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电话停机5年未用竟欠费近万元,大多数是滞纳金,这合理吗?你有没有没注销的电话卡?

媒体大律师


通讯公司的电话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个是预付费,另一个是后付费。预付费电话不存在滞纳金的问题,话费没有了就会自动停机,并且电话号码最多只会保留六个月。现在说说后付费电话,一般会有一定的授信额度,如果用超了就会停机,一般停机时间也不会超过六个月就会注销。如果停机五年还在收取电话费,并且缴纳高额滞纳金是不合理的,法院对这类起诉应该有一定的时限要求,从停机之日起多长时间才可以起诉,超过规定时间就不应再行起诉了。并且滞纳金是不能超过本金的,并且滞纳金也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四的年利率。


不会游泳的鱼753


移动电话是几大营运商,十七八年前我办了一个联通号,结果他们内部拿我身份证复印了两份还办了一个联通的商务号,一个电话没打过,到欠费一千多发个律师信过来,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催收,投诉了几次,他们自己也解释不清楚,但就是吹要我交钱,气的我直接把用的卡抛掉换了移动[发怒][发怒][发怒]

凭什么,我都去他们公司投诉了,联通也查了,那个号码有固定消费,但是没有打过一次电话,我手上用的号码实打实销,我问他们公司的人,他们还催我不缴`就报案。后来换了电话也找不到我了,如果按他们的滞纳金来收,到现在估计要收个几千万了吧

中国移动就是个坑,我曾经用过一个十二年的移动号码,神不知鬼不觉的就给我赠送了一个省内500mg的流量包,有效期限是12个月,在这12个月内,我不能办理其他任何套餐更换,我人在成都,给我办个辽宁省内套餐干嘛?

即便没有注销,正常停机了,普通人话费有多少,几年正常用都不一定有上万的话费,更何况滞纳金。 绝大多数都应该办过不止一个电话卡吧,而在更换电话卡的时候,应该没有多少人去办理注销业务,大家有没有没去注销的号,一定要记得注销!


雨和雪258


但凡使用过手机的人,我想从使用手机开始,绝大多数都应该办过不止一个电话卡吧,而在更换电话卡的时候,应该没有多少人去办理注销业务,我以前在部队当兵的时候,每次回家探亲都要重新办理电话卡,探亲结束后话费用完后就不用了,从来没有注销过,而且距离现在也十几年了,截至到目前还没有收到欠费通知,难道还要等等欠多了攒一下再找我要?

如果只要没有注销的电话卡都要交纳滞纳金的话,那么电信绝对就是发了,每人欠个几万数十万的都很正常。所以我认为这应该是电信的系统问题,是极个别的失误问题,而不是普遍性问题。我记着电话卡都有个注销的期限,如果达到一定的时间内不使用,而用户又没有办理保号,超过一段时间会自动给用户注销的,这其中并不产生任何费用。

我猜测,这名女子是不是办理了电话套餐,而且还和宽带之类的进行了捆绑,虽然自己一直没有使用,但仍然按照每月的协议进行了扣费,而在办理业务时女子又没有开通电话通知,要不然的话每月的扣费情况,都会以短信的通知告知。当然,如果不用手机了,即便发短信也查收不到。

我以前办电话卡的时候就捆绑过宽带业务,在使用到期前都会接到类似通知,如果不续费的话可以退订,那么不退订可能还会持续产生费用。


元芳有看法


十几年前我也遇到过这种情况,由于工作原因也是要注销原来的电话号码,记得非常清楚当时是月初,营业员说这时候注销电话你得把上月电话和网费交了,同时也得把这月的电话和网费交了。我说这个月我还没用呢而且才3天我怎么可能交一个月的呢。后来说半天也说不过人家我就同意了,但是人家说现在你只能交上月的这个月的只能下个月交。我说我今天就注销了,意味着我要离开这里了。下个月我怎么回来交?真是服了那个业务员了。最后我说行先把上月的交了吧,由于那时都是现金我记得是不到400块钱她又找不开零钱,说不找了下个月你再交钱就把这个零钱给你抵了吧。我一听呵呵😒。这不诚心吗?


水瓶67692427


现在办电话卡都有一些吸引人的套餐,送话费的诱惑。



而且在机不离身的年代,老老少少都拿着手机玩,这时流量就是一个问题,此时,我们就会办很多卡,一张卡的流量用完扔了就用下一张,。

我本人来说,我这人相当的怕麻烦,用过的卡都从来不去注销。

相信很多人手机号停机之后也都是直接扔掉了,很少有人会去营业厅注销,即使去营业厅注销账号,工作人员也会告知不需要注销,三个月之后就自动销号了。

就因为我们没有行程注销电话卡的习惯,就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前不久就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情, 前不久,黄女士想要重新办一张手机号码。

于是来到附近的营业厅,随后工作人员说出了一件让她很惊讶的事情,她名下的一张手机卡已经欠费7700多元了,如果想要办卡就需要先把欠费给还上。

本来就是因为黄女士用这张卡办套餐,后来欠费没用这张卡,也没去手机店注销,致使欠费一万多元。

我认为这样的扣费是不合理的!

如果每个人办了电话卡又不用了都没去注销的话,那么电信公司要赚多少钱?

黄女士,可以打电话给中国营业厅协调,如果协调可以走法律程序!


