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法院案例】 一筆疑點重重的“借款”

近日,一位神情沮喪的女子來到西固法院,還沒說話就先哭了起來,工作人員連忙上前安撫並詢問她到底遇到了什麼難心事。

這名女子姓張,因為自己一筆多年的借款遲遲要不回來,特來向法院求助。張某帶著哭腔告訴工作人員,自己出於好心,先後多次通過手機轉賬的方式借給了別人90萬元,對方一開始滿口答應兩年內一定歸還,可沒想到對方僅償還了其中的一小部分後便不再繼續還款,令她傷心不已。而更令她傷心的是,欠她錢的不是別人,正是她曾經最要好的閨蜜李某。

根據張某的陳述,工作人員本以為這只是一起發生在朋友之間的普通民間借貸糾紛,在幫助張某辦理了立案登記手續後就讓她先行回家等法院的通知。可是,當辦案法官看到了張某的起訴材料之後,覺得案件可能並沒有這麼簡單。

按照常理來說,一筆數額高達90萬元的借款應該會有借據之類的憑證,而張某提交的起訴材料中除了一紙訴狀和幾張手機轉賬截圖之外,再沒有其他證據,難道雙方當事人此前的關係已經親密到連90萬元借款都不需要打借條的程度了?不僅如此,從手機轉賬截圖來看,張某是在2016至2018年的近三年時間裡才陸續將這90萬借出的,如果當時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僅為兩年,原告三年才提供全部款項的事實又要如何解釋?此外,雙方的轉賬記錄顯示,在原告還沒有將全部借款轉給被告之前,被告已給原告陸續轉過幾筆款項,如果雙方約定的借款數額是90萬,為什麼被告在還沒有拿到全部借款的情況下就先急著給原告還錢呢?

看來只有找到本案的另一名當事人李某才能解開上述謎團。由於原告提供的聯繫方式不詳,辦案法官幾經周折才找到了李某。果然不出所料,李某矢口否認了這筆“借款”,並給出了完全不一樣的答案。李某辯稱,她和原告張某本是朋友,張某名下有一張信用卡,為了避免在取現過程中支付手續費,便通過李某幫助其套現。二人之間的轉賬記錄均為套現過程中的資金往來,並非是張某所說的“借款”。於是,辦案法官再次向原告張某確認,張某一方面言辭閃爍,無法給出合理的理由解釋本案的種種疑點,也沒有證據反駁李某的意見;但另一方面,她還是堅持重申這90萬是自己給李某的“借款”,請求法院判令李某將剩餘未還款項如數歸還。

鑑於原告張某提供的證據不能直接證明相關款項的性質為借款,且又沒有充分的證據或理由對被告的抗辯加以反駁,辦案法官根據舉證責任的相關規定,決定由原告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判決駁回了張某的訴訟請求,並將案件中可能涉及的信用卡套現行為移送公安部門偵查。

【西固法院案例】 一筆疑點重重的“借款”


分享到:


相關文章: