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向我借款87000元且打有借條,現人意外死亡,可他家人卻拒絕還錢,我該怎麼辦?

AHTV法治時空


1、債權人要求父債子還、夫債妻還基本屬於道德義務,只有符合一定的條件,才能獲得法律的支持。

2、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借款人已經去世,他的遺產繼承人應當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承擔還款責任。所以,如果他有遺產需要繼承的話,可以以他的遺產繼承人為被告起訴要求還款。

3、繼承法還規定,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因此,如果借款人的繼承人書面放棄繼承權的話,對上述借款不承擔還款責任。


淄博耿慶學律師


哎!我們也有過這樣的經歷。老公剛畢業時,工資好低,一千多一點點吧,存了半年才存了五千塊錢,老公屬於節儉型的。後來一個同學說家裡有事,向他借了五千塊。那同學是大學同學,河北人。大約過了兩年,他同學打電話說要還錢,那時剛有網銀,但是還未普及,很多人是沒開通網銀的,所以就要到櫃檯上辦理或者是通過櫃員機轉賬。打電話那天是一個冬天的晚上,他同學說我現在有五千塊,準備還給你,借了兩年了,早就應該還的。今晚有點冷,銀行關門了,我明天白天匯給你,你把賬號發給我。老公就發了賬號。然後一連幾天沒有消息,過了半個月吧,同學群裡說,那個同學不在了,就是在他說要還錢的那個晚上,他哥哥騎著摩托車帶著他,出了車禍,他當場死亡,他哥哥傷的很嚴重,成植物人了,最關鍵的是肇事司機跑了。他們家借錢給他哥哥做了手術,欠了二三十萬。後來我們結婚了,老公和我說了這事,問我怎麼辦?我說:能怎麼辦呢?年紀輕輕的命都沒了,哥哥也傷的那麼重,還被人肇事逃逸了,這錢估計要不回。你若不甘心,也可以打個電話問一問,但是這種情況下他們家那麼困難,估計也沒錢還吧?老公後來打了他同學家裡的電話,同學的父母接到電話就哭了,訴說了家裡的情況,說是如果破了案得到了賠償會還錢的。老公只好安慰了一下同學的父母。當然結局是這錢沒要回來。所以說,你這87000塊,金額有點多,你若不甘心,當然可以追問下他家人。但是對方是否肯還,真說不好。至於別人有沒有義務還款,那還要看各種情況。主要還是憑良心吧。


別來無恙


這種事情,家人拒絕還錢有以下幾方面原因,俺幫你分析下,看能否給你點啟發,說的不對的地方,請大傢伙跟帖補充:

1、家人不知道這筆債務



借你錢的人去世後,如果借條什麼的齊全的話,是可以向其配偶,或者法定繼承人索要。

但如果這筆錢是當事人借去賭博、吸毒、或者做啥其他見不得人的勾搭、給了一些不該給的人,那你要回來的可能性很低了。

在這種情況下,這筆借款並未用於家庭生活開支,或者這筆錢壓根沒惠及到其配偶或者繼承人,嚴格意義上講,他們是可以不用還錢的。

2、這筆債拿來專款專用做別的事

如果借款人跟家屬簽訂了財產協議之類的協議,雙方約定婚後財產各自獨立,並且當事人借錢後用於公司經營,這種情況下他們也可以不用還錢。

接下來你就得找律師跑官司了,起訴他公司了……

3、對方想耍賴

也有這種情況存在,即便這筆錢他們用於家庭生活所需,可對方就是想不還錢,你要賬時對方就是一問三不知,這種就是典型的耍賴了。

不知道老兄你遇到的哪種情況。

正常來講,借款人即便去世,他也應該有一些遺產要處理,這時你可以跟對方親屬協商,從其遺產中扣出87000償還你的債務,正常來講,當事人逝世後,他的欠債也是遺產之一,家人要繼承他的財物,債務同樣要繼承的。

除非,他的家人不想繼承他的遺產,他的遺產又資不抵債,那你就很麻煩了……

等到拍賣他的遺產抵債,要把你折騰死……


普了次法


現在借錢的都是大爺,一提到還錢,就跟沒聽見似的,一拖再拖,也不知道為什麼,現在這種人太多了。我還是提醒大家,朋友之間不要相互借錢了,免得傷害感情。

首先,借錢等於買仇人!借錢等於買仇人!借錢等於買仇人!重要的事說三遍!別去搶銀行、高利貸的客戶!切記!其次,誰繼承遺產誰就有責任歸還,如果家屬都不願意歸還,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該人名下無任何資產,那你這個錢就別想要回來了;一要看借錢用在哪裡了,如果包二奶也讓家人還說不通吧?二要看家人人品,如果是用在家裡的,正常用途,一般人都會還的,畢竟幫他們渡過難關的,人要懂得感恩;

