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縣男子勒死女友“屍體”藏樹林 受害者昏迷逃過一劫

因和女友感情糾葛,志丹一男子竟然生歹意,將女友騙至山上涼亭無人處,用事先準備好的繩子,欲將其勒死,所幸女子只是陷入昏迷逃過一劫。2017年7月14日,高某被志丹縣公安局刑偵大隊依法刑事拘留。

2017年6月19日21時許,志丹縣公安局接到報警稱:一女子在志丹縣保安鎮西馬岔村山上的涼亭處,被人用繩子勒暈致其昏迷,請求出警。接到報警後,刑偵大隊一方面組織警力對受害人進行救援,一方面安排警力開展偵查布控工作。

由於案件性質惡劣,志丹縣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偵查此案。經查,專案組民警很快鎖定了高某(男,現年24歲,系志丹縣人)。2013年,高某通過QQ偶然認識了正在上大學的受害人李某,經過一段時間的網上聊天,高某對李某頗有好感,於是對其展開追求,最後兩人確認了戀愛關係。

然而,認識四年以來,兩人一直分分合合。近期,李某與高某又因瑣事發生矛盾,遂拒絕與高某來往並中斷戀愛關係,雙方關係進一步惡化。高某見女友離他而去,越想越生氣,便萌生歹意。2017年6月19日,高某千方百計將李某騙至保安鎮馬岔山上一涼亭處,並用事先準備好的繩子將其脖頸勒住致其當場昏迷,高某以為李某已經死亡就將其藏在涼亭旁邊的樹林中後潛逃。

辦案民警介紹,高某潛逃期間,在得知女友李某並未身亡並且已經報案的信息後,一方面聯繫受害人李某威脅其撤銷報案,另一方面在其微信朋友圈發佈三亞旅遊視頻信息,誤導辦案民警其已逃跑至海南省三亞市。隨後,警方對其進行網上追逃。

經過近一個月的縝密偵查,2017年7月14日,專案組民警在延安火車站將準備逃跑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成功抓獲。經審訊,在大量證據面前,高某對故意殺害李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志丹縣法院一審認為,高某因感情與經濟糾葛而心生怨恨,持繩子勒殺被害人,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主觀惡性較深,依法應予嚴懲。高某著手實施犯罪,但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從輕處罰。鑑於本案系因戀愛糾紛引發,情節較輕,高某到案後亦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悔罪,可酌情從輕處罰。根據高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判決高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又六個月。

一審宣判後,受害人李某不服提出上訴。今年6月底,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華商報記者 祁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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