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順手牽羊”下午被抓落網

記者 任靈芝 通訊員 許紅 李露 報道

晨報訊 男子去超市購物,走到門口發現一輛自行車未上鎖,想到自己正好缺一輛代步工具,於是喜上眉梢“順手牽羊”。只是“好景不長”,他上午剛偷了車,下午就被抓。目前,該男子已被張店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3月11日上午10點許,張店公安分局杏園派出所接到轄區夏女士報警稱,自己的自行車被盜。據夏女士反映,自己騎著自行車到超市購物,考慮到現在疫情期間到超市購物的人不多,再加上自己買點東西很快就出來,所以就沒有給車子上鎖。等夏女士購物完畢出門一看,自行車不翼而飛。悔不當初的她立即報警。

接到報警後,杏園派出所聯合張店公安分局綜合研判中心民警迅速展開工作。通過查看超市周邊的監控錄像,民警發現,一名男子走到超市門口,突然停了下來,盯著自行車看了一段時間,然後趁人不備騎上車子離開了現場。

根據監控上男子的體貌特徵,民警在轄區展開走訪摸排。當天下午5點許,在湖田街道商家村一門頭房處,民警發現了男子的蹤跡,立即上前將其抓獲。

面對民警的詢問,該男子對自己的偷車行為供認不諱。男子劉某某,48歲,東阿縣人。據劉某某交代,11日上午他本想去超市買東西,可是到了超市門口,偶然發現一輛自行車未上鎖。考慮到自己在勞務市場務工沒有代步工具,劉某某“計上心來”,放棄了購物的打算,騎上車子逃離了現場。只是沒想到自己偷來的車子還沒有派上用場,就被民警抓獲歸案。

目前,劉某某因盜竊已被張店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被盜自行車也在劉某某住處被查獲,現已返還受害人。

隨著疫情防控形勢好轉,外出的人逐步增多。廣大市民在外出購物、到公園等公共場所遊玩時,一定要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做到停車落鎖,並保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切勿給“蟊賊”可乘之機。另外,一旦被盜,一定要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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