借錢給別人,最好寫借條:借款目的,姓名和身份證號,支付的情況(已借出),借出的方式(人民幣、轉賬等)、幣種(人民幣等)、金額既有阿拉伯數字又要有大寫數字、還款時間(如借期一年或者幾年後歸還等)。如果當時雙方約定的有利息的話,說好了多少就在借條上寫上多少,千萬不能含糊著只寫“按利歸還”。因為法律規定,如果借條上有約定利息,但利息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計算利息。

假如朋友已婚,妻子健在,借款的目的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目的”,妻子認可的,妻子有責任還款;妻子不認可的,原告必須舉證證明。比如這筆錢用來給家裡購房,給房子裝修,給家庭購買了大家電,汽車等等,一旦原告有證據,哪怕朋友妻子不承擔,法院也會認定“借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目的”,應由朋友妻子負責償還。

借別人的錢,必須還。不管處於什麼原因,錢對每一個人都很重要,誰的錢不是千辛萬苦掙來的,平日自己在家省吃儉用,卻借給朋友或親人應急,如果不還,沒有人性,哪怕是死了,其家人也要還。如果對方家庭拒絕償還,應該可以上法院起訴,清查他名下的資產,他所擁有的房產作為資產可以還債的,最不濟的要求分割他的房產,要求誰繼承遺產誰還

最後,對於出現這樣的事情,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當第一時間要求法院查封扣押死者的遺產,並找來借款是用於家庭生活等共同債務的證據來。這樣你才有可能收回借款,否則的話,你的借款只能作為壞賬處理了。


用戶81215615283


他借錢時有沒有說幹什麼用?家裡知道不知道?你就沒正實一下?為什麼借錢還有零?要不八萬,八萬伍?為什麼是八萬七?是不是久你的賭資寫下的借條?如果借用那麼多錢有急用家裡人一定會知道,就不會壞良心說不還,要是有另外的話你的錢打水漂的可能性最大,賠錢買教訓,吃一塹長一智!


能夠借8萬多的錢給朋友。,說明不是一般的關係,如果遇悴亡,他家人應該都知道的,不會賴帳的。如果遇到他家人看到人已亡不願付這個債,第一說明你交友有問題。第二隻當是買了教訓,拿借條去民事起訴。金額數目還蠻大的,可見與死者生前關係不錯。我們國家普遍是人死債亡,有擔當有情義的親屬才會承擔債務。題主這種情況要麼錢不要了,要麼打官司走法律途徑。


這種借條勸大家儘量別借,得罪人流得罪人!我這一個人因為做生意被一個小青年欠了八九萬的款,五六年了,一分沒給,那個小青年年少輕狂貸款幾百萬做生意買車吃喝玩樂,到現在窮的響噹噹,全賠了,欠他這八九萬估計白瞎了!




別人前年借了我2千塊錢,說二個月後給我。好,我信了,可是二個月過呢,不聲不響又過了。好說過年給我,等到過年了,又沒有。總是說什麼時候給我到時候呢,又沒有,一直到現在都沒有給我,大家說氣不氣人?哎,碰上這樣的人真的很無語。


一顆愛你的心


可能該你倒黴了,該借款有收不回來的風險。

首先,你借給朋友87000元錢,並寫有借條,這是事實,他的家人也可能都承認這些事實。但問題是你朋友已經死亡,他的家人承認借錢事實,但是卻不願意還錢,這又有什麼用呢?

其次,你的朋友是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他是債務人。如果他意外死亡了,那麼債務人的主體就消失了,該筆債務與他的家人就無關了。即使是該筆債務原來於他的家人有關,他的家人也不會承認的。



再次,他的家人拒絕還錢,你只有起訴他的繼承人。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債務清償應當以被繼承人的遺產為限。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可以要求繼承人承擔責任。被繼承人無遺產可繼承或者是繼承人放棄繼承遺產的,其繼承人都不承擔責任。

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假如說你的朋友死亡,他的家人如果講良心的話就會主動償還債務的,但是如果他的家人不講良心的話,有可能把他的遺產隱匿起來。或者是為了推卸責任,乾脆就放棄繼承。這樣你打官司就沒有辦法了。

最後,對於出現這樣的事情,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當第一時間要求法院查封扣押死者的遺產,並找來借款是用於家庭生活等共同債務的證據來。這樣你才有可能收回借款,否則的話,你的借款只能作為壞賬處理了。


法重情深


首先我們先了解一個遺產和債務的關係。經查詢得知:我國的《繼承法》明確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應當交納的稅金和債務,交納款項和清償債務以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的,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應當交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予償還。同時,放棄繼承遺產,應當在遺產處理之前,作出定論。沒有聲明放棄遺產繼承的,則視內默認。因此在繼承遺產的同時,應當在所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償還被繼承人的部分債務。

綜合上述情況:你朋友的逝去,是否留下遺產或者是否與你借出的87000元有一定的差額!看你的運氣如何?

另外我給大家普及一下簽寫借條要注意的有關事項,供參考!

