俸祿,明朝也不例外。依據《明史》中相關記載,明朝官員在官場俸祿之外,還有優免、皂隸銀和賞賜等補充性的正當收入,這也是明朝官吏重要的收入來源之一。

  • 優免

封建時期的百姓,都需要承擔各種名義的賦稅徭役,而免除官員賦稅的特權成為明朝獎勵百官的方式之一。

洪武十年 (1377年),自今百司見任官員之家,有田土者輸租稅外,悉免其徭役。著為令。

洪武十三年(1380年),免朝官及功臣家雜役。

正統元年 (1436年),在京文武各官,除裡甲正役外,一應均徭、雜役俱免,外官半之。

明朝初期經濟實力疲軟,根本難以負擔沉重的對外輸出。

這也導致疏通運河、修建城池等工程,直接以徭役的方式展開,其中明成祖朱棣時期最為嚴重。因此許多百姓盯上了官員之家免除徭役的政策,很多百姓自願將田產歸於官員名下,成為官員的佃戶,繳納給官員的田租,相對於明朝沉重的賦稅來說,那就輕鬆太多了。這中官戶優免問題,也成為官員的收入之一。

明朝:“高官厚祿”背後的殘酷現狀

改革“優免”政策

隨著官戶優免問題的泛濫,由上圖所示,為明朝整頓改革

“優免”政策。到了明朝後期,隨著擁有土地的官員越來越多,幾乎成了一種不可逆的趨勢。朝堂無奈承認官員私有土地的合法性,同時增加官員的基本待遇,面對“優免”問題,明朝政策逐漸向維護官員既得利益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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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隸

  • 皂隸銀

明朝時期專供官員、衙門驅使的差役統稱為“皂隸”。沿襲俸祿制度,依據品階不同和職能區別,由兵部武庫清吏司分撥定額的皂隸。在《典故紀聞》中詳細記載了相關配額人數。

正統十四年, 兵部重定官員合用皂隸之數,文職一品二品十二名,三品十名,四品六名,五品六品四名,七品至九品二名。內翰林院修編、檢討、六科給事中、中書舍人、監察御史,俱近侍各添一名。國子監博士、助教、學正、學錄、翰林院譯字官,每員一名。

明朝初期,“皂隸差役”主要來自刑部受笞杖之刑的囚犯,但始終供不應求。永樂年間,為了填補空缺,明朝以均徭的形式攤到人戶,但與囚犯不同是,這種形式來的皂隸,只有一年的期限。

中朝官祿薄,僕馬薪芻,鹹資之隸,遣隸,得歸耕,官得資費,中朝官皆然,臣亦然,蓋自永樂至於今。

在永樂年間,官員開始私下接受皂隸以銀代役,這種銀子通常被稱為:“皂隸銀”。李贄在《續藏書》中描述當時現狀,朝中的一些官員薪水微薄,根本養不起皂隸,私下收取皂隸的費用,讓皂隸回家更重,“中朝官皆然”更是顯露了當時“皂隸銀”的盛行。通常官員放賣一名皂隸,就可以獲得十兩銀子,在明朝相當於九品官員幾個月的俸祿。

  • 賞賜

賞賜為古代帝王無償饋贈大臣,以示恩典的方式。賞賜的類型,通常分為三類,分別為慶典賞賜、定期賞賜、功勳賞賜。其中最為豐厚的為功勳賞賜,比如洪武四年,“詔賜大都督府僉事沐英蘇州府吳江縣田一十二頃八十畝,歲計租一千石。”

但賞賜對官員俸祿水平造成的影響極為有限,因為賞賜的對象基本為京官,絕大部分外官幾乎一輩子受到賞賜屈指可數。更何況賞賜金額,都是未知數,全憑帝王喜好而定。

(3)致仕官員的待遇

致仕官員,用現在話來講,就是退休官員。

永樂十九年,文武官七十以上不能治事者,許明白具奏,放回致仕。

在《明會典》中記載,凡是年齡達到70歲以上的時候,向朝廷奏明請求,就可以退休回家了。但也有少數,因體質問題被提前予以退休。

李善長以疾致仕,陰臨濠地若干頃,置守冢戶百五十,繪佃戶幹五百家,儀仗士二十家。

明朝對於致仕的官員,一般是不提供俸祿,除非致仕官員享有皇帝的特許,但也只有半俸甚至全俸。

凡致仕官,復其家,終身無所與。

致仕官員享有優免優禮待遇,致仕後的官員仍保留原有官籍以及品階,家人以及奴僕也享有這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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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官厚祿”背後的殘酷現狀

明朝官場俸祿依據上文描述,可以算作“高官厚祿”,但官員到手俸祿卻十分微薄。

(1)折色

明朝俸祿法定結算方式以米石為單位,但實際卻參雜了許多“折色”的支付方式。“折色”是指明朝支付俸祿的時候,將祿米折換成大明寶鈔、絹布、香料等實物。

明朝:“高官厚祿”背後的殘酷現狀

明朝《明會典》官員俸鈔折色定例

以香料為例,雖然香料對於明朝來說,極為稀有,但隨著鄭和下西洋,大量香料湧入,而百姓卻沒有能力消費香料,大量囤積香料的朝堂,便以折算祿米的方式,轉嫁給官吏。官吏不得不以低廉的價格轉售給商賈,明面豐厚的俸祿自然大大縮水。

