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筋報價2700一噸,施工過程中漲到4800了,可以要求補償嗎?

固定單價合同中鋼筋報價2700一噸,施工過程中漲到4800了,可以要求補償嗎?

這個問題主要看合同裡面是怎麼約定的,既然是固定價合同,合同約定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約定:市場價格超過5%或多少就按規定調差;一種是約定:無論任何情況,價格都不允許調整。

一般來說沒什麼可討論的,可以按要求進行調整,價公式按合同或參考《建設工程合同示範文本2017》或《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2013》中的規定,裡面說的很清楚的。

接下來我們要討論的是合同里約定:無論任何情況,價格都不允許調整的情況。


鋼筋報價2700一噸,施工過程中漲到4800了,可以要求補償嗎?


一、無論任何情況,價格都不允許調整的情況


合同報價2700元一噸,施工工程中漲到4800元1噸,這種情況是有的,而起還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特別是合同裡還約定了:無論任何情況,價格都不允許調整的情況。這個問題引起了很多的糾紛,包括司法訴訟等。那這種情況下,施工方到底能不能得到價差補償呢。行業規定是提倡給予補償的。

二、工程行業和國家都是不提倡這種無限風險責任的條款的


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13)第3.2.1 條規定: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應在招標文件或合同中明確計價中的風險內容及其範圍(幅度),不得采用無限風險、所有風險或類似語句規定計價中的風險內容及其範圍(幅度)。但很遺憾的是,這個條款不是強制性條款。


鋼筋報價2700一噸,施工過程中漲到4800了,可以要求補償嗎?


行業提倡的是合理分擔風險!

三、那怎麼辦,合同已經約定了無論任何情況,價格都不允許調整的情況,要幹下去,就虧死了。

有這麼幾個辦法可以試一下:

第一:及時向建設方報告市場情況,最好能共同詢價認可,請求建設方給予合理的補償,一般情況下,如果漲幅過大的話,建設方一般是會同意的,但有些甲方就是咬定合同,堅決不調價格,那怎麼辦?

第二:在乾的項目質量合格的前提下:上法院提起訴訟,在目前的情況下,勝訴的可能性非常大!為什麼說勝訴的可能性非常大呢,因這種問題不是個案了,最高人民法院有這方面的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情勢變更條款,回擊無限風險條款最有力的武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規定: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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