秘语相传


肯定不合理了,以前没实名时候有过没注销

即便没有注销,正常停机了,哪里来那么多滞纳金,普通人话费有多少,几年正常用都不一定有上万的话费,更何况滞纳金。

营业厅那么多,每个营业厅的处理方式都不一定一样,说不定上面政策下面自己都没理解,注销完毕比较稳妥,现在手机卡绑定的东西太多,手机号不用了,自己都不记得注册过哪些软件,绑定过哪些。

2011年在昆明租房办了个宽带,走的时候宽带没到期,问了营业厅要不要注销,那边说不要,所以也就没注销了,走了两年以后,我去内蒙了,有天打电话来说我宽带没注销,需要注销,还有3500左右的欠费,后面减免了大概3000,单位能报销,就没太在意,主要是过程太麻烦,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实在没办法了,刚好昆明还有个同学在那读研究生,就把身份证寄给她,还写了个授权委托书,这才解决。

现在手机号涉及东西太多,稳妥为好,千万不能大意,爆雷了有的麻烦,费用类应该可以减免。


三分熟的土豆


这个是2019年8月发生在湖北襄阳的事情,当月13日,一名消费者在去电信营业厅办理电话卡的时候,被工作人员告知她名下还有张欠费的电话卡费用没有交清,而这张电话卡所欠费用已经达到了7700多元。在经过详细解释之后,这位消费者才想起来自己5年前的确在电信办理过一张电话卡,不过在停机之后就一直没有用过了,谁想到5年间一直处于停机状态的电话卡竟然还在一直默默地收费。这种情况让她非常不能理解,于是事情闹大都上了电视新闻了。

最后营业厅工作人员做出的解释是:因为当初这名消费者在办理手机卡的时候顺带办理的套餐是两年的,因为在停用之后一直没有办理销号业务所以一直在收费,5年时间下来套餐费用再加上滞纳金等费用,总共下来造成了现在高达7700多元的手机欠款。

这个说起来,还真的是一个消费陷阱和“隐患”,严格来说,一般你的手机号不用了,手机卡欠费一个月之后就会进入预注销状态,而预注销两个月后就会自动正式注销了,不存在欠费或者是滞纳金,但在办卡时如果连带办理了长期套餐业务,那就一直到业务结束期间大概率是不会自动注销的,而且每个月的套餐费用照常计算在欠款里,而且如果参与了活动合约还会产生滞纳金。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就算是电话卡自动注销了,你用身份证办的这张卡的所欠费用信息仍会一直存在。


我觉得这个事儿,还是存在一些管理漏洞。很多人都会忘记去注销,如此,费用长期存在,这不是无形中给当事人造成负担,而且,还会出现在征信系统里,出现失信,导致今后贷款受影响,电信营业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漏洞,只要老百姓的卡不用了,就应该自动注销,不要再产生费用,而不是像这个市民,不用了,还产生那么多费用。

作为消费者,也需要积极对相关卡号进行注销,特别是你办理的那些固定套餐,却不使用后,要及时去注销,不然,就会产生你意想不到的额外费用。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现在电话都要求实名制了,多年不用的电话号码应该会自动注销才对,何来近万元欠费且大多数滞纳金的情况,这是不合常理的事。

有欠费在实名制情况下电信移动等公司完全可以电话联系欠费人员缴费,不必等到把猪养肥了再宰。按照正常情况,如果是水电欠费,过不了两个月,水电部门都会电话通知要缴费并提前说明再不缴费要收取滞纳金或将停水停电什么的,难道电信部门还不会该项通知业务?

至于有没有没注销的电话卡,这个还真的有,而且该号码我从来没用过也没办理过。话说那天我想重新申请1张电话卡,去到营业厅被告知我名下号码名额已满,原因是有一个我不知道的电话号码挂在我名下使用多年了,问该移动工作人员是怎么回事没得到合适回应,最后帮我注销就没有下文,我想是否也要向该移动公司收取挂靠费什么的🤔。


小罗乾闻


按道理说,手机卡不用以后应当去办理注销手续,否则与通信公司签订的合约便持续有效,通信公司当然可以计收话费和滞纳金。

如题所述,一女子在某通信公司办了一张电话卡,约定每月话费若干元。后来,该女子不再使用该电话卡,但一直没有办理注销手续,也一直没有再缴纳话费。但整整五年,通信公司都没有主动办理销卡手续,并一直计收话费和滞纳金,最后欠费竟高达1万元。那么,通信公司的做法合理吗?

从法律上来说,通信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首先,女子在通信公司开了一张电话卡,在本质上双方签订了通信服务合同,通信公司向女子提供通信服务,女子则向通信公司缴纳费用。并且,根据通信服务行业的交易习惯,只要双方没有主动终止合同,该通信服务合同长期有效。

因此,女子没有办理注销手续,则通信公司当然有权继续维持合同效力,继续按月计收话费。虽然,女子欠缴话费构成违约,通信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权。但通信公司有权不予行使合同解除权,继续维持合同效力。所以,整整五年通信公司都计收话费,并没有违反合同约定。

当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女子欠缴话费,通信公司是可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逾期违约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冰焰


有个疑问:电话欠费5年?当中有没有催缴过欠费?咱们都知道电话费是月结的,例如1月份产生的话费是2月初出账,2月底之前不交齐的话,3月份可能就停机了,这是最普通的缴费方式,当然还有先缴费后使用的,也有合约的,不在此探讨之列。

问题来了,3月份之后催缴过欠费吗?如果没有,那就可能有阴谋了,大家看看滞纳金的缴纳方式便知一二:

滞纳金是按天计算,比例是千分之三,而且是复利计算,类似于高利贷,她的欠费×1.003的n次方(n=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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