(一)簽寫借條時,雙方一定要簽寫相對應的法定姓名,以及身份證號碼。

(二)註明借款用途,金額的大、小寫對應,借款時間及還款期限!

(三)如果存在利率的借款,應註明月率、年率的多少和還款方法。

(四)借條的落款一定要工整,看清對方的真實姓名,加蓋公章或手印。

(五)有條件的可以到公證處加以公證,降低後期還款的風險!





閒情小達人


最新相關法律已經做出調整,就是2018年開始施行的。關於這方面,法律修改前是他的家人有義務還帳,修改後就不一定了。而是要分情況區別對待。

一,如果這筆錢,是夫妻共同認可並共同使用的。就應該還。

二,如果這筆錢是一方借的,另一方不知情,就不應該還。


三,如果這筆錢是一方借的,另一方不知情,但是,這筆錢的用途是夫妻共同生活方面的,就有義務還。

四,如果這筆錢是一方借的,另一方知情,但是不同意,這一方還是借來用的,無論用在哪個方面,都不該還。

以上情況,與債務人主體是否死亡沒有關係。也就是說,債務人活著,該還的,家人還得還,不該還的還是不還。債務人死了,該誰還,還是誰。

你要弄清上面四個情況,就得提供足夠證據。假如他的家人(配偶),不屬於該還的那一種情況,就可以不還。反之,就該還。

法律做這方面的修改,就是為了防止婚姻中,長期被背黑鍋的一方,保護婚姻另一方的。難點就是需要證據證明一些事。


我是老碗哥


這種情況在借款糾紛中也是很常見的,我就辦理過幾起債務人死亡,債權人起訴債務人配偶及家人的案件。


這樣的案件中,大家最關心的是家屬是否應當為死亡債務人承擔還款責任。我根據辦案的經驗及相應的法律規定,給大家解釋幾個問題。

1.債務人死亡,原借款關係的成立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證明,才能考慮下一步的權利主張。比如,有借條,有轉帳憑證及其他證據證明款項確已借給債務人。證據充分,債款關係完全能夠證明,這樣,在債務人死亡的情況下,進一步主張權利才有基本的可能。

2.債務人死亡,他的家人是否承擔還款責任呢?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債務人留下遺產,他的繼承人在繼承的遺產的範圍內承擔他的債務,超出遺產範圍的債務,繼承人是沒有義務承擔的。因此,如果債務人死亡,債權人無法確認債務人留有遺產,那麼也就無法向繼承人主張權利。根據法律規定,公民的第一順序繼承是父母、配偶、子女。

在這個問題中,債務是87000元,如果債權人得知債務人留有遺產,包括車、房、人身傷害賠償金、撫卹金、存款及其他大額的財產,就可以將債務人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列為被告起訴至法院,並且儘快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查封或凍結相應的遺產,這樣就可以保護自己的債權。如果沒有了解到有遺產,那就放棄好了。

3.還有一種情況大家需要考慮的。就是關於債務人的債務是不是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具體如何認定是否是夫妻共同債務,大家可以看我的頭條號中的文章有專門的論述。

如果認定是夫妻共同債務,那麼其中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仍然要無條件承擔還款責任,這時另一方是做為共同借款人來承擔責任的,並不是做為繼承人來承擔責任,不管死亡一方有無遺產,另一方都無條件承擔債務。

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債務,這時才考慮第2條所說的繼承人承擔責任的情形。

此外,我還看了一下其他朋友的回答,為了避免給大家造成麻煩,針對一些回答中的錯誤給大家解釋一下。有的朋友回答中提到存在債務認定為家人的共同債務的情形,這個回答是錯誤的。在債權憑證僅有一人簽字的情況下,只存在是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情形,不存在認定和其他家人是否存在共同債務的情形,也就是隻有夫妻兩人可能形成共同債務,其他父子、母子、兄弟、姐妹等各種關係,只要沒有當事人的認可,其他任何情形下,都不會去認定是否為共同債務。

大家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可以關注慶隆律師的頭條號,進一步聯繫諮詢。


梁慶隆律師


只要有確鑿的證據(欠條),就可以向法院起訴。有遺產接承權的人就有替死者還債的義務。首先是配偶,再就是子女都可以作為被告告上法庭。法律是嚴肅的,不容詭辯!之前在頭條回答過一個問題。有一位老奶奶的丈夫去世欠幾十萬元錢,她一直賣苦力替丈夫還債好多年過去了,老奶奶70歲了,債務還了又漲了,因為老奶奶賺的錢還利息都不夠!但是,她沒有後人,只有自己,她70歲了還在堅持做苦力一直還下去。可見,每一個人都負有很多責任!你借給死者的錢,死者又沒有把它帶到泥土裡去,他一定是為家裡所用,為家人所用。家人用了不屬於自己的錢,心中肯定有數。不想替死者還錢,無非是想債務同死者一同埋進泥土,也沒想想別人當時救了你一家的急,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如果死者家屬拒絕還錢,就可以將死者家屬告上法庭,法律會給予你一個公平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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