明朝:“高官厚祿”背後的殘酷現狀

明朝官員實得俸祿

由上表可以看出,明朝整體官俸大幅度下降,五品以上官員直接被砍掉50%以上的俸祿,雖然低級官員俸祿變化不大,但也讓本就拮据的生活雪上添霜。所以“折色”制度直接影響了官吏俸祿的實際所得,這也是導致明朝官吏官俸低薄的直接原因。

(2)明朝官吏的不法收入

官俸如此微薄,也導致了官員迫於生計,不得不另謀生計。生活難為繼的現狀,是明朝官員普遍面對的問題,所以明朝難以養成清廉為榮的風氣,反而大量滋生腐敗。尤其是地方官吏,利用手中職權,瘋狂的營私舞弊,甚至用來經商。

明朝官吏中,清廉的官員幾乎鳳毛麟角。比如著名清官海瑞,不僅沒有遭到朝堂維護,反而受到各種排擠和嘲笑。

三、明朝官場薄俸的前因

明朝官吏的俸祿,通過對比“折色”前後對比,可以得知“折色”是導致明朝官場俸祿低薄的主要原因。但明朝為何要如此做呢?難道不懂得涸澤而漁的道理?

(1)財政收入的降低

即便擁有海外貿易的明朝,本質依然是農業大國,基本收入還是以田地租稅為主。明朝稅收土地的多寡直接影響了明朝整體財政收入。然而隨著發展,明朝的稅收土地卻越來越少。

  • 明朝官員享有的“優免”政策,吸納大量的農民,逐漸將田地淪為私產
  • 地主階級在丈量土地時做手腳,瞞報人口,與官員勾結,大搞土地兼併。
  • 皇室宗親佔據大量土地,《明史》記載“親王莊田千頃”,隨著宗藩的發展,佔據的土地越來越多。

結果很顯然,從洪武二十六年核算土地為八百餘萬頃,到了弘治時期核算的土地只有四百萬頃。以田地稅租為主的財政收入,自然縮水嚴重。根據《明史》記載,洪武二十六年的稅糧為32689800石,到了天順元年的時候,稅糧只剩26848464石,足足縮水了600萬石糧食。隨著皇室宗藩發展,侵佔的土地越來越多,地主豪族的土地兼併也愈演愈烈,到明朝後期形成了歷史鮮有的“國與民俱窮”現象。

明朝:“高官厚祿”背後的殘酷現狀

明朝藩王地圖

(2)財政支出過大

洪武三年,明太祖朱元璋不顧大臣勸阻,推行藩王制度。

親王歲支米5萬石,紗2.5 萬貫,錦40匹,苧絲300匹,紗、羅各100匹,絹500匹,冬夏布各1000匹,綿2000兩,鹽200引,茶1000斤,馬匹草料月支50匹

同時朱元璋對藩王的俸祿,制定的極為豐厚。為了防止藩王權利過大威脅到皇權,朱元璋推行“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對於藩王后代,不再分封土地,只分封爵位和俸祿,不分封權利。結果也是十分明顯,親王的權利無論如何威脅不到皇權,但更加嚴重的問題,卻因此滋生。

衣食無憂的皇室宗親,後代自然枝繁葉茂起來,宗藩階級逐漸成為大明王朝的寄生階級。據統計,從明初洪武年間的58人,永樂年間的127人,到萬曆後期宗藩人口就已經達到恐怖的8萬餘人。龐大的宗藩支出,對大明財政帶來巨大負擔。

明朝:“高官厚祿”背後的殘酷現狀

崇禎皇帝

四、明朝官場薄俸的後果

王夫之指出:“ 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彰也,可不戒與!”

明朝官場薄俸的後果,最直接的表現就是明朝中後期官場的腐敗現象。千里之堤,毀於蟻穴。不良的風氣,逐漸動搖了大明王朝的根基。以至於明末時期,崇禎皇帝發佈的“罪己詔”中,無奈的說道:“今出仕專為身謀,居官有同貿易”

,即便兢兢業業處理政務,但對即將傾倒的大明王朝,早已獨木難支。

“優免”政策與宗藩政策的雙重製約下,不僅國家土地“變少”,百姓手中的土地也越來越少,大量的土地流失到宗藩、世家豪族、官宦手中,沒有土地的百姓自然形成了流民。流民的出現,是農民起義的先決條件之一,隨著爆發李自成起義,幾乎一路凱歌打到北京。崇禎皇帝變賣皇宮財物,也難以支付明朝軍費。面對李自成的進攻,昔日“忠心耿耿”的群臣卻無一人相應崇禎皇帝的響應,無奈自縊身亡。事後連李自成不禁感慨,一家文官私產勝過數倍皇家典藏。

總結

“以史為鑑,可以知興替。”

折色”百官俸祿無異於“涸澤而漁”。既然制定嚴苛的俸祿制度,第一個遵守的就應當是制定者,折色制度的出現,雖迫於經濟壓力。但自己打破自己的嚴謹,將是他人不再遵守規則的導火索。

俸祿的制度需要統一。官吏俸祿收入方式的單一,將有效避免貪贓枉法、營私舞弊的現象。“優免”的權限,雖優待官吏,但也給官吏大開方便之門,成為官吏利用漏洞謀取私利的開端。

“厚宗藩,薄官吏”。不僅滋養了大量的寄生蟲,也寒了無數官吏報效大明的決心。

參考文獻:

1、《明太祖實錄》上海書店出版社1990年版。

2、《明史》,嶽麓書社1998年版。

3、《明代的賜田與歲祿》,《明史研究論叢》第4輯,江蘇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4、《明代官員低俸成因探析》,《求索